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展馆就在附近,两人步行过去也就十几分钟。
下午的人比想象的多一些。
因为傅蘅喜欢,所以楚兰时对摄影略有了解,在入口处拿了一份宣传折页,大致翻了一下,立刻明白了人气高的原因,这个展几乎汇聚了全国顶尖的摄影师作品。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摄影吗?”傅蘅停下脚步看向前方,忽然问。
楚兰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几米外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一个穿着藏袍的小女孩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儿,脸蛋上带着轻微的高原红,皮肤有些黑,还有些干裂。
高清镜头下不施粉黛的她特别灵动,单是看着照片,就能感受到那种最纯真的快乐。
“因为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傅蘅笑着瞥了他一眼,“这答案是标准的统一的小学生答案。”
“这是艺术差生能给出的最完美答案了。”楚兰时一副无辜的语气。
傅蘅把视线重新放到照片上,“摄影的魅力在于定格与连接,定格过去,连接未来,透过小小的取景框不止能看到美,还有丑,这就取决于你想给世界看什么,和写作是一样的,每一幅作品都或多或少给人带来影响,就算随手拍一张发出来,也会让陌生的人了解他们不熟悉的事和物。”
“比如你朋友圈的那些照片?”楚兰时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俊朗侧脸,柔声问。
“嗯,那就是我最真实的生活,”傅蘅转头看着他,“你经常看我朋友圈吗?”
“偶尔。”楚兰时回得好不心虚。
好在傅蘅没有继续纠结这个话题,“日常随手拍也是作品,发动态并不一定要得到别人的反馈,只是给自己做一个记忆锚点,这也是摄影的魅力所在。”
“方便以后老了进行回忆?”
“回忆并不一定要等到老,今天拍的,明天就可以回忆。”
“这么多年,你是不是拍了很多?”楚兰时问。
“前几年拍得挺多,这几年太忙了,就少了很多。”傅蘅回。
“以拍什么为主?”
“景,人也会拍,不过很少,大部分是拍的白.....拍的身边的人。”
楚兰时假装没听到他声音的卡壳,“那以后给你也办个这样的摄影展。”
“那估计很难,以前拍的优秀作品都卖了。”傅蘅转身往前边看边走。
楚兰时立刻来了兴趣,和他并排走着,“卖给谁了?我怎么没见过?”
“线上线下都有,只要拍得好,不愁卖不出去,不过我只能算业余的,卖的价格不高。”
“如果放到现在,肯定会翻倍。”
傅蘅被他笃定的语气逗笑了,“为什么?”
“因为三月老师火了啊,”楚兰时说,“在我看来,艺术本身就是典型的马太效应,好的越好,有名望的大佬随便甩两笔都能拍出天价,上流社会的孩子随便描个水彩,一拍卖,几百万到手。”
傅蘅没忍住笑出了声。
楚兰时啧了一声,“难道说得不对?”
“对,太对了,”傅蘅抬手搭着他的肩膀,缓了缓气息,“被你这么一说,艺术充满了铜臭味。”
“本来就是生意啊,”楚兰时说,“艺术家也是人,吃喝拉撒的人,既然是人,就会有欲望,搞艺术的就比劳苦大众高贵吗?我看未必,甚至有可能比他们更恶,他们所谓的高贵是作品的溢价带给他们的,本质还是钱来衡量一切。”
“这么看,最亏的应该是梵高了。”傅蘅感叹道。
“我也觉得,”楚兰时看了看四周,“如果有喜欢的作品,我买来送你,怎么样?”
傅蘅斜睨了他一眼,“今天是送礼物日吗?干嘛一直送我东西?还送这么贵重的?”
“今天是开心日,我想送你,仅此而已,你不也送我手表了吗?”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兰时,真的是你,我还以为看错了。”
两人的谈话突然被身后传来的女声打断。
楚兰时和傅蘅一同转身看过去,只见林栖和一个男人朝他们走过来。
“傅蘅,你回来了?”林栖看到傅蘅,脸上的惊讶更甚了。
傅蘅笑着打招呼,“林栖,好久不见。”
“出差结束了?”楚兰时问。
“刚回来,”林栖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扫了一圈,冲楚兰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你们.......”
