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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渡第39章 樊霄的日常
33 段

第39章 樊霄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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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霄比以前更正常了。

正常到所有人都觉得他已经没事了——头发梳得比从前更整齐,领带系得比从前更工整,西装马甲的扣子一颗不落地扣着,连衬衫袖口的褶皱都熨得笔直。他在会议室里坐着,表情温柔,精致,无懈可击,和以前一样,又比以前更锋利了一些——不是锋利,是把所有的裂缝都填上了,填得很满,满到从外面看什么都看不到。

诗力华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周五的晚上。樊霄穿着深藏青色的三件套西装,头发梳着中长发的背头,推开包厢的门走进来。诗力华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看着他那双眼睛——红血丝少了一些,肿也消了,看起来和从前一样了。但诗力华知道不一样,因为樊霄坐下来的时候,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了桌上。

以前他不扣的,以前他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朝上,游书朗发消息来的时候他会笑一下,很轻很轻,像风吹过水面,皱了就平了。现在他把手机扣着,不是不想看到消息,是没有消息了。

“樊霄,”诗力华把酒杯推到他面前。“你最近怎么样?”

“很好,”樊霄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冰块在杯子里咔地响了一声,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诗力华看着他看了很久。

“樊霄,你最初的目的,不是拉你的菩萨下莲花台,沾染尘埃吗?为什么你现在达到目的了,却这么痛苦?”

樊霄的手指在酒杯上停了一下。

“因为我发现——”他停了一下,他看着杯子里的酒,琥珀色的,冰块在里面慢慢地融化,发出细微的咔的一声。“不是他沾染了尘埃,是我踩碎了他脚下的莲花,把他拽进了我的泥潭,然后我自己站在岸上,看着他沉下去。”

诗力华没有说话。

“我以为我拉他下来,他就会变成和我一样的人。自私、偏执、不择手段。我以为他脏了,我就不用跪着仰头看他了。”樊霄的声音很低,低到像从胸腔最深处挤出来的。“但他没有脏,他满身是泥,他还是干净的。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心还是软的。他走了,他走的时候把我留在了那滩泥里,自己爬上岸了,他不是不要我了,他是救不了我了。”

诗力华看着他,樊霄的嘴角带着一丝笑,很轻很淡,像一个人在说一个和自己无关的故事。

“你爱上了他!”诗力华说。

樊霄没有回答,他端起酒杯把那杯威士忌一口喝完了。酒液灼烧着喉咙和胃,让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哑。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从小没有人教过我。我母亲教我的最后一件事是怎么划火柴——她把火柴盒递给我,说‘害怕的时候就划一根,有光就不怕了’。她教了我很多——怎么认字,怎么画画,怎么对别人好。她没有教我怎么爱一个人,她来不及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曼谷的夜晚灯火通明,他站了很久。

“我这辈子做过的所有事,都是错的。接近陆臻是错的,骗他是错的,对他做那些事是错的,但我没有后悔过。”他转过身看着诗力华。“我唯一后悔的,是没有在他问我‘你以后还会不会骗我’的时候,说‘不会’。我说了‘不会’,但我还是骗了他,我一直骗到他走。我早该告诉他真相,但是我怕,我怕他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堆烂泥里!”

诗力华把那杯威士忌也喝完了。

“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樊霄走回来在沙发上坐下来,“他让我不要找他,他说‘你找不到的’。他不是说我找不到他,他是在说——你不要来找我。所以我没去,阿火在查,但我没去。”

“你不想见他?”

“想,”樊霄的声音很低很低。“我想见他!我想听添添叫我‘樊爸爸’;我想吃游书朗做的咖喱汤;我想在厨房里帮他洗菜,他嫌我切得太大,握着我的手教我切;我想凌晨三点被他摇醒,说添添发烧了,让我去开车;我想他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窗外不说话。我知道他就在那个城市,我知道他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我知道他去了哪家超市买了什么东西。我知道他换了一个牌子的洗发水,我知道添添在学校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三个人——一个大的,一个中的,一个小的,手牵着手,我知道那个画里没有我。”他的声音在发抖。“我知道他不要我了。但我还是想知道他每天在做什么。因为如果我不知道,我就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活着。”

包厢里安静了很久。

诗力华站起来拿起外套,“樊霄。”

“嗯。”

“你以前问我,菩萨下莲花台是什么样子。我说我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诗力华看着他的眼睛,“菩萨下莲花台,是你这个样子,不是他,是你!”

门关上了。

樊霄一个人坐在包厢里,灯还亮着,酒还剩下半瓶。杯子里的冰块已经化完了,威士忌变成了温的,琥珀色的水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光。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辣了,不呛了,只是一杯温温的、苦苦的、没有气泡的水。他拿起手机翻到阿火的对话框,上一条消息是今天下午发的——“游先生今天在研究所加班,添添在学校参加了合唱比赛,唱的是《小星星》,添添站在第一排,唱得很认真。”下面附了一张照片——添添站在舞台上穿着白色的小衬衫,嘴巴张得很大,眼睛亮亮的。他知道阿火找了国内的私家侦探,每天跟着游书朗和添添,从他们出门到他们回家。那个私家侦探发来的报告他每一份都看,每一份都从头看到尾。看完之后他把报告删了,他不想留着,留着就会忍不住再看,看了就会想去找他,但他记住了每一个字。

他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他知道游书朗在苏州,在工业园区,在离那所国际学校十五分钟步行距离的小区里,他知道游书朗每天早上七点十分出门,七点四十送添添到学校,八点到研究所,中午在食堂吃饭,有时候和同事一起,有时候一个人。下午五点半去接添添,六点到家,晚上会陪添添画画、讲故事,九点半左右添添睡觉,然后他打开电脑继续工作。他知道游书朗换了一个牌子的洗发水,从阿火发来的照片里他看到的。游书朗在超市拿的那瓶浅蓝色的,不是他在曼谷用的那个牌子。他知道添添在学校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三个人——阿火发过那张画的照片,三个圆,一大两小,挤在一起。添添说那是妈妈、游爸爸和樊爸爸,樊爸爸的那个圆最小,在最边上。

他把那张照片存了,没有删。

他站起来把外套穿上,扣子系好,领带拉正,手机放进口袋,屏幕朝下。他走出包厢,走廊很长,地毯是深灰色的,他走过那些关着的门、那些亮着的灯、那些从门缝里漏出来的音乐和笑声,走到电梯口按了下行键。电梯门开了,他走进去,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头发整齐,领带工整,西装笔挺,温柔,精致,无懈可击,是游书朗最喜欢的模样。

他笑了一下,电梯往下走,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地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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