作品页
梅里十五日第95章
117 段

第95章

117 段

任驰宇每日一早去庄园里上班,中午回家一趟,陪莫澄秋吃饭,下午更是早早回家做饭。每日来回奔波,一点儿不嫌烦,反而乐在其中。

莫澄秋睡了两天,总算是养足了精神。他闲不下来,开始做一些线上就能处理的工作,可任驰宇家装修得太宜居了,令他效率极低,前一秒还在书桌边看电脑上的文献,下一秒就躺在躺椅上,津津有味地看任驰宇收集的科幻小说了。

而且还有小动物。任驰宇把狗和羊一起养在院子里,两只小动物常常发出各种动静,更别提现在又多出一窝小猫。莫澄秋担心它们打架或者受伤,一听到什么声音,就匆匆出去查看,结果常常在院子里流连忘返,最后干脆把电脑和水杯一起带到户外,一边抚摸毛茸茸,一边喝茶,抽空看上两行电脑上的字。

这么荒废下去怎么行?

次日,任驰宇起床时,莫澄秋也跟着起来,进卫生间洗漱时,任驰宇正上完厕所、提起裤子,被他吓了一跳。

莫澄秋完全没有避开的意思。难得见到任老板慌里慌张的样子,他恶向胆边生,顺手捏了捏任驰宇的肚子,感到肌肉瞬间绷得硬邦邦的,又很轻佻地拍了拍他,才到洗手台边刷牙洗脸。

任驰宇立刻跟上去,双手撑在他腰侧的台面上,把他圈在两臂之间,低头想亲亲他,却被推开脸。莫澄秋含着牙膏泡沫,含糊道:“没刷牙……不准亲。”

任驰宇低头,飞快地用嘴唇贴了贴他的后颈,莫澄秋抖了一下,下意识用手肘顶开他,不过任驰宇反应迅速地躲开了,神态自若地拿起牙刷杯洗漱。洗手台其实挺宽的,但他偏要挤在莫澄秋旁边。

非常幼稚地、打架一般地刷完牙,莫澄秋松了口气,道:“我今天跟你去上班,好不好?”

任驰宇挑了挑眉,没说好也没说不好,问:“视察工作啊?”

莫澄秋点头,道:“对,视察工作。”

任驰宇笑了,道:“行。”

他以为莫澄秋独自在家呆了几天,无聊了,怎么也想不到人家是想换个更加适合办公的环境。

任驰宇把脸洗干净,准备剃须。他常用老式的剃须刀,虽然麻烦,但刮得确实比电动的干净。莫澄秋稀奇地看他往脸颊和下巴上抹剃须膏的泡沫,伸手拿走他搁在洗手台上的刀片,饶有兴致道:“让我试试。”

任驰宇直直地站在那儿,比莫澄秋高了小半个头。莫澄秋试着抬了抬手,仍是隐隐作痛,于是不为难自己,指挥他道:“你低一下头。”

任驰宇没听他的,反而掐着他的腰,把人往上一提,放到了洗手池旁边的台面上。

莫澄秋猝不及防,脑袋都是懵的,紧接着任驰宇又往前凑了凑,他双膝自然地分开,任驰宇就站在他两腿之间,双手撑在他大腿外侧,很亲密又很信任的姿态,道:“请吧。”

莫澄秋坐在洗手台上,确实比任驰宇高了一点儿,得到了俯视的视角,低着头看他。任驰宇微微仰着脸,眉骨和鼻尖上还带着水,因为下半张脸都被蓬松的白色泡沫遮住了,不像平时那么冷硬,反而像是圣诞老人,显得有些可爱。

莫澄秋用拇指和无名指夹住刀柄,食指搭在刀背上,手腕微微下沉,完全是握手术刀的姿势。刀片贴上皮肤,他下意识放轻了呼吸,注意力汇聚到指尖,压着刀片从耳根开始走,顺着腮边的弧度往下,经过颧骨下方。

莫澄秋手腕不动,只用手指做了细微的调整,让刀片贴着皮肤的弧度,不偏不倚地滑下去。刀片走到下颌的拐角时,任驰宇喉结动了动,本能地做了个吞咽的动作,莫澄秋抬起手腕,等他咽完,才把刀片落回去。

