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
我是一朵没有根的云。
在漆黑的夜里漫无目的地飘着……
于亿万颗星星中, 看见了你。
从那之后,我徘徊在最接近你的地方,静静地仰望你。
我多想靠近……
多想拥抱你啊!
但。
*
“你好, 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你叫什么呀?”
“方云。”
初次与她对话的情景似乎才发生不久。
那时的她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的,好像会说话似的……嗯, 这是个再老土不过的比喻, 是吧?
我写了很多歌, 最爱辞藻堆砌, 但对她,我想不出什么甜蜜又浪漫的形容。因为一见到、一想到她,我脑子就变得空洞, 灵魂也轻飘飘的, 光顾着在心里预演问好话语,光想着下一次见面的时辰,哪还顾得上在语言库里翻出华丽的词、优美的形容?
在她面前,我永远是一片贫瘠的沙漠。
扯远了。
现在更重要……不, 更需要处理的是眼前这个家伙。
长约一米七三,重达六十多千克的人形动物正躺在客厅地面上。
他头上的血已经快漫延到茶几桌角了, 不出一分钟, 那些肮脏的血便会污了紧挨着地面的桌布。
我捻灭了指间的烟——它才被我点燃不久, 拾步走向那个动物, 抬脚把他流着血的头踢向别的方向, 好让他没办法浸湿她亲手挑选的茶几桌布。
他死了。
十分钟前吧, 大概。又或许才咽气没几分钟?
我记不清了。
自从她走后, 时间对我已经没有意义。
又想起她了。
呼……
如果她知道他死了, 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会惊愕?会伤心?还是会哭哭啼啼地回到我的怀抱, 对我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不会抛下她,离她而去?
——嗤,方云,醒醒,她已经离开你了。你还在这幻想什么呢?没了这垃圾玩意儿,还会有其它。总之,她不属于你,懂吗?
我又想抽烟了。
但是不行。烟会让我的大脑变得迟钝——当它麻痹我使我可以暂时忘却她离开时,我就确信,那是事实。
我得想办法把这玩意儿解决了。
他虽然只是个披着人皮的动物,但再怎么说也有几十公斤重。所以,抛尸?不可能。我住在城区,怎么可能避开人,将他随便扔在哪个犄角旮旯?
那该怎么办?
我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扫视客厅,在离他不远处看到一黑色扁平物体——他的手机。
我记得这个东西,这是她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她就是这样,总是付出。
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
我知道,他的手机没有锁。
她跟我说过,他是个非常单纯老实的人,接受她的礼物后,曾笑着说过好几次要把手机拿给她检查,还对她承诺,不管换多少手机,不管手机系统发展到多先进,他都不会设定密码,因为他问心无愧,没什么东西可藏。
他的潜台词不就是表忠心。
啧,老土的烂把戏。
也只有她那么傻的人会相信了。
实话说,男人这种东西一旦频繁地告诉你,我对你是认真的,我没瞒着你任何事。那他就一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明明都拥有了那么好的姑娘,还在外边儿偷吃……烂人。
呼……
不能再想,我需要冷静。
他手机里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干净。我翻来覆去没找到和那个女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啧,看着傻不拉几的东西偷吃的时候倒是谨慎得很。
不过,这玩意儿竟然给她备注老婆?!
他配吗?
我凝视屏幕里那两个字,心里涌上无尽的酸涩。
这玩意儿哪比我强了?他凭什么给她打这个备注?他凭什么一面哄着别的女人,一面把她当老婆?这特么什么东西!
不……我应该冷静。
他已经死了,纠结备注这种东西没有意义。
对了,我应该把这手机扔了吧?
要不干脆直接把它摔个稀巴烂?
等等,稀巴烂……
好主意。
我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手机,准备把他的衣服全扒下来,和手机一起扔了。
——你问我为什么扔衣服?
很简单,我没法直接抛尸。
所以我决定,把他拆开,一块一块地扔。
随便扔哪。
当然,最好是扔到一个有野狗的地方。
能填狗肚子,算他的幸运。除了野狗,还有什么动物愿意接受一块死肉的他?
这样做的话,衣服就变得多余。
扒他衣服还费了点力气。
这玩意儿恬不知耻地在大冬天和那女人打野战,我还以为他不怕冷呢。结果身上穿了袄子也就算了,还裹好几件——保暖衣、毛衣、马甲。
而且特么,他还穿了秋裤。
真就野战的时候……不怕冷,平时装正经人的时候又裹那么厚?
全部脱下来的时候,我只扫了眼他的肉.体。
吐了。
衣服很多,一次性丢肯定不行,至少得分两次。
先把薄的和垃圾装一起扔了吧。
等等……衣服上还有我的指纹。
得擦干净。
做完这一切,半个小时过去了。
我找了个黑色塑料袋,把衣服塞进去,又拿上一包垃圾,随后戴上帽子围巾出门扔它们。
走到一楼的时候,楼下房东开的那家电器店里的小店员正准备关门,见到我便停下手中动作,直起他单薄的身板,和我打了声招呼。
笑得特恶心,牙上还有菜叶。
“方云,这么晚去哪啊?”
去地狱。
我微笑着点头:“扔垃圾。”
他笑得更灿烂了,就好像我无缘无故给他送了一百万似的。
“哎呀,我不是跟你说,以后你就把垃圾放门边,我早上看见了就帮你扔吗?”
二楼就我一个人住,他一个就只在一楼门店上班的人怎么帮我扔?
