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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变成丧尸后第10章 10
124 段

第10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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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塌了!

孟凛坐在沙发上,擎着那把雨伞,挎着两只包,一动不动。

她左手边的单椅上,窝着正在舔毛的黑猫,右手边的单椅上,坐着一言不发的沈确。

面前的木桌点着一只白蜡烛,蜡烛旁是沈确的刀和枪。

场面之诡异,像在请笔仙。

脚趾在新扒来的GUCCI板鞋里默默施工,孟凛不敢看沈确,一直瞟那只贪图享乐的猫。

葫芦身上淋了点雨,心情不佳,翻了个白眼后就不再理她。

仿佛她的绝望与它无关。

而沈确刚才多半是烧迷糊了,不知道把她当成谁。

现在蜡烛一点,看清人脸,理智也终于回归高地。

哈哈,彻底跑不了啦!一猫一尸都落在别人手里啦!

连要拖下水一起做千层酥的小伙伴都提前被切碎啦!

在烛火的映照下,孟凛脸色惨白,伞沿长发同时往下滴水,宛如雷雨夜回魂的时尚贞子。

贞子根本不敢动,黑猫也已叛变了。

难怪人家总说不要迷信,要相信科学,原来是真的。

科学的子弹,真的好有用啊。

所以,她现在该怎么让沈确科学的相信,她只是个普通的丧尸,并没有研究价值?

一个普通丧尸,喜欢用点牌子货,下雨天懂得自己打伞,很正常啊!

本来丧尸就不是人类刻板印象里只会追人的单细胞尸体,大部分丧尸其实都或多或少保持着生前的习惯,比如活着的时候是学生和社畜的丧尸,白天就经常会回到学校和办公楼,她的保姆王姨,以前是小区保洁,现在仍旧会打扫卫生。

她作为大小姐,没事儿换两套衣服,购购物,死得精致一点,那咋啦?

然而她知道,沈确是不会信的。

一是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个犟种,对自己认定的事,别人说破嘴皮也没用;二来,当然也是因为孟凛的过往信誉,确实是有那么一点差,以前没事就好撒个小谎,耍一耍她。

没想到也是把前人砍树,后尸淋雨给玩儿明白了。

她半辈子就发了这么一回善心。

结果就这?

孟凛背负着满腔委屈和原生家庭的不幸,独自一尸在内心深处默默走完了临终的五个阶段,终于把伞一扔,把包一撇,躺平了,超脱了,爱谁谁了。

——来,研究我!

“呃啊呃啊呃啊!”

丧尸倒在沙发,手舞足蹈开始撒泼。

“这只黑猫好像是来找你的,所以我没赶走。”

沈确终于开口,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心头一抽。

什么猫什么猫,我才不认识猫!

孟凛梗着脖子装傻:“呃啊…咳咳,呃啊啊!”

“你在生气?”又沉默片刻,沈确的声音听起来竟有些小心翼翼。

可能是因为发烧虚弱,不确定,孟凛发着疯,决定再看看。

没得到回应,沈确攥了攥冰冷的手,偏垂着头,哑声又道:“你还记得我,是不是?”

被丢在地上的驴包,散落出一地药品食物。

孟凛不算细心,也不会照顾人,所以她在民宿里翻了很久,把每只行李箱都撬开看过,她记得的不记得的,一个人类活着需要用的。她兜走了所有卫生巾和棉条,为了节省空间,只拿最大罐的身体乳和保湿水,还用塑料袋包了两套沈确合身的衣服。

料子是她找到最好的,透气贴身,没有logo。

她甚至还翻出了人家店主压箱底的羽绒服和一袋暖宝宝,就挂在村口那户的玄关里。

想她走了,沈确可以自己去找。

听听,这话多新鲜呐,难道她是什么很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吗?

对,她就是!

孟凛的老年痴呆脑正飞速运转:

从沈确现在的表现来看,她好像也没想象中那么笃定她特殊,回头想想,沈确来A市遇见她纯属是意外,说明她们最开始的目标肯定不是她。

所以,她其实是被抓来填数的,沈确最后要上交的实验品,可以是她,也可以不是她。

让沈确产生道德负担,就是求生的关键。

一个善良单纯从不害人的丧尸,和孟凛。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尸设。

孟凛停止发疯,坐正看向她。

屋里的噪音突然消失,绒布单椅上的黑猫矜贵地往这瞥了一眼。

像在看一出好戏。

沈确苍白的面色里透露出一丝极其克制的紧张。

在与她对视瞬间,两手猛地绞紧,快速地说:“在尸群里,我并没有向你开枪,你却倒下了。你救了我两次,超市仓库,我没有睡着,我在等何胜下手,没有想到你和他扭打到一起……我从没见过有丧尸可以抵御血液的诱惑,丧尸也没有放过一说,更不可能辨别药品和物资。”

“你和别的丧尸不同,你还有意识,孟凛。”沈确直勾勾地盯望她。

语速之快,好像急着印证些什么。

孟凛没有反应,内心慌得一批。

她真的很怕沈确下一句话就是“没想到吧,你终于落到了我手里”。

但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万一答错,她怕都等不到变成千层酥。

“你能不能——”

声调忽然提高,象征情绪的激荡,黑猫的长尾轻轻勾甩。

“额,不儿,”孟凛火速开始表演,“时里。”

太久没和人说过话,有点磕巴。

“什么?”沈确愣了愣,眉心微皱,然后道:“我没听懂。”

怎么一开头就和剧本不一样啊!