没等她说完,楚兰时立刻打断了她,“我陪他过来看展,你怎么也来了?你不是不喜欢这些吗?”
“我也是陪朋友来的,”林栖指了指身边的男人,“凌然,我小弟。”
凌然一听立马反驳,“什么小弟?我很大。”
林栖往下一瞥,哼笑道:“哪里大?”
凌然耳根一红,强装从容地回:“哪里都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成为我女朋友的。”
林栖恶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背,“死小子,没大没小,你小时候的尿布都是我换的,现在敢这么大逆不道了。”
“现在又不用换了,我当你男朋友正好。”凌然咧嘴笑得有些傻。
林栖指了指楚兰时,“我男朋友在这儿呢,当着他的面撬墙角,小心他揍你。”
一听这个,凌然立刻瞪向楚兰时,眼神中仿佛带着刀子。
不止他,就连傅蘅也看向楚兰时,对眼前复杂的情况表示疑惑。
楚兰时这才想起来,两人分手的事情还没跟林栖说。
因为林栖的工作比他还忙,一出差,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事情,所以,他本来想等林栖忙完再说的,谁知道还没来得及说,就遇到了这种意外。
在三个人六道目光的注视下,楚兰时干笑两声,冲林栖眨了眨眼,“你看你,出差累出幻觉了吧,我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
林栖瞳孔震惊,“分手了?什么时候?”
凌然则一脸开心的笑,“太好了。”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声音有点大,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周围。
“就上个月,你提的。”楚兰时忽略傅蘅看过来的视线,给林栖回一个饱含千言万语的眼神。
作为多年的“恋爱”搭档,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林栖一拍脑门,恍然道:“哦,对,你看我这记性,果然,审计这活儿,狗都不干,干久了容易得健忘症。”
她说着看向傅蘅,换上一副郑重又悲伤的语气,“我提的分手,因为我发现这么多年,他心里没有我,他爱的另有其人,白月光始终是白月光,我这支红玫瑰终究是赢不了。”
傅蘅:“.......”
只觉得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留下加粗加大的六个点。
楚兰时无语,这个女人还演上了,干审计真的亏了,应该去当演员。
必须赶紧结束这诡异的氛围,以防“前女友”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你们慢慢逛,我们去二楼了。”说完,他拉着傅蘅的手腕就要走。
“哎——等等。”
林栖阻止了他们的脚步,快步走到傅蘅面前。
还没等她开口,楚兰时把傅蘅往自己身边拽了一下,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想说什么改天再说,这里是展馆,禁止喧哗,不宜多说。”
林栖啧了一声,对他这副老母鸡护崽儿的模样简直没眼看,无论过去多少年,一点长进都没有。
她在心底默默叹了一口气,决定帮一把自己的“前”恋爱搭子,“淡定,放心啦,我就跟傅蘅说两句话而已,很久没见了,我闺蜜特别喜欢《烽火》,忠实书迷。”
傅蘅往前移了一下脚步,笑着说:“谢谢你闺蜜喜欢。”
林栖当着楚兰时的面,对傅蘅说:“以后如果遇到任何想要了解的事情,都可以来找我,只要我不出差,随时给你解惑。”
傅蘅不解地问:“了解什么?”
林栖抬手拨了一下额前的短发,耸了耸肩,“了解你想了解的,比如这位。”
她指了指楚兰时,压低声音对傅蘅说:“其实他远比你想的要缜密得多,心思重,城府深,隐忍多年,说不定哪天就爆发了。”
傅蘅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挑了一下眉,“这么可怕吗?”
林栖重重点头,“非常可怕。”
楚兰时只觉得额角突突直跳,不等傅蘅开口,拉着他朝楼梯口走去。
林栖看着他俩的背影,露出一个看好戏的笑。
凌然一头雾水,也跟着看过去,“林栖,你看什么呢?”
“看一场多年夙愿即将实现的好戏,”林栖抬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叫姐,没大没小。”
凌然倔强地哼了一声,像一只家养大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