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砚辞是被窗外叽叽喳喳的鸟叫吵醒的。
他睁开眼还有点懵,脑子昏沉沉的。昨晚是他和苏慕屿的新婚夜,两人折腾到后半夜才睡,怀里本来该抱着那个软乎乎、暖融融的人,结果一摸,冰凉一片,什么都没有。
他“腾”地一下就坐起来了,慌慌张张扫了一圈屋子。
雕花木床,青纱帐幔,桌上摆着他年轻时最爱用的青瓷茶杯,墙上挂的还是他二十岁生日那年,他爹硬塞给他的那幅《山河图》。
这是京城的老琅琊王府,是他住了二十多年、后来被王珩之占了的老宅子。
“夫君,你醒啦?”
旁边传来个温温柔柔的女声。
王砚辞浑身一僵,像被雷劈了一样,慢慢转过头。
一个穿素色寝衣的女人坐在床边,头发松松挽着,眉眼温温柔柔的,正笑着看他。
是沈婉卿。
他的亡妻。
王砚辞跟见了鬼似的,猛地往后一躲,后背“咚”地撞在床柱上,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沈婉清死的时候,他都三十二岁了,算下来都过去七年了。
他记得清清楚楚,沈婉卿走的时候,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躺在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可眼前这个沈婉卿,皮肤细嫩嫩的,眼角连一丝细纹都没有,看着也就二十岁的样子。
“夫君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沈婉清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想去扶他。
“别碰我!”
王砚辞喊了一声,声音都有点发颤。
沈婉卿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了,有点委屈地看着他。
王砚辞没理她,掀开被子光着脚就踩在了冰凉的地板上。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手看。
干干净净,修长有力,没有一丝皱纹,也没有常年握剑磨出来的厚茧,连虎口处那道被敌人砍伤的疤痕都不见了。
这不是他三十九岁的手。
他跌跌撞撞冲到铜镜前,镜子里映出一张年轻的脸。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上还带着点年轻人的锐气和锋芒,眼神锐利得很。
这是他二十岁的样子。
“现在是哪一年?”王砚辞转过身,嗓子哑得厉害,心脏“怦怦”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沈婉清愣了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夫君你睡糊涂啦?现在是景和六年啊。昨天你还跟我说,今天要进宫跟陛下商量江南漕运的事呢。”
景和六年。
司马宸登基第六年。
他刚接琅琊王氏家主之位三年,跟沈婉清也刚成婚三年。
他真的回到二十年前了。
王砚辞的脑子“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
所有的朝堂权谋、家族利益,在这一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满脑子只有一个人——苏慕屿。
他想起苏慕屿穿着大红喜服,红着眼眶笑着对他说“砚辞,我嫁给你了”;想起他趴在自己怀里,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小声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也能有这么一天”;想起他睡着的时候,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像个得到了全世界糖果的孩子。
他怎么就回到这儿了?
他的小屿还在姑苏受苦呢。那个三岁的、瘦瘦小小的小苏慕屿,还在等着他。
“备马!”王砚辞扯着嗓子大喊,声音都劈了,“立刻备最快的马!我要去姑苏!现在就走!”
“夫君你去姑苏干嘛呀?”沈婉清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拦他,“宫里的太监都来催两回了,陛下还在宫里等着呢!你不去,陛下会生气的!”
“不去了!什么事都没姑苏重要!”王砚辞看都没再看沈婉清一眼,抓起外袍披在身上,大步流星就往外走。
沈婉清站在原地,看着他急急忙忙、头也不回的背影,一脸莫名其妙,心里又委屈又疑惑。
她跟王砚辞成婚三年,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失态的样子。
王砚辞快马加鞭,用了最快的速度赶到姑苏。一路上他心里又急又疼,鞭子抽得马都快飞起来了。
他把姑苏所有的暗卫都召集了过来,声音都在发抖:“找!给我找一个姓苏的寡妇,带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住在城西最穷的村子里。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到!今天找不到,你们就都别回来了!”
暗卫们个个一头雾水,心底纳闷得厉害。
堂堂琅琊王氏家主,权势滔天、矜贵清冷,平日里从不把市井俗人放在眼里,怎么突然这般火急火燎,非要专程去找一个乡下穷寡妇,还带着个不起眼的小娃娃?
众人不敢当面多嘴,更不敢违逆命令,只能躬身领命退了出去。一散开,几个暗卫便凑在一处,压低声音偷偷嘀咕起来。
“你说奇怪不奇怪?家主什么时候在意过这种底层妇人和孩童?还催得这么紧,半点都耽误不得。”
“依我看呐,多半是家主在外头瞒着夫人,藏了私情,这孩子怕是家主的私生子吧?”
“可不是嘛!不然一个普通穷人家的母子,哪值得家主亲自从京城奔来姑苏,还动用我们所有人到处搜寻?寻常百姓,根本入不了家主的眼。”
几人越猜越觉得合情理,私下都暗自认定了这个说法,不敢再随意议论,立刻分头散开,认认真真往姑苏城西各处街巷、村落搜寻起来。
王砚辞站在姑苏的大街上,压根不知道底下暗卫心里在胡乱揣测什么,只看着人来人往,心里像被火烧一样。
他怕来晚了。
他记得苏慕屿跟他说过,小时候最开心的事,就是养母能多赚两个铜板,给他买一个豆沙馒头。
那时候他听着,心都碎成了渣,恨不得回到过去,把那个小小的他抱在怀里,给他买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现在他真的回来了。他有钱,有权,有能力护着他了。
三天后,暗卫终于回来了,脸上带着喜色:“家主,找到了!城西杏花村,有个苏寡妇,带着个三岁的儿子,靠给人洗衣服缝补过日子,日子过得特别苦。”
王砚辞二话不说,翻身上马,鞭子一抽,直奔杏花村。
杏花村全是破破烂烂的土坯房,路都是泥的,一下雨就坑坑洼洼的。
王砚辞牵着马刚进村,就听见村口馒头铺那边吵吵嚷嚷的。他抬头一看,心一下子就揪紧了。
人群中间那个小小的身影,就是小时候的苏慕屿。
穿一身洗得发白、打满层层补丁的粗布衣服,瘦得跟个小鸡仔似的,胳膊腿细得跟竹竿一样。
小脸脏乎乎的,全是泥,只有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小鹿一样,正眼巴巴地盯着蒸笼里冒着热气的豆沙馒头,小嘴巴抿得紧紧的,不停地咽口水。
旁边几个大一点的孩子围着他,推他搡他,一个劲地怂恿:“快去啊!趁老板转身,拿一个就跑!我们都帮你看着呢!”
