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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变成丧尸后第23章 23
102 段

第23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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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干炒腊肉焖饭好了,沈确用一只大口瓷碗盛好,把锅底的一层锅巴都铲了下来。

因为用的是陈米,笋干又是极吸油的干货,所以炒腊肉时多放了许多油。

每粒米饭都油润饱满,散发出浓郁香气。

葫芦一直陪着她做饭,这会儿爬上了她的肩膀,登高望远,很有俾睨天下的气质。

刚踏进屋,便见孟凛捧着本子,仰天哀嚎,嘴巴张得像要吃下灯泡似的,却没发出声音,肩背还一耸一耸,又没有眼泪,一人一猫不由双双怔住,相互对视一眼。

怎么说呢,看起来虽然很悲伤的样子,但真的很好笑了。

“咳。”沈确把饭菜端上桌,平静地问:“哭着呢?”

孟凛嚎着嚎着,瞥她一眼,净说废话,那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吗?

她把笔记本拍在桌上,边抖边写:感人!难受!想哭!

但是哭又哭不出来,比打喷嚏失败还难受。

沈确很贴心:“要帮你往眼睛里倒点水吗?这样比较沉浸。”

“……”好的,突然就不想哭了。

沈确给她打了一小碗饭,边上铺两张撕下的日历。

见她张嘴,孟凛抢答:“卜妖艳!”

沈确给葫芦剥了颗鸡蛋,细细掰碎放在桌面,葫芦便堂而皇之地上桌吃饭了。

屋子不大,两人一猫却刚刚好,久违的橘黄灯光撒在猪肝红的老实木方桌上,给人回到过去的错觉。

米饭油润喷香,精致碳水的含金量,已是王炸级别,孟凛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馋。

真奇怪,在A市时她经常想起米饭,梦寐以求就是这一口,真端到面前了,好像又没那么吸引人。

但沈确好不容易做的,她象征性擓了一勺,miamiamia……

嗯……竟然吃不出味道。

不会是舌头坏了吧?她顿时紧张,又吃了片腊肉,啊啊啊啊啊,tui!

“怎么了?”沈确关注她的反应,“不舒服?”

孟凛吐出黑紫的舌尖,皱脸道:“素哭的!”

“苦的?”米饭腊肉笋干各尝了味道,并没有问题,“好,你别吃了。”

孟凛问:你吃没事吗?

“嗯,我吃不苦。”

孟凛立马又抄起勺子,好胜心一下又起来了,我再尝尝呢?

沈确长臂一伸,盖住她的碗:“腊肉盐分高,你也许是盐分不耐受,想想白天。”

“……”那很可怕了,但是笋还没吃呢,她悄咪咪地抠她的指尖,递出眼神暗示。

沈确叹了口气,孟凛用手捏了一小片。

哦豁,有意外收获!

虽然还是有点点苦,但是这个口感,这个咀嚼的阻力,她蓦然起身,跑到灶边找到剩下还没泡发的笋干,简单用水一涮,放进嘴里,嘎吱,嘎吱——

这不是、这不是!

完美适配丧尸的磨牙咬咬胶吗?

竹子的清香,干货的鲜醇,随着咀嚼在嘴里慢慢释放,简直令尸欲罢不能!

眼看敲在铁片上都邦邦响的笋干在孟凛嘴里几口就咬成了碎渣,沈确淡定表示:“剩下这些都给你留着。”

兜子里剩下的,约莫也不过半斤,她想了想,又说:“明天再上山挖些鲜笋,回来烘干试试。”

屋里只有一张床,两人夜里只能躺在一起,沈确让孟凛睡在里侧,自己在外。

饭后沈确简单打扫了卫生,从柜里翻出干净的床品,毕竟是别人的家,又躺过丧尸,她自己是无所谓,孟凛多半是介意的。

七月暑气重,晚上同样闷热。

葫芦不和她们挤,自己睡在窗边,沈确侧躺,只沾床沿的一道边角,大部分地方都留给里侧,但这几天两人都是分开睡,忽然挨着,孟凛还是有些不习惯。

先是躺平呆看了半天帐顶,又左右翻来覆去,跟着侧身盯着沈确的后脑勺,漆黑夜色,湖畔虫鸣,丧尸在身后静静睁着一对猩红的大眼睛,放在恐怖片里高低也是个名场面。

半晌,孟凛伸出手指,戳了戳沈确后背:“里水着没?”

“嗯。”沈确淡淡应声:“睡着了。”

幼稚!孟凛听她这么说,闭上眼,本想不理她了。

几秒后又睁开:“里震的不竿动啊?”

难得有灯泡能用,睡前孟凛就以安利小说的急迫心情,催促并监督着沈确看完了那本日记,结果人家看完表情淡淡,一滴眼泪都没流,让她大失所望!

沈确依旧没什么起伏:“还好。”

孟凛就很来气,带不动,根本带不动,对着她无情的后脑勺龇牙咧嘴一阵,放弃了。

反正她以前就是这死德性,说好听点叫成熟稳重,要孟凛说就是骨子里的冷漠!

记得最开始追她时,孟凛就经常在学校里创造“偶遇”,许多回都遇见她在给别人帮忙,什么讲座占座、当演讲观众、哪个社团办活动需要人手之类,虽然每次她的表情都很冷淡,但做的事却很符合孟凛对她的刻板印象。

所以那时,她觉得沈确是个面冷心热,很难拒绝别人的性格。

于是她果断从砸钱计换成了苦肉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不管沈确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后还是接受了孟凛的“包养”,真正相处之后,孟凛才发现沈确其实对很多人是厌烦的,甚至不堪其扰,她的冷不是掩饰心热,而是在忍耐自己的情绪。

她也许出于对家境的自卑,又或是别的原因,才表现得好像平易近人。

正是她这种表里不一的矛盾,激起了孟凛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但是三年过去,结果证明钱打动不了她,真心……反正她的真心也打动不了她,也许沈确就没有心,所以组织收编她才要给她洗脑,让她以为自己对某个人有感情。

哎,但那些都是假的。

现在的孟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在同一个坑跌倒,谨记她们只是旅游搭子的身份!

正常人是不会因为自己睡不着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嚒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已读完:第23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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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23 - 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 TIB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