我嘴角扯平:“哦。”
他好像没感觉到我的不高兴,继续笑眯眯的:“要是咱俩住一套房子,都不用你打包收拾咯。”
呵呵。
我懒得理他。
说起来,我真想知道,如果他见着我客厅里那个光溜溜的男人,他会怎么想?还敢操着他那蹩脚的普通话对我打招呼,问我去哪吗?还敢自以为是地傻笑,对我说着些莫名其妙的俏皮话吗?
男人?
吐了。
楼下就是街道,街旁有垃圾桶。但我并不打算扔在这里,太危险了。
这条街不远处的公园就是我发现他肮脏罪恶的一切的地方。
扔那儿?
我认真思索了几秒……可以,就让这玩意儿的东西回到那脏地,也算满足了他一个念头——他那么爱在公园和那女人幽会,那就让他的衣服呆那儿吧。
我记得那一片某些角落还有人“做生意”,还有流浪汉,说不定有哪个流浪汉捡了他的衣服穿身上偷看谁“做生意”呢?这算他“饱眼福”咯。
真是和她相处久了,自己也变善良了:)。
处处为人着想呢。
去公园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他死了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也迟早会被她知道。
或许她能在他死后知道他做过的恶心事,又或许不会。
我要不要告诉她他已经出轨了,甚至她还算得上第三者?
万一她并不生气,还原谅他怎么办?万一她还自责自己插足了别人感情怎么办?万一……她埋怨自己不够好,才让他憋不住偷吃?
这几个万一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她就是那么善良,处处体谅他人的人。
要不,再等等?
看她伤不伤心?要是不伤心,我就告诉她?
难搞。
公园这会儿明面上没什么人。
但我知道,还有些小情侣、流浪汉隐藏在黑暗中。
但在老城区生活这么些年,我同样知道走哪些路可以避开这些人。
我找了一处还算隐蔽的地方,那儿有个垃圾桶。
但即使有,我还是在周围发现了好些塑料袋、水果皮。我把那包衣服扔进垃圾桶里,又捡了些塑料袋盖在上面,勉强算是做个遮掩。
“铃铃铃……”
哦对了,还有那玩意儿的手机。
隔着手套,我掏出了他的手机。
来电人是……老婆。
虽然刚刚翻看他手机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把她号码备注成这两个字,但再次看到,我依然轻易地被挑起了怒气。
我手指用力捏住手机,如果它是刀,我现在已经拿着它折返客厅,把它捅在他身上了。
我真想把他的心刨出来看看,看是不是黑色的。
什么玩意儿!
铃声响了很久,终于停了。
我暴涨的怒气也随着铃声的停止而渐渐消散。
我把手机调成了静音,仿佛受虐似的翻出了他和她的短信聊天记录。
刚才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经常互发短信……但我不想看。我直觉看了那些信息,我会吐出来。一定很恶心!——我不是指她恶心,而是他。
说实话,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哪怕他只是发了一个不明意义的音节,我都会觉得恶心。
他存在,就是恶心最恰当的代名词。
那为什么我现在又想看了呢?
……不是我想,是我……对不起,我想知道他们的聊天究竟亲密到什么程度。哪怕是吐,我也要看完。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她最常给他发的短信是问他吃不吃饭,或是提醒他吃饭。
而他,最常回的是,吃、不吃、吃了。
双方都很冷淡。
哈哈!
我还以为她在我面前表现得和他“相敬如宾”只是假象,只是她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和他恩爱罢了。原来他们真实生活就特么这么冷!
绝了。我喜欢这些短信。有机会的话,我真想把它们打印出来挂在床头,日夜品味。
在我翻记录的时候,她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是不是不回来。
我直觉她的措辞有猫腻。
看上去……他不回家不接电话的事对她来说很常见?
我模仿着他的回信风格,跟她说今晚加班,不回。
难道说……那些晚上他主动给她打的电话里说的内容就是自己加班不回家?
我的心渐渐沉下去。
这个男人平时对她很冷淡吗?
我可以接受她对他冷淡,或者他们彼此就相敬如“冰”,我决不能接受他冷落她。
为什么……
如果是的话,她怎么不告诉我?
我握着手机等了半小时,她收到那条短信后就再也没打过电话、发过短信。
我决定暂时把手机带在身边,我要看她的态度,我要看她失去与他的联系后,会给他打多少个电话,会有多着急。
做完决定,我踩着枯草落叶,踏入黑夜,返回曾与她一起住过的家。
*
这套房子并不大,住两个人刚刚好。
毕业后,她去中医院,我去了市医院,这套房刚好在两个单位中间,我们便租了下来。
她曾跟我说过,每天从这套房子里离开去上班,午饭在单位吃,下午下班后叫上我,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再一起回家做……多美好呀,这样的日子她可以过一生。
骗子。
每每想到那一天,她做了一桌子菜等我回家,然后在我惊喜的眼神中告诉我,她恋爱了,已经和那男的在一起五个多月,那个男的有套房子,她想搬过去住……我就痛苦万分。
那个男的……他凭什么?
我和她从初中就相识。
我们一起度过多少春夏秋冬?
为什么一个我完全没见过的男人不打招呼就要把她夺走?
还有,她为什么要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年的人走?在她心里,我是什么?
我记得那时我很生气,我紧紧盯着她,无数质问想从喉腔喷涌而出,但是一看到她脸上那一抹幸福的微笑,我胆怯了。如果……和他在一起,她可以幸福……我好像……也可以接受?
“咔哒。”
我打开了门,向里快步走了几步,看见了赤条条躺在客厅里的人形动物。
不。
我不能接受。
纪诩,现在——
轮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