刮完左脸后,莫澄秋把刀片放到水龙头下冲了一下,甩了甩水珠,重新贴近他的皮肤。任驰宇上唇很薄,唇峰弧度明显,刀片经过那里时,莫澄秋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他的嘴唇上,又立刻把注意力重新拉回刀片上,免得失手划伤这张英俊的脸。

很快,莫澄秋就帮他把脸弄得干干净净了,他把剃刀放到一边,勾着任驰宇的下巴打量。任驰宇从下往上看他,目光被眼皮压着,眼神中涌动着什么,像是一条表面平静、实际暗藏湍流与漩涡的河,令人直觉感到危险。

不过莫澄秋不在意。他仗着任驰宇不敢欺负他,肆无忌惮地勾着他的脖子,低头亲了上去。

这个吻起初是薄荷味儿的,带着凉意和清甜。但逐渐过火,越亲越热,任驰宇捏着莫澄秋的后颈,热情地回应他,莫澄秋失了主动权,又因为坐在洗手台上,无处可退,不得不踹了一记任驰宇的小腿,才令他松开他。

两人额头抵着,鼻尖错开,呼吸纠缠在一起。任驰宇捞着他那条作乱的腿,掀起眼皮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莫澄秋意识到他想做什么,心跳快了几分,凭借所剩无几的理智叫停,道:“早上不行……还要上班呢!”

任驰宇捏着他的小腿,往上抬了抬,低头在他膝盖内侧咬了一口,报复似的,留了个牙印。

直到吃早饭时,莫澄秋仍不太自在,下意识地夹着腿,总觉得皮肤上有一种难以摆脱的湿润触感。

虽然迟了一会儿,但他们还是一起去上班了。

任驰宇有独立的办公室,但他平时在种植园、加工厂、烘豆车间里到处跑,不常待在办公室里,里面堆着各种文件、样品、收藏的器具等等,几乎成了杂物间。

任驰宇不太好意思,道:“稍等,我整理一下。”

莫澄秋道:“不用,我去咖啡店里随便找个座位就行,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不过,任驰宇怎么可能不管他,他带他到三楼的工作室,给他做了杯喝的才走,顺便在门口挂了块“占用中”的木牌,免得员工上来打扰莫医生清静。

尽管如此,任老板带人来上班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没人敢上楼一探究竟,可到了午休吃饭的时候,大家八卦的好奇心就压不住了。

他们有员工餐厅,平时都是一起吃饭的。一张长桌,两边能坐十几人,饭菜摆在桌上,想吃什么自己取,虽然算不上精细,但份量足够,也还算可口。

阿依上午时带着一群游客在庄园里逛了一大圈,消耗了大量体力,饿坏了,盛了一大碗饭,埋头苦吃,没空理睬聊天的同事们,只是时不时“嗯嗯啊啊”地敷衍两声,表示自己在听,实际上那些八卦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在她脑子里留下任何痕迹。

她终于吃得半饱,缓了口气,端着碗起身舀汤。这时她发现两边的同事们安静下来,不聊天了,再一抬头,原来是任老板走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位年轻男人。

阿依挺纳闷的。她刚来这里工作时,还有点怕老板,可时间久了,就发现老板人很好,从来不摆架子,而且见多识广,知道很多外面的事情,同事们都挺乐意跟他聊天的,今天是怎么了?

她没多想,视线落到老板身后的年轻人身上,莫名觉得有些眼熟,恍然就想起几个月前,她遇见过老板带他在种植园里摘果子。男子穿着体面、气质文雅,很像是来庄园调研、考察的领导,但又比他们年轻俊美,令她印象非常深刻。阿依嘴巴比脑子快一步,脆生生地招呼道:“领导好!老板好!”

莫澄秋愣住了,正想解释,就被任驰宇抢了先,笑着道:“阿依,这位不是领导,是我家属。姓莫,是做医生的。”

“哦……莫医生好。”阿依挠了挠头,有点儿尴尬。

任驰宇替她圆了圆,道:“不过,他今天来视察我工作,也算是我领导。”

莫澄秋一走进餐厅,便被十几双眼睛盯着,也有点儿局促,对阿依点了点头,道:“你好。”

任驰宇拉着他坐下吃饭。年纪大些的人默认莫澄秋是老板家的弟弟,客气道:“任老板,你弟弟好俊,皮肤也白,跟你不像。”

“诶呀你会不会说话?任老板难道不俊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个人怎么瞎说……”

这两个人性格不合,随便说上一两句话都能拌起嘴来,好在他们都不放在心上,其他人也都习惯了,把这当作乐子。

任驰宇怕家属嫌吵,侧头小声问莫澄秋:“要不要打包点东西,回工作室吃?”

