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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哥儿?但有灵泉!第42章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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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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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林春分的米酒生意已经在喧闹的云溪镇码头稳稳当当地扎根了一个多月。如今的林家米酒,早就成了码头上的一块金字招牌,哪怕不需要扯着嗓子吆喝,只要那特有的竹筒清香一飘出来,排队的人群能从江边一直甩到镇口的牌坊。

每天两坛雷打不动,码头那帮老主顾连排队都排出了默契。赵大铁占第一,王大夯占第二,谁来插队都不用林来福瞪眼,前后左右自有人帮腔。每天卖完酒,林春分蹲在车板上数铜钱,去掉糯米、酒曲、柴火、工钱,净落一千三百文左右。日进一两银,在这个地里刨食一年也就攒个几两银子的时代,他已经是青山村首富了——自封的。

生意越做越大,家里的分工也越发明确且高效。每天收摊回家,所有的准备工作,家人都会在他回来前做得妥妥帖帖。

林春分唯一需要做的,也是最核心的环节。在蒸好的糯米饭拌入酒曲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往那一缸缸原浆里加入适量的“灵泉水”。

这灵泉水便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引子。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为什么同样的糯米、同样的酒曲,林家偏偏就能酿出这种口感清甜、入喉回甘、且喝完后通体舒畅的“神仙酒”。家人也只当他是天生有这门酿酒的天赋,对他“独门秘方”的保密工作不仅不拆穿,反而格外配合。

在这种绝对的技术垄断下,银钱自然也如流水般涌入。

这天午后,码头上的最后一点残酒也售罄了。林春分坐在摊位后,听着铜板掉进木匣子里“叮当”作响的声音,心里默默算着。

如今生意进入了稳定期,每天售出的米酒加上带走的竹筒钱,毛收入稳定在一千八百文左右。刨去糯米和柴火的本钱,再结算掉给大伯一家和竹筒家的工钱,最后落入他林春分兜里的纯利润,每天竟有足足一千三百文上下。

一千文为一吊,亦是一两白银。

每天一两多银子的进账,在这个地里刨食、一年到头攒不下三五两碎银的世道,简直是耸人听闻。手里有了钱,林春分的心思也活泛起来,难免带了点小膨胀。

这天卖完酒,钱匣子揣在怀里沉甸甸的,林春分大手一挥“爹,大伯,来福哥。走,我带你们去临江楼打打牙祭!”

“临江楼?!”

这三个字一出,正蹲在地上收拾空缸的三个汉子齐刷刷愣住了。

那可是云溪镇头一份的酒楼,朱红的廊柱、飞檐的挂灯,进进出出的全是绫罗绸缎。他们这些泥腿子,平时连往里瞅一眼都觉得折寿。

“使不得!使不得啊春哥儿!”林大柱急得脸都红了,“我听说那里一盘咸菜都要好几十文,咱们那是拿银子打水漂啊!你有这钱,不如攒着买地……”

“拦我也没用!”林春分现在正处于极度的心理膨胀期,哪里听得进劝?他一手拽住爹,一手拉住大伯,那力气大得惊人,“这段时间辛苦大家了。赚了钱不就是为了花的吗?走走走,今儿算我的!”

不由分说,他硬生生将满脸局促的三人连拖带拽地拉进了临江楼那气派的大门。

“哟,几位客官里边请!”店小二阿旺迎了上来。

阿旺这人眼毒,一眼就认出了领头这个年轻哥儿。这不是前阵子拎着野味来卖的那个吗?嘿,今儿这一身干净利索的新布衫,尤其是那通身的气派,真是完全不一样了。

“给我们找个临窗的座儿。”林春分淡定地坐下,接过菜牌翻了翻,“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拣好的上!蜜汁酱肘子、清蒸鲜鲤鱼、菌菇炖土鸡、香煎酥肉、清炒时令鲜蔬,最后再来一道酒酿小圆子。快着点儿!”

