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槐朝着阿花点头微笑,一扭头看到脏兮兮的林鹤钰,又十分的嫌弃的朝他摆摆手,捂着眼睛糟心道:“快去把你那身脏衣服换下来,浑身都是泥,真准备当泥猴了啊。”
林鹤钰低头看了眼自己这一身麻布衣裳,无所谓的晃了晃脑袋,但还是听季槐的话,往水井边走去。
阿花反应极快,立马请缨:“那,那我来替小鸟洗,洗衣服吧。”
激动过后,阿花又恢复成了那个害羞的少女。
季槐不赞同的摇头,语重心长道:“想成为女官第一步,不做仆人。衣服,让他自己去洗,大老爷们还不能洗个衣服了,女人凭什么就一定要伺候男人呢,他有手有脚,你也不用卑躬屈膝。”
季槐的话充满着与现在主流思想不符的叛逆言论,这是阿花第一次听到,她大张着嘴,细细的品读着这几句话的意义,眼角余光却不小心撇到水井边的林鹤钰,已经把上衣给脱了,露出了精壮的上半身,小女儿欣赏美男的姿态让她脸色红润的像喝了假酒,但内心却在季槐的几句话下,种下了一颗希望的种子。
季槐看着阿花还有林鹤钰,欣慰的姨母笑就没停过,等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一个老师竟然在吃自己学的瓜时,林鹤钰已经进了内屋换好衣服,并抱着一堆自己的脏衣服坐在水井边洗了起来。
“哎,不是,那我衣服。”季槐有些不好意思的上前抢夺,不是他不乐意林鹤钰给他洗衣服,实在是里面还有他的亵裤,太私密了。
林鹤钰洗衣服的手一躲,满不在乎道:“嘿呦,不就是亵裤嘛,我不嫌弃你,正好一块洗了。”
“……”季槐捂着脸,退后两步,红晕一直从脸颊烧到脖子根。
阿花站在一边,感叹句:“阿钰对夫子真的很敬重呢。”
林鹤钰兀自点头,“是啊,是啊,我最敬重夫子了,要是夫子能免了我的早读,那我会更敬重夫子的。”
季槐呵呵笑了两声,不作回应。
林鹤钰觑着季槐的脸色,一看季槐这反应,就知道没戏了,他任命的叹了口气,任劳任怨的开始洗衣服。
季槐脸上的热度迟迟消不下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勤快的林鹤钰把自己的亵裤给洗了,还搓洗的格外认真,里里外外,边边角角都没放过。
季槐越看越臊的慌,当着阿花的面,也不能上前抢夺,唯恐失了身为夫子的气度。
季槐只能转移注意力,招呼阿花:“明日来学堂上课吧。”
阿花激动的点头,她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季槐好了,一把把手里提的篮子塞到了季槐手里,红着脸转身跑开,渲染成橙黄色的晚霞在她蹦蹦跳跳的身后铺成一片,小姑娘羞涩的声音在晚风里荡起:“给夫子和小鸟当夜宵吃。”
“吃过了---”季槐刚反应过来,抬眸却只能看到阿花跑远的灿烂背影,季槐扬声大喊,谁料小姑娘跑得更快了。
林鹤钰嗤嗤笑,他手脚麻利,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把衣服全都洗好了,他光着膀子,露着一身腱子肉,站起来风一般的把衣服晾好。
末了,林鹤钰站在衣架旁,摸着下巴,一脸得意。
见不得林鹤钰这懒散不上进的模样,季槐满头黑线,藏都藏不住,他上前一把拽过林鹤钰,拉着他就往前堂书院里走去。
“既然吃饱了没事干,那就去给我读书。”
“别啊,夫子----”林鹤钰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还是顺从的被季槐拖到了学堂,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季槐掌灯,眼睛眯着,等林鹤钰读书。
林鹤钰吊儿郎当的坐着,手里的书本拿的歪歪扭扭,他拖着长腔,抱怨道:“夫子,我又不准备考取状元,干嘛这么努力读书。”
季槐一噎,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拿起一卷书扔到林鹤钰的桌上,无奈道:“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考取功名,更是为了知礼明智。”
林鹤钰难得的没有反驳季槐,而是若有所思道:“夫子,我有个问题想请教。”
季槐一愣,有些欣慰这孩子终于开窍爱学习了,他点点头:“问吧,为师一定知无不言。”
“考取功名需要读很多书对吗?”林鹤钰的脸色很认真的发问。
“读书是考取功名的基础。”
“那身居高位的大官,是不是读了很多书?”
“那当然。”
“那他们做到知礼明智了吗?他们会从书里看到人间疾苦吗?”
