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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秋冬第六十四章
143 段

第六十四章

143 段

七月的热浪滚滚袭来,连风都变得灼人,李遇安的小屋仿佛一个蒸炉一般烘烤着两个人,就算只是坐着不动也能出一身汗。

李遇安总会趁杨思远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把电扇的摆头关掉,然后把方向调整好,让它一直吹着杨思远。

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反正都习惯了,但杨思远恐怕是受不了的。

和他在一起,杨思远得忍受很多之前没有受过的委屈,这让他心里很难受。

尤其是看到杨思远每天都会手洗两人被汗浸湿的衣服时,他就更难受了。

杨思远应该从来没有这么辛苦过吧,他想。

自己是可以凑活过,但他不想让杨思远受苦。

这天气温高得可怕,两个人仍然背对着背各自工作,但是李遇安还是能感觉到杨思远其实有些烦躁。他心里有个想法,但不知道怎么说出口,犹犹豫豫的,好长时间了就没写下几个字。

他正踌躇着,突然听见杨思远小声问了一句:“你休息休息不?”

“嗯……你也休息会儿吧。”李遇安回过神来,回道。

他话刚说完,杨思远就抱了上来,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像个小猫一样蹭来蹭去。

李遇安后背被杨思远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呼吸之间的起伏让两人的皮肤相触又相离,一种微妙的感觉随之浮出,让他们从里到外都变得炙热起来。

李遇安喉咙滚了滚,控制了一下自己的心跳,故作镇静地问:“你不热吗?”

“热。”杨思远蹭着他的脖颈,呼吸渐渐变得急促粗重起来。

“把电扇……!”话语戛然而止,李遇安被杨思远吓了一跳,猛地抓住了他的手。

杨思远已经不安分地把手探到了他的衣服里。

“你……”

“我热。”

杨思远声音格外低沉,甚至都有点发抖,像是在刻意压制着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灌入鼻腔的都是李遇安的味道,像是一剂催情剂注**了他的大脑,使某些神经疯狂地躁动了起来。

李遇安的呼吸也越来越重,手上的力气已经弱到根本不值一提,杨思远完全没有被束缚,反而被他这个动作撩拨了起来,更加放肆地往他身上摸去。

李遇安浑身僵住,动都不敢动,只觉得被杨思远的手掌抚摸过的地方都像着了火一样发烫,酥酥麻麻地,又像一股电流串遍了全身。

“好热……”

杨思远喃喃道,然后从耳朵开始一点点向下,舔舐过李遇安的侧颈和肩窝,同时两只手也在他胸前不停地游走。

李遇安身子有点发软,渐渐脱了力,将重量全部给了杨思远,完全倚在了他身上。

杨思远腾出一只手来捏着他的下巴,深深地吻了上去,唇齿间都有些难耐的急躁。

唇舌相离之后,他将手撤出来,拦在李遇安的腰和腿上,然后猛一发力,将他打横抱到床上,压在了身下。

李遇安感觉下面好像有个东西在抵着他……

“杨思远……你……”

杨思远抬起头,眼里带着混沌和迷离,显然已经失去理智了。

“李遇安……”

他拽过李遇安的手,十指相扣,压在了身下人的头顶,然后又开始急不可耐地亲吻着他、吮吸着他。

这个姿势太强势,也太熟悉,唤起了李遇安逼迫自己藏在角落里的记忆。

深夜、酒精、同样失去理智的人、无谓的反抗、遍身的痕迹、剧烈的疼痛……碎片很快拼接起来,拼成了一把刀,狠狠地扎进了他的大脑,扎进那个最脆弱的部位,让他瞬间恐惧起来。

“杨思远!”

他将浑身仅有的力气积攒起来,挣脱了杨思远,然后将他一把推开,猛地坐了起来。只是起得太狠,他有点头晕地晃了晃。

被推开的一瞬间,杨思远的意识才终于清明,当下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靠上前去扶着他,又是担心又是自责。

“怎、怎么了?”

“没事,有点晕。”

杨思远赶紧把李遇安的衣服拉下来整理好,瞥见他身上那些吻痕,恨不得抽自己个嘴巴子。

“对、对不起……我犯浑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语无伦次地胡乱说着。

很久之前他就是这样了,身体里就像住了两个人,以李遇安离开为节点,这之前的那个杨思远悄悄躲了起来,然后催生出了另外一个自己,浑身都是他讨厌的那种气场——杨建新和陈立玫的气场。这个杨思远慢慢地、偷偷地生长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直到和杨建新摊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虽然在李遇安面前他会卸下所有防备,还是那个青春年少的自己,但这些年实在是思念熬人,熬得他有些时候还是克制不住自己,见到李遇安就想直接扑上去吃了他。

他们都是成年人,这很正常。但李遇安很特殊,他不能不考虑他的感受。

太混蛋了,太混蛋了。杨思远不断地在心里骂自己。

他慌乱地道着歉,却突然感觉到李遇安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李遇安低着头小声说。

明明已经是恋人了,这本来就是恋人之间表达爱的一种方式,是他自己心里有些阴影接受不了罢了,无论如何也不是杨思远的错。

杨思远听不得他说自责的话,赶紧说:“不,就是我犯浑了……我、我以后绝对不会了……”

“你……”李遇安握住他的手,力度加大了些。“给我些时间……”

杨思远赶紧拨浪鼓一般地点头道:“你、你想怎么样都行!就算永远接受不了也行!”