看着林春分这报菜名儿的豪爽劲儿,林二柱一个劲地在桌子底下扯他的袖子。

那酱肘子被炖得红亮透亮,皮肉颤巍巍的,诱人的肉香瞬间侵占了整张桌子;鲤鱼改了花刀,浇上滚烫的葱油,鲜得人脑门疼;那菌菇炖土鸡,汤头金黄,面上浮着薄薄的一层鸡油。

咕咚……

林大柱三人整齐划一地咽了口唾沫。除了林春分,这辈子他们见过的最好席面,也就是村里的杀猪饭,哪见过这种把菜做得像画儿一样的?

“开吃!”林春分大手一挥,率先夹起一块外焦里嫩的酥肉。

随着这声令下,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三个人,再也顾不得什么拘谨了。林二柱一筷子夹起块肥瘦相间的肘子肉,那油脂在舌尖炸开的瞬间,他觉得这辈子值了。林来福更是吃得眼冒金光,风卷残云般扫荡着盘底。

林春分也尝了几口,心中暗自点头。不愧是镇上第一酒楼,火候和调味确实考究。虽然没有灵泉的特殊香气,但这做菜的手艺确实好。

一桌菜,被这几个胃口极大的汉子吃得干干净净,连那盘鲜蔬的汤汁都被林大柱拿最后的粗饼子蘸着吃了。

“呼……”林春分惬意地摸了摸肚子,感觉自己离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也不算太远嘛。他豪气地打了个响指:“小二,结账!”

阿旺笑眯眯地跑过来,“客官,您这桌一共一两二钱银子。”

一两二钱?

这轻飘飘的四个字,像一道雷直接劈在林春分的脑门上。

刚刚还沉浸在“暴发户”幻觉里的林春分,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他在码头从早忙到晚,全家人准备一天,累死累活卖出几百碗酒,除去成本攒下的纯利,刚好够在这一坐,吃掉这么一顿饭?

原本膨胀得快要飞上天的林春分,瞬间被现实的重锤砸回了地缝里。他原本以为顶多几百文,谁知这里的消费水平高到了这种程度。

他面部肌肉抽搐着,强忍着心头滴血的痛楚,从怀里摸出一块沉甸甸的碎银递给阿旺。

走出临江楼的大门,云溪镇的微风一吹,林春分脑子清醒了不少,却也纠结得想撞墙。

脑子里两个小人儿在疯狂搏斗。

“嘿嘿,好吃,真香,那肘子味儿绝了。”

“不好!我的银子!那一两银子够买多少斤糯米啊!”

“嘿嘿,好吃,大伯他们多开心啊,值了……”

“不好!我的银子!一顿饭就把一天的辛苦吃没了,我是个穷鬼,我不是暴发户,我只是个小康!”

林春分就这样带着一脸比哭还难看的表情,失魂落魄地往回走。

此时,临江楼的店门口,阿旺正掂着手里的银子感叹:“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当初卖野鸡的哥儿,现在吃一两银子的饭都不眨眼了。”

他正站在门口出神,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沉喝:“不干活,杵在门口发什么呆?”

临江楼的吴掌柜从后面冒了出来。他五十来岁,生得富态,一双细长的眼睛里全是商人的精明。

阿旺赶紧哈腰:“掌柜的,我是在看刚才那小哥。您听说了吗?最近码头那个传得神乎其神的‘神仙酒’,听说就是这哥儿家酿出来的。以前他穷得来卖野味,现在居然能带全家来吃招牌了。”

“神仙酒?”

吴掌柜捋着胡须,眼睛微微眯起。最近不少常客都在念叨,说店里的酒虽好,但少了一股子码头米酒的清灵劲儿。他本以为是那些贵人吃腻了山珍海味去寻新鲜,没曾想,这“神仙酒”的主人,竟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哥儿。

“有点意思。”

吴掌柜望着林春分那纠结的背影,原本波澜不惊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若有所思的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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