林鹤钰一句句发问,每一问都简洁明了,可最后一个问题,他问的格外认真,在昏黄的烛火照耀下,他漆黑的瞳孔就像藏着万千不解,雾蒙蒙的透不进半点光去。
季槐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的唇张合几次,却吐不出一个字来。他不知道林鹤钰经历过什么,才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但他从林鹤钰的脸上却窥到了几份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和落寞,眼前的少年身上藏着那么多的秘密,沉重又肃穆,气氛压抑的让季槐一时失语。
这不该是一个青年人该背负的东西。
季槐想了想,还是想不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他走上前,温热的掌心贴在林鹤钰汗涔涔的肩膀上,粗粝的伤痕横亘在肩头,凹凸不平的凸起,硌在季槐的掌心。
季槐的神色复杂起来,他抿了抿唇,漂亮的狐狸眼微微眯起,片刻后才小心翼翼的问道:“这是怎么受的伤?疼吗?”
那道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从肩头一直延伸到肋骨,看起来狰狞又可怖。
林鹤钰顺着季槐修长的手臂望去,看到了在当时足以让他丧命的伤,要不是他的好兄弟,他怎么可能……
一想到曾经的故人,林鹤钰的神色也染上了一丝忧伤,他苦涩的笑了笑:“差点命都没了。”
可再多的,他却不肯再透露半分。
季槐也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他点点头,蓦然间想到了什么,他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那你来李村,是为了避祸?”
林鹤钰“唔”了声,认同的点了点头。
被他爹强制丢到这,也是为了避开京都那些祸事,季槐说的也没错。
林鹤钰沉浸在往日的回忆里,却没看到季槐愈加慈爱的目光,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心疼,就连放在他肩头的手掌都有些轻微颤抖。
多好的孩子,多么坚强的孩子。
季槐从林鹤钰的只言片语中,脑补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经过:
首先,林鹤钰出在一个穷苦家庭,他所在的州县,当官的为富不仁,欺压百姓,林鹤钰迫不得已小小年纪参了军。
如今正是前朝余孽蠢蠢欲动,不服新天子的动荡时刻,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起义,朝廷派兵平叛,林鹤钰恰在这时参军,随后他便在战场奋勇杀敌,却受了重伤,也许这伤是个很厉害的叛匪导致,于是被叛匪记恨上,说不定为了摆脱他这个麻烦,当时军队里的高官主动放弃了重伤的林鹤钰,林鹤钰被迫脱离军队,来到几乎与世隔绝的李村休养息,顺便躲避敌方叛匪的追杀。
季槐越想越觉得自己分析的有道理,他一脸肯定的点着头,看向林鹤钰的眼神,更加怜爱,默默地把人高马大的林鹤钰归到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亟需关爱的学中。
这一番脑补,姑且不论事实如何,倒是把季槐自己给感动得不得了,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着林鹤钰给予他‘一日为师,一为父’的关爱了。
林鹤钰还兀自在伤感,却没想到季槐已经替他编造了一套悲惨身世。
鸡同鸭讲在他们两个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季槐作为一个理科老师,平最大的文采,都用来给林鹤钰编身世故事了。
晚霞已彻底被地平线吞没,黑暗如期而至,整个空荡荡的学堂在一豆烛火的映衬下显得有些鬼魅阴森,季槐和林鹤钰,二人一站一坐,就像两尊融在黑暗里的雕塑。
半晌,林鹤钰才重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把自己从过去的泥沼里拔出来,再次披上了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皮。
“哎,夫子,有点热。”
肩头的手一直未曾离开,虽然林鹤钰贪恋那一点属于季槐的安抚,可时值盛夏,太热了,就这么一会的功夫,肩头就已经冒出一层薄薄的汗渍,尤其是和季槐掌心相贴的位置,更是燥热滚烫。
季槐感动的情绪也收了起来,他拿开自己的手,瞅了瞅掌心的汗,又毫不犹豫的擦在了林鹤钰裤子上,主要是林鹤钰裸着上半身,除了裤子没别的地方可以擦手了,只有林鹤钰的裤子是干燥的,他季槐也别无他法。
林鹤钰:“……”
不是,刚还觉着这人体贴又温柔,这会怎么又让人恨得牙痒痒呢。
许是林鹤钰的眼神太过于幽怨,季槐也小小的心虚了一下,他把手背在身后,若无其事道:“大不了下次我洗衣服。”
林鹤钰扁扁嘴:“学不敢……”
季槐啧了一声,恼火却又找不到理由。
“这书没读了一点,废话倒是说了不少。”季槐出言即是嘲讽。
林鹤钰也习惯了,一点也不在意,笑嘻嘻的收拾着书卷,端着烛台,俨然是不准备继续在学堂受折磨了。
季槐也随他去了,毕竟他才刚刚给林鹤钰安排了一套凄惨无比的‘身世’,为了给困难儿童一点关爱,一点无伤大雅的逃课还是可以原谅的。
“走吧,回去看看阿花送的什么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