孟凛焦急重复:“额数,额布嫩尸,泥!”

沈确认真看她的嘴唇,听完后若有所思。

孟凛以为她是在思考真假,很紧张。

半晌,却听见声低笑:“你说话好像在嘴里炒菜。”

“?”

Ber,这对吗?

面对一个会说话的丧尸,你这个态度合理吗?

震惊呢?恐惧呢?尊重呢?良知呢?!

孟凛气得拔地而起,拖着残腿如旋风卷进吧台,抄出纸笔,唰唰唰写下:

我不认识你

啪的拍到沈确面前。

太久没战斗,她差点忘了,这家伙虽然话不多,但向来一句她爱听的都没有!

沈确垂眸看便签纸,点头,神情并不意外:“你不认识我。”

糟糕,被激出来了,听说读写,四项全能型丧尸,研究员如何能不馋?

孟凛看到她挑了一下眉,赶紧低头找补: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醒来的时候就变成这个样子

她撕下纸条递给对面,接着又写:

我装死是因为害怕,救你是因为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

孟凛笔尖一顿,捏着鼻子写:

对,你救那个女孩,你是好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你能不能放我走?

写完放下笔,孟凛虔诚看她,两手放膝盖,人畜无害的模样。

“你没有以前的记忆。”

沈确捏着几张纸,慢慢抬起眼来:“怎么不好奇我说的孟凛是谁?”

“……”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她分明修长的指节翻弄着纸页,昏黄烛光在她侧脸渡上金边。

乌黑发丝湿漉,一种滞闷的潮湿在她身上蔓延,平平缓缓的声音,竟然她整个人凭添了几分破碎感,“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从灾难发生之初到今天,整整三年。”

葫芦“喵”了一声。

“不素,额,里——”孟凛急得在嘴里掂锅。

沈确倾身过来,轻而不容置疑地摁住她的手:“先听我说完,好吗?”

“你叫孟凛,孟子的孟,凛冽的凛,你家境殷实,有两位母亲,一位是上市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另一位是享誉国际的生物学教授。你自小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岁就写出《我的母亲》,荣获省级优秀散文奖,五岁研究人类与倭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八岁发表三篇SCI一作,十八岁,你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A大艺术系。”

“哈?”你说的这是我吗?

头尾都对,中间混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我叫沈确。”她执笔,写下棱角分明的字。

“也在A大上学,与你同届,读哲学系,不过我身体不好,因为治病晚了半年入学。我很早就听说过你,一直暗暗关注着你,我的家境不好,所以我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里,后来一次意外,我们相识,你我互相了解,彼此倾慕,两情相悦……”

孟凛扭过头,直愣愣地盯着她。

眼底有血丝,嘴唇没血色,看起来就病得很重,已经开始梦到哪句说哪句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你默默帮助我、支持我,却从来不说。你总是这样,温柔、善良、体贴,像一束真正的光,照亮了我的人生。”

沈确流露出渗人的温柔笑意,握紧她的手道:“临近毕业时,你向我求婚,说要给我一个未来,我答应了。”

“喵,喵,喵。”有只黑猫尾巴甩得啪啪响。

“嘎!”孟凛腾地站起,手指颤抖,结结巴巴:“求、求、求求……”

沈确深情凝视,丧尸大惊失色:“里,毁、毁胖!”

对方并不反驳,从口袋取出一张装在防水袋里的照片。

照片里,孟凛得意地仰着笑脸,一手搂沈确的肩,两人头挨头,脸贴脸,十分亲密,明显是出自她手的自拍照。

照片陈旧,已经磨出毛边,不知被摩挲过多少遍。

孟凛,对这张照片,完全、没有、印象!

可这个拍照角度,她那欠了吧搜一看就是刚干完混蛋事儿的表情,又的确是她本人没错。

证人,证词,证物,逻辑链完美闭环,无懈可击。

“喵!”陪审员兼一号观众葫芦小姐,判定负心尸有罪。

“阿凛,我是你的未婚妻子。”

“我找了你很久、很久。”

沈确起身,紧紧抱她,低喃:“我不在乎你是丧尸,忘了我也不要紧,如果你想回忆,我陪你回忆,你想自由,我跟你走,随便哪里,走到我走不下去那天……在那之前,别离开我。”

孟凛被她环住,宛如死神怀中的一节风干香肠。

“救、救……”青白的指爪虚空乱抓。

救命啊,有人碰瓷丧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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𝑺𝑺𝑵·听我碎碎念.我说幸福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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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读完:第10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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