李遇安苦笑一声:“对不起。”

“你别说了……你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杨思远心疼死了,又不敢现在抱他,只能轻轻抚着他的脸安慰他,随后又做了个发誓的姿势保证道:“以后我热了就去洗澡,再也不会这样了!”

他这么一提,李遇安才想起来自己一开始想说的事,赶紧就此转移话题道:“呃,我想……去买个空调。”

杨思远一愣,马上就高兴了起来:“啊?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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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为李遇安高兴,因为这代表李遇安开始好好生活了,只是他没深入去想,不知道李遇安其实是为了他才这么做。

“但是我……”李遇安说,看起来有些难为情。

杨思远一下子就知道他是因为什么为难,立马说道:“空调是我们两个人一起用的,一人出一半的钱好不好?”

衣服什么的他是毫不在意地全部给李遇安包办了,但这种大额开销,他必须得顾及到李遇安的自尊心,不想让他觉得有什么亏欠自己的地方。

他心思细腻到这种程度,李遇安也没什么话说了,况且他从来就没有反抗成功过。

“嗯。”他点点头,注视着杨思远的眼睛浅浅地笑了一下。

就这么一笑,杨思远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交代在这里了。

……

两个人随后去商场买了空调,第二天才安装好,不过总算是享受了一个舒爽的午后。

杨思远把吉他挪到了离空调远一点的地方,想起他刚搬进来的时候,李遇安曾经看着这把吉他发呆。

等李遇安写累了休息时,他就凑过去问道:“你之前怎么老看我的吉他?想听我弹吗?”

“……不是。只是……你从来没弹过,不需要练习吗?。

杨思远笑笑:“别扯别的,我就问你是不是想听我弹?”

李遇安知道自己的心思早被他看透了,也无话可说,只能默认。

“喜欢哪首歌?必须回答。”杨思远说。

李遇安沉默了会儿,最终还是屈服了,拿出手机,播放了那首《抵达》。

这首歌杨思远练习了那么多遍,早就熟悉地不能再熟悉了,前奏一出来,他就顿时怔在了原地。

歌曲播放完毕,他还没缓过来。

“以前偶然在酒吧听到的,你觉得……怎么样?”李遇安问。

杨思远盯着他,没说话。

李遇安以为他不喜欢,赶紧把音乐关掉了,低下头躲避他的目光,思考着他会喜欢哪种歌。

结果杨思远突然紧紧抱住他,在他耳边轻轻说道:“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天生一对。”

这世上有种事情很遗憾,那就是老天爷偷偷在两个人之间牵了一条线,却永远不让这两个人知道。就像是杨思远曾经在一个夜晚对着空号独自唱歌给李遇安听,而那天遍体鳞伤的李遇安就恰好在酒吧听到了这首歌,但是他们这一生都不会知道这首歌居然真的穿越了空间,从一个人的口中传到了另一个人的耳朵。

杨思远说的没错,他们是天生一对,这是老天爷安排好的。

李遇安云里雾里,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他到底喜不喜欢这首歌,又不敢再问,只能让他这么抱着,同时自己也攫取着他拥抱带来的温暖。

……

傍晚,李遇安吃过晚饭就去上班了,他不让杨思远送,但是他又拗不过杨思远,只好还是拖家带口地去了。这一去,算是被抖落出来了不少事。

这天灵哥恰好也在店里,坐在吧台和人喝酒聊天,杨思远正巧坐在他一边,等着李遇安换好衣服出来。

他们俩不认识,互相都没什么交集,直到李遇安出来的时候,灵哥叫了一声“帅哥”,杨思远才打量起这个人来。

随便撩人,不正经。这是杨思远的第一印象。

他自己没意识到“帅哥”其实是个很普通的称呼,他就是单纯地觉得这人在调戏他男朋友。这时候他那种占有欲和孩子气就同时迸发了出来,非得要扳回一城让这个花衬衫看看李遇安是谁的人。

正好李遇安穿好了衣服过来换班,他就冲他摆摆手,极其肉麻地喊了声:“安安!”