“你不是饿吗?不敢去就饿着吧!胆小鬼!”
小苏慕屿被推得一个趔趄,又怕又饿,咬着嘴唇犹豫了半天,终究抵不过腹中的饥饿。
他趁老板转身去拿东西的功夫,飞快地跑过去,伸出小手抓了一个馒头,扭头就跑。
“抓小偷!”
老板猛地转过头,看见他,气得大喊着追了上来,几步就追上了,一把揪住了他的后领子,扬手就要打。
小苏慕屿吓得浑身发抖,像只被抓住的小兔子,却死死抱着怀里的馒头,不肯撒手。
眼圈都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咬着牙没哭出声。
王砚辞的心,在那一刻,疼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他一点都不怪这孩子偷东西。
一个三岁的小屁孩,懂什么偷不偷的?什么礼义廉耻,什么道德规矩,在饿肚子面前,全都一文不值。
他只是太饿了,就想吃一口热乎的馒头而已。
他刚要上前,一个穿粗布裙子的女人就疯了一样冲过来,一把将苏慕屿死死护在身后。
“别打孩子!求求你别打我的孩子!”她一个劲地给老板鞠躬,腰都快弯到地上了,“多少钱我给!我给你双倍!求求你别打他!”
“一个馒头两文钱!”老板没好气地说,“这么小就学会偷东西了,长大了还得了!要不是看他可怜,我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女人赶紧掏出一个皱巴巴的布包,打开来,里面全是零碎的铜板,最大的也不过是个五文的。她数出两文钱,递到老板手里。
老板接过钱,骂骂咧咧地走了。
那群看热闹的小孩也哄笑着散了,一边跑一边喊:“小偷!小偷!苏慕屿是小偷!”
女人蹲下来,看着苏慕屿脏兮兮的小脸,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她没有骂他,只是伸出粗糙的手,轻轻擦去他脸上的尘土和眼泪,声音哽咽又心疼:
“小屿,以后不能偷东西了知道吗?再饿,娘也会给你想办法的。偷东西是不对的,会被人打死的。”
苏慕屿瘪着小嘴,把怀里温热的馒头掰了一大半,递到女人嘴边,小声说:“娘吃,好吃。”
女人再也忍不住,抱着他“呜呜”地哭了起来。
看着孩子吃得香甜满足的模样,她心里又酸又涩,只恨自己没本事,连个馒头都给孩子买不起。
这时候旁边路过一个挎着篮子的大婶,扯着嗓子喊:“苏娘子!李员外家的那堆衣服还没洗呢!再不去人家就换人了,工钱就没了!”
“哎!来了!马上就来!”女人赶紧应了一声,擦了擦眼角的泪痕,摸了摸苏慕屿的头,柔声叮嘱,“小屿乖乖在这附近玩,别乱跑,别离开娘的视线。娘做完工就回来,晚上给你买糖吃。”
苏慕屿乖乖点头,小手紧紧攥着剩下的半个馒头,站在原地,怯生生地看着她的背影。
女人拍了拍身上的灰,正要匆匆离去,一道身影拦在了她面前。
是王砚辞。
女人抬头看见他,心里“咯噔”一下,脸色瞬间就白了。
她以前是沈老夫人身边的贴身丫鬟,当年王砚辞去沈家提亲、逢年过节走动的时候,她见过好多次。
这位琅琊王家的家主,气度不凡,她认得清清楚楚。
可她不敢认。
当年沈家出事,老夫人临终前把刚出生的小少爷托付给她。她带着苏慕屿躲了三年,吃了无数的苦,就是怕沈家二房找到他们,斩草除根。
王砚辞是沈家的姑爷,跟二房走得那么近。要是让他知道苏慕屿还活着,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她赶紧低下头,装作全然不识的样子,拘谨地问:“公子有事吗?可是要问路?”
王砚辞看着她紧张得发抖的样子,心里门儿清。
他确实对这女人一点印象都没有。
当年他身居高位,眼里只有家族利益。
府里的丫鬟仆役那么多,他哪会特意记一个老夫人身边的丫鬟。
要不是重活一世,知道她是养大苏慕屿的养母,他不会记得她。
“我是来接沈府的小公子回府的。”王砚辞语气平淡,目光却一直落在旁边那个怯生生的小身影身上,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女人浑身一僵,手脚冰凉。
她强装镇定,使劲摇头,语气带着浓浓的警惕:“公子认错人了,我家只有我和我儿子,没有什么沈府的小公子。你找错地方了。”
“我不会伤害他。”王砚辞放缓了语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温和一点,“把孩子交给我,我保他一辈子平平安安,锦衣玉食,没人敢动他。我也不会亏待你,会给你一大笔钱,让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