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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神兽,顺便修个仙第31章 摆摊决定
144 段

第31章 摆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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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林清许又出门了。

这一次不是找房子,是去城里各处转悠,看看有没有摆摊的机会。

他把小满留在院子里收拾东西,自己一个人出了门。墨珩本来要跟着,他摆摆手说“不用,就在城里转转”。墨珩站在院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没有跟上来,但那双幽深的眼睛一直望着那个方向,很久很久。

林清许先去的是城西。

这里是他住的地方,也是云泽城最热闹的地段之一。说是城西,其实更靠近城中心,往东走两条街就是最繁华的十字街口。青石板路被无数脚步磨得发亮,两边店铺鳞次栉比,招牌密密麻麻,人来人往,比甜水巷那边热闹了不知多少倍。

他在街上慢慢走,一边走一边看。

路边有不少摆摊的。卖菜的蹲在路边,面前铺一块旧布,摆着几把青菜,几个萝卜。菜叶上还带着露水,水灵灵的,但蔫头耷脑,一看就是昨天剩下的。卖水果的挑着担子,边走边吆喝,“新鲜的灵果,刚摘的——”那灵果他看了一眼,皮都皱了,还“刚摘的”。

卖小吃的更多。有推小车的,有挑担子的,有支个棚子的,还有的干脆在地上铺块布就开张。馄饨、包子、烧饼、糖人、油条、麻花……什么都有,但看着都差不多,灰扑扑的,油汪汪的,没什么精神。

林清许在一个卖馄饨的摊子前站住,看了好一会儿。

摊主是个中年汉子,系着一条油渍斑斑的围裙,手里拿着一把大勺,一边煮馄饨一边扯着嗓子吆喝,“馄饨——热乎的馄饨——”他的摊子很简单,一辆小推车,车上架着炉子,炉子上坐着一口锅,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旁边摆着两张矮桌,几个小板凳,歪歪扭扭的,客人就坐在路边吃。

有三个人正坐着吃,都是穿着粗布短褐的散修,埋头扒拉碗里的馄饨,谁也不说话。

林清许走过去,在空着的小板凳上坐下。

“来一碗。”他说。

摊主应了一声,从锅里捞起一勺馄饨,倒进碗里,又舀了一勺汤,撒了几粒葱花,端到他面前。

馄饨端上来,林清许先看卖相。

碗是粗陶的,边沿有个豁口。汤色清亮,但清得有点寡淡,像白水里滴了几滴酱油。馄饨浮在汤里,皮厚得能看见里面的馅——肉馅小小的一团,缩在皮中央,可怜巴巴的。葱花撒了几粒,绿是绿的,但没精打采。

他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汤。

寡淡。

除了咸味,什么也没有。没有骨头汤的醇厚,没有虾皮的鲜,没有紫菜的香,甚至连油花都没有几滴。就是盐水。

他又咬了一口馄饨。

皮厚,黏牙。馅少,干柴。肉不新鲜,嚼着有股淡淡的腥气,被咸味盖住了,但仔细尝还是能尝出来。

他放下勺子,问摊主:“这馄饨多少钱一碗?”

“五文钱。”

林清许点点头,从袖子里摸出五文钱,放在桌上。

他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又尝了几样小吃。

一个卖包子的,包子皮厚得能当馒头,馅少得可怜,肉不新鲜,还有一股葱姜味,大概是用来盖腥气的。一个卖烧饼的,烧饼硬得能砸死人,芝麻也不香,嚼在嘴里像嚼锯末。一个卖糖人的,捏得倒是好看,小兔子小鸟的,但太甜,齁嗓子,甜得发苦。

他在城里转了大半天,把城西、城东、城南都跑了一遍,把能见着的小吃摊都看了一遍,能尝的也都尝了。

走得脚底板生疼,吃得嘴里发腻。

结果让他很意外。

这修仙界的饮食,实在太单调了。

不是说东西少——恰恰相反,食材其实挺丰富的。灵米、灵面、灵蔬、灵果、灵兽肉、灵禽蛋,应有尽有。他甚至在城南看见一个专门卖灵菇的摊子,十几种灵菇摆在那里,大的像伞,小的像扣子,白的像雪,黑的像炭,黄的像金,看着就喜人。

问题是做法。

太粗糙了。

同样是面,蒸出来就是馒头,煮出来就是面条,烤出来就是烧饼。翻来覆去就这几样,没什么花样。调料也只有盐、酱、醋几样,偶尔有点葱姜蒜,但用得极其吝啬,仿佛那是金子。

肉也是。煮就是白水煮,炖就是清汤炖,烤就是直接放火上烤。什么腌制、调味、火候,一概不懂。肉的本味是有了,但那点腥气膻味也原封不动地留着。

他想起前世那些美食。

炒、爆、熘、炸、烹、煎、贴、烧、焖、炖、蒸、煮、烩、炝、腌、拌、烤、卤、冻、熏、卷、拔丝、蜜汁……光烹饪手法就几十种,每一种都能做出不同的味道。调料更是数不胜数,酱油、醋、料酒、糖、盐、酱、香油、辣椒、花椒、八角、桂皮、香叶、草果、陈皮、豆蔻……一样一样,各有各的用处。