李遇安和灵哥都瞬间愣住,然后一个瞬间红透了脸,一个玩味地转头看向他。

这语气,这称呼,李遇安哪里受得住,他快步走到杨思远面前,低声说:“我在上班。”

“对啊,所以我在叫服务员啊。”杨思远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说。

灵哥还在像看笑话一样,眼神在他们俩之间来回蹿,嘴角带着一种迷之微笑。

“……那你要什么?”李遇安扶扶眼镜说。

杨思远眨眨眼:“嗯……其实我想喝你专门给我做的那种奶茶。”他还很欠地把“专门”两个字读地很重。

灵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李遇安简直想缝上杨思远的嘴,匆匆撂下一句“没有”就往一边招待客人去了。

看他离这儿有段距离了之后,灵哥才笑着问杨思远:“你是……”

杨思远以胜利者的神态微笑道:“李遇安男朋友。”

“哦——”灵哥点了点头,“你是杨……杨……不好意思记不清了。”

杨思远一皱眉:“杨思远。你知道我?”

灵哥看这小孩挺好玩,有心逗逗他,呷了口酒慢悠悠道:“知道啊,他可是为了你狠心拒绝了我呢。”

“?!”

果然没看走眼,这还真的是个情敌!

灵哥被他这幅气鼓鼓的样子逗笑了,摆摆手道:“放心啦,他满脑子都是你,我根本没机会的。”

那当然了。杨思远想。

对话本来该就此停止,但眼前这个人显然知道李遇安一些事,杨思远其实很想从他这里了解到李遇安在没有他的时候是怎么生活的,毕竟李遇安自己从来都不说。

他瞥了一眼,见李遇安还在那边忙着,便问道:“他跟你提起过我?”

灵哥想了想,说:“也不算,昏迷的时候喊过你的名字。”

“昏迷?”杨思远突然紧张起来。

“嗯。”灵哥放下酒杯说。“有一次在酒吧出了点事,被人打得很厉害,昏迷过去了。”

“被打?”一听李遇安被欺负了,杨思远立马切换了模式,将刚才幼稚的心态全部收了回来,沉声问道。

灵哥笑笑:“怎么,想打回去啊?别想了,早进局子了。”

靠。杨思远咬咬牙。

灵哥瞥见他的表情,又喝了口酒,然后也敛去了欠揍的笑,认真地说:“他一直在等你。我当时的确对他有好感,想着我们俩反正都是单身,而且他说你们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我才问他愿不愿意和我谈恋爱。走不走心我不在意,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自己不会过日子,有个人陪着总是好的。他也考虑过一阵,但是最后还是拒绝了,就是因为放不下你。就算不可能在一起,他也放不下。”

杨思远听着,觉得心跳都要停了。

因为实在是……太心疼。

最后灵哥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他为你煎熬了很久,千万别扔下他。除了你他接受不了别人了。”

杨思远沉默着,望向那个单薄的身影,心中五味杂陈。

但他有一件事情是清楚的,那就是他这辈子都不会放手,无论付出什么,他也不要抛下李遇安。

……

半夜回家的路上,杨思远罕见地极其沉默,李遇安以为是自己惹他生气了,时不时地偷偷地瞅他两眼,琢磨着怎么让他高兴起来。

他还没想出招来,杨思远就突然停在了原地。

路灯的光在他眼窝处扫下一片阴影,隐匿了他的眼神,但看他下垂的嘴角总不会是开心的神态。

李遇安也停下脚步,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突然,杨思远走上前来,轻轻地抱住了他。这次拥抱与以往不同,他搂的不是肩膀,而是腰部,是那种最温柔的姿势。

“……怎么了?”李遇安内心的疑惑越来越强烈,忍不住问道。

杨思远蹭蹭他的颈窝,轻声说:“我好喜欢你啊……我觉得我爱上你了。”

李遇安手刚覆上他的背,就被这句话定住了。

他们是都彼此表白过,也毫不掩饰地表达过自己“喜欢”的感情,但他们从来没有用过“爱”这个字。

“喜欢”很单纯,只需要心动就够了,它迷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朦胧和甜蜜。

但“爱”不同,它比“喜欢”沉重地多,它拒绝自私和冲动,需要真真正正地将一个人刻到自己的心上,而一颗心太小了,通常只容得下一个人。“爱”是清晰的、深刻的,是一辈子的事,不允许朦胧,也不全是甜蜜。

“爱”是一个说出口就要用一生实现的诺言。

一生太久了,有无数的意外会发生。而李遇安仍然没有一种完全的安全感,他还是时刻做着一种准备——杨思远不再喜欢他的准备。

正因如此,他从来没有想过“爱”这个字,尽管他知道自己早就彻底陷了进去。

所以当听到杨思远说这话时,他完全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他有点想说“不,你只是冲动了,你不一定会想和我共度一生的”,但同时,他却又自私地咀嚼着杨思远的告白,将它视作珍宝一般珍藏起来。

他们在深夜昏暗的路灯下相拥,周围空无一人,只有那些渴求着光亮的小虫在他们身边飞舞,整个世界仿佛都为他们的拥抱而寂静。

“回家,我给你唱歌,好不好?”

“……嗯。”

……

抵达天堂的人,从地狱里穿过;抵达你,在梦里继续奔波。

抵达幸福的人,从苦难里走过;抵达你,今生不停地奔波。

“我确定了。”杨思远凝视着李遇安。

“我爱你,李遇安。”

已读完: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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