莫澄秋也小声答道:“不用,别麻烦了。”

阿依刚坐下,身边的同事就用胳膊肘撞了撞她,冲她挤眉弄眼的,仿佛是在笑她愣。阿依不明所以地吃完这顿饭,小姐妹火急火燎地把她拉到外面、离餐厅很远的地方,无缘无故地笑了一通,才告诉她:“我们吃饭的时候就在讨论,老板是不是把对象带来了。谁叫你傻乎乎地就知道吃,不听我们聊天,这下出洋相了吧?”

“啊?!”阿依大吃一惊,道,“那是他对象啊?老板喜欢男的?”

“哼哼。”小姐妹又怪笑了一阵,道,“本来还不确定,但现在……如果不是,我今晚倒立下山!”

任驰宇担心莫澄秋无聊,本想抽空带他逛一逛、玩一玩,不过莫医生是真来办公的,午饭后甚至没怎么休息,径直回三楼了。

上半年,他有带本地医生发表论文的科研指标,最近闲着,正好看些文献、整理资料,下午时还旁听了一个线上会议,等他忙完,一抬头,太阳已经斜斜地挂在西边的天空了。他急忙收拾起东西,通知任老板下班回家。

今天下班比平时晚,任驰宇从食堂阿姨那里顺了一点手剁的肉糜,回家后加入盐、胡椒、蛋清、淀粉等简单处理,捏成肉丸,扔进沸水,煮了一大锅白菜圆子汤。剩下的蛋黄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又加了两个整蛋,搅拌均匀,准备炒蛋。

莫澄秋跟在他身后进了厨房,看他有条不紊地做事,也想帮忙,于是捡起袋子里的葱,清洗切碎。可这不是普通的小葱,而是食堂阿姨在院子里挖的野葱,气味更辛辣,莫澄秋一开始没察觉什么不对,切到白色的根部时,冷不放地被冲得流眼泪,就像切洋葱一样。

任驰宇一转头,就看到他眼眶红红的,嘴唇抿着,冷着脸切葱。他忍着笑,道:“你用锋利点的刀切,会好很多。算了,我来吧。”

莫澄秋很要面子,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镇定道:“没事,我都快切好了。”

任驰宇忍不住了,笑了会儿,出去拿餐巾纸给莫澄秋擦眼睛。莫澄秋偏了偏脸,拒绝纸巾,匆匆把剩下的野葱切成细段,立刻离开厨房,去外面洗手洗脸。

任驰宇热锅、倒油,不一会儿鸡蛋和葱香就冒出来了,他又莫名其妙笑了一下。

等莫澄秋回来时,饭菜已经摆在桌上了。任驰宇煮饭的时候放了香肠和青豆,等他煮碗汤、炒完蛋,饭也煮好了,一打开锅盖,香肠红润、青豆碧绿、米饭晶莹雪白,令人胃口大开,足以忘记刚才的小插曲。

方知听说了莫澄秋受伤的事,周末时上山来看望他,给他带了最近市里特别火的牛油果酸奶昔。

他开车去买,然后直接上山,送到莫澄秋手里的时候还是冰冰凉的。

他到的时候,任驰宇和莫澄秋正准备出门。莫澄秋戴着一顶宽檐的草帽,穿着T恤和宽松的长裤,裤管塞在胶鞋里。再看任老板,也是一副差不多的农民打扮,只不过背上多了一个巨大的竹筐。

任驰宇看到他,还挺惊讶,道:“你来这么早?”

方知说:“是啊。想着今天上山玩,我昨晚都兴奋得睡不着觉,一早就起来了。怎么,你不欢迎?”

莫澄秋已经喝上奶昔了,因此格外真诚地说:“欢迎,热烈欢迎。”

任驰宇道:“我们要去摘野菜,你来得正好。”

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份劳动力,任驰宇回屋子里,给方知也拿了一个巨大的背篓。

莫澄秋体贴地问:“你昨晚真的没睡吗?要不要进去补会儿觉,等我们回来做完饭再叫你。”

方知笑了,道:“我开玩笑的,你怎么还真信了。”

莫澄秋道:“哦,这样啊。我看你黑眼圈挺重的,确实像没睡醒的样子。”

方知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问:“这么明显吗?”

莫澄秋仔细地看了一会儿,点头,道:“嗯,你都有眼袋了。最近工作压力很大吗?”

方知伤心了,道:“岁月不饶人啊。”

任驰宇还约了隔壁的嬢嬢。她上了年纪,不方便爬树之类的,所以得跟任驰宇一起。她一早就准备好了装备,坐在家里等待着出门,任驰宇一敲门,她立刻就出来了,还隐约有些怪他出发得太迟了——摘野菜必须得赶早,不然被人抢了先,他们很有可能空手而归呢!

任驰宇将羊和狗都放了出来,四个人、一头羊、一条狗,浩浩荡荡地走在村道上。

远远地看到半山腰上,有一棵高大的树,树冠撑得很开,呈伞状,枝丫从主干向四面八方伸出去,枝头缀满白色的花,像是落在山腰的云。这种白花的学名叫白花羊蹄甲,是本地人春天必吃的野菜之一,汆水后用来煮汤或者炒腊肉,连菜场里也有得卖。

全村的人都逮着这一棵树薅,低矮处的花已经不多了,高处的仍是密密匝匝。任驰宇踩着树干,动作矫健地往上攀,嬢嬢在下面喊他慢点,他没应,手往上够,抓着一根粗枝,一用力,身体腾空了一瞬,踩住另一根枝桠。一阵风吹过,树枝晃动,树叶沙沙地响,底下的人心提起了一瞬,还没来得及开口让他小心,他已经翻身坐稳了。

他抬手晃动细枝,白色的花就簌簌地往下掉,树下的人们忙着低头弯腰地拾捡落在地上的花。莫澄秋作为伤患,无法弯腰劳作,只能站着,仰头看树。两人隔着疏落的枝叶和雨一样落下的花对视,任驰宇起了玩心,抬手摘了一朵花,往树下丢。

花轻飘飘的,几乎没什么重量,被风一吹,就偏移了方向,缓缓地落到地上。

任驰宇没有放弃,又抬手摘了一朵花。

这时,莫澄秋也看出了他的意图,他动了动脚步,往树下挪了两步,几乎就站在任驰宇的正下方。

等一阵风过去,树叶静止下来,任驰宇把手里的花往下扔。这一次,花打着旋儿往下落,莫澄秋紧紧盯着它的轨迹,估摸着它落下的点,微微调整了位置,双手捧在一起去接。

那朵花飘飘荡荡地,竟真的落在他的掌心。

细看才发现,这种花并不是纯白的,花蕊淡黄,靠近花蕊的地方还有一点粉红,香气是淡淡的清甜。

方知捡完地上的花,一抬头看到任驰宇呆坐在树上,似乎是在偷懒休息,就催促他道:“任老板,你在树上想什么心事呢?继续摇啊!”

任驰宇回过神来,攀着枝干,换了一个方向,继续晃动枝叶。最后,等嬢嬢说够了,他才下树。

嬢嬢在此地生活了近六十年,对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仿佛人形外挂,带着他们找到了刺五加、金雀花、刺苞谷等。

途中遇上村里的小孩,也跟在他们后头。这支奇怪的队伍愈发壮大起来,不仅年龄跨度大,物种也很丰富。任驰宇的狗认识这些小孩儿,因为人多,它有点发起人来疯,跑前跑后地撒欢。羊倒是很矜持很从容,一路上嘴巴没停过,走走停停地品尝路边野草野花。

他们往山下走,穿过一片草地,最终到了河滩边。现在是枯水季节,最深处也只没到小腿,大片石头裸露在外。岸边的野草疯长,一丛一丛地从地表冒出来,茅草、狗尾巴草、还有一种不知名的阔叶草挤在一起,不时有蚱蜢在草叶间一闪而过,跳起来一下,不知道又落到哪里。

水芹菜、水香菜、水蕨菜等都长在河对岸,方知没穿胶鞋,就被河流拦住了去路,只能在这边的岸上等他们。几个小孩儿也被教育过不允许去河里玩,一时踟蹰,也停下脚步。

嬢嬢走在最前面,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头过河。莫澄秋跟在她身后,却听见方知呼唤他,挽留道:“莫莫,你又没办法摘野菜,费那么大劲过河去干嘛?我们坐在这里一起等会儿呗。”

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是就算不去摘野菜,穿着胶鞋、从浅浅的水中趟过,本身也很好玩。

莫澄秋正要无情地拒绝方知,就被任驰宇拉住了手腕。

任驰宇生怕他被方知三言两语地拐跑了,一边牵着他,一边转头对方知道:“他是不用摘野菜,但他得陪着我啊。”

莫澄秋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方知无语,道:“重色轻友的家伙。”

渡河时也没松开手。隔着胶鞋,仍能感到水流微凉的温度,和流淌而过时独特的触感。莫澄秋走神了一瞬,想到如果他们中的一人摔倒,岂不是两个人都要落到水里?为了不让这一幕惨剧发生,他们每一步走得缓慢而坚定,格外的谨慎。

方知对他们很有意见,心想这里还有小孩看着呢!他们怎么还拉着手不放,能不能注意一下影响!

岸边的小孩们眼巴巴地望着河对岸,显然也很跃跃欲试,很想走到河里去,方知看着他们,淡淡地恐吓道:“每年暑假都有小孩下水被淹死,你们要是敢下水,我就去学校通知你们老师,让他好好教育你们。”

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父母在外打工,家里只有祖父母,不怎么管他们,从小被放养在山野里长大。他们或许不怕家里的监护人,但对学校里的老师总是有一种天然而质朴的畏惧,听到方知的话,果然都从水边回来,转而研究起草丛里的金色蜻蜓。

水香菜虽然名字里带着香菜,但实际上和香菜没什么关系,只是因为长在水边、食用方法类似香菜而得名。

这种叶子圆润柔软的小东西匍匐生长在水边,一长就是一大片,铺满了河边的石头缝。嬢嬢提醒任驰宇掐得仔细点儿,不要老的、不要黄的,只要最顶上的两三片。她两指一掐,叶子落在掌心里,攒起一把,就伸手往篓子里一放。

嬢嬢动作轻快利索,就显得任驰宇很摸鱼了。

他掐了两片嫩叶子,走到水边,浸在清澈见底的河水里冲了冲,塞到莫澄秋嘴里,给他尝鲜。叶片闻起来清清凉凉,像薄荷,又没薄荷那么浓郁强烈,含在嘴里也是清凉微苦的味道。

嬢嬢摘够水香菜,就去石头后面的草丛里找水蕨菜。日头越来越高,阳光是金黄色的,照在水面上非常耀眼,令人几乎无法直视。

任驰宇终于意识到时间不早了,于是抓紧时间、专心干活,把背篓装满,立刻回家。

嬢嬢帮他们一起择菜、洗菜,而后烧开水,将野菜逐一焯水,去除生物碱,再放入冷水中浸泡片刻,以保留脆爽的口感和鲜绿的色泽。

白花裹上面糊与蛋液炸至金黄,外酥内软。劳动令人胃口大开,莫澄秋虽然没有劳作,但也很馋,和方知两人守在锅边,任驰宇炸完一块,他们就吃一块,旁边的盘子里始终空空的、很干净,根本装不着菜。

偷吃两块、尝尝味道也就罢了,但他们俩未免吃得太多,再吃下去他们就不用吃别的菜了,任驰宇不得不把他们赶出厨房,叫嬢嬢进来帮忙,很快做好四菜一汤,摆到桌上,开饭。

他们出门前就炖上了鸡汤,往里面加了一部分白花,很鲜甜。金雀花用来煎鸡蛋饼,是最经典的吃法。水蕨菜和番茄、树番茄一起炒,树番茄顾名思义是长在树上的番茄,状似灯笼,皮肉比番茄厚,味道也更加酸而浓郁,非常下饭。刺苞谷用来炒腊肉,刺五加和水香菜放在一起,做了个凉拌菜。

任驰宇客气了一下,问方知喝不喝酒,喝啤酒还是红酒,不料方知眼睛特别尖,偏偏看中了放在红酒柜里、但显得很格格不入的塑料瓶。

方知指了指,问:“这是什么?你自己酿的吗?”

任驰宇道:“不是,是山下的镇子上买的梅子酒。”

方知是识货的,立刻道:“那就喝这个!”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很美很纯爱

下一章搞点瑟的ww

已读完:第95章

本章讨论0 条讨论
第95章 - 梅里十五日 | TIB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