再看看这里,简直是茹毛饮血。

他站在街角,看着人来人往,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说不清是什么。

有点像得意——你们都不懂,我懂。

有点像兴奋——有机会了。

还有点像……跃跃欲试。

他想起了自己前世。

十五岁进后厨,从洗菜切菜做起。手上全是刀伤烫伤,被师傅骂了千百遍。然后配菜,掌勺,主厨,最后成了米其林三星主厨。那些年,他做过多少道菜?几千道?几万道?数不清了。

那些菜,每一道都用心。每一道都有它的味道。

如果把这辈子的本事拿出来……

他心里有底了。

往回走的路上,他又看见一个卖灵兽肉的摊子。

摊主是个猎户打扮的汉子,黑红脸膛,粗手大脚,面前摆着一块木板,板上放着几块肉,血淋淋的。旁边围着几个人,正在讨价还价,吵吵嚷嚷的。

那肉是灵兔肉。一块一块剁得乱七八糟,筋连着骨,骨带着筋,刀口歪歪扭扭,看着就没食欲。肉的颜色也发暗,不新鲜,大概放了一天了。

林清许走过去,问:“这灵兔肉怎么卖?”

摊主抬头看他一眼,粗声粗气地说:“二十文一斤。”

林清许蹲下来,翻了翻那些肉。挑了一块相对整齐的,肥瘦也还凑合,虽然不新鲜,但总比没有强。

“这块多少?”

摊主拎起来掂了掂,往秤上一扔,秤杆一翘。

“一斤二两,二十五文。”

林清许从怀里数出二十五文钱,递给他。摊主接过钱,把肉往他手里一塞,又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林清许拎着肉往回走。

肉用草绳系着,一晃一晃的,血水顺着绳子往下滴。他走几步,就得换个手,免得血滴到衣服上。

回到院子,小满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正房和厢房都打扫干净,地扫了,桌子擦了,窗户纸也补了补。被褥铺得整整齐齐,枕头拍得松松软软。小满正在厨房里烧水,灶膛里的火苗一明一灭,映得他小脸通红。

看见林清许回来,小满从厨房里探出头,迎上来问:“少爷,您去哪儿了?怎么还买了肉?”

林清许把肉放在案板上,甩了甩手上的血水。

“晚上做好吃的。”

小满眼睛一亮,凑过来看那块肉。他翻来覆去看了几眼,皱起眉头。

“少爷,这肉看着不咋样啊,有点发暗,不新鲜。”

林清许点头。

“是不新鲜。不过没办法,先将就着用。”他把肉翻过来看了看,“筋多,肉也柴,得好好处理。”

他把肉放在盆里,加了水泡着。

然后他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开始想摆摊的事。

摆摊要有地方。

最好的位置是街口,人流量大,来来往往的都看得见。但那种地方肯定有人占了。要么是固定的摊位,交了钱的;要么是地头蛇,不好惹的。不能随便去。

次一点的是路边,只要不影响走路,应该可以。城西这边有不少散修出没,他们大多没什么钱,吃不起酒楼,只能买点便宜的吃食。如果在散修多的地方摆摊,生意应该不错。

还有就是要准备的东西。

炉子,锅,食材,调料,碗筷,桌椅……杂七杂八,都要花钱。

他算了算账。

三十块灵石,换成铜钱,一块灵石能换一百文,三十块就是三千文。房租花了三块灵石,剩下二十七块,就是两千七百文。这几天住店、吃饭、买东西,花了几百文,还剩两千文左右。

够本。

他站起来,回屋拿出纸笔,开始列清单。

炉子一口,三百文。锅一口,二百文。碗十个,五十文。筷子十双,二十文。勺子一把,十文。案板一块,五十文。菜刀一把,一百文。调料若干,二百文。木炭一袋,一百文。食材……食材要看买什么,先预备五百文。

一样一样列下来,数了数,大概要花一千六百文左右。

还剩四百文,留着周转。

列完清单,天已经快黑了。

他去厨房开始做饭。

先把泡着的肉捞出来,用清水洗了几遍,洗去血水。然后把肉切成小块,大小均匀,一寸见方。切的时候,把那些筋剔掉,把那些肥的瘦的分开,肥的留着煸油,瘦的留着烧。

切好的肉放在碗里,加了一点点盐,几片姜,抓匀了,腌着。

然后淘米,煮饭。

米下锅,加水,盖上锅盖。灶膛里的火正旺,锅里的水很快开了,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米香从锅盖缝隙里飘出来,越来越浓。

饭快熟的时候,他开始烧肉。

锅里放一点灵兽油,把肥肉丁放进去煸。肥肉在热油里滋滋作响,慢慢变小,变黄,油脂渗出来,香气炸开。然后把瘦肉倒进去,翻炒,肉变色,加酱油,加糖,加一点水,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香气飘满了整个院子。

那香味,是肉的香,酱油的香,糖的香,混在一起,往鼻子里钻。香得人嘴里发酸,香得人腿发软。

小满蹲在灶膛前,眼睛直勾勾盯着锅,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他咽了咽,又咽了咽,还是止不住。

“少爷……好香啊……”

林清许没理他,掀开锅盖看了看,又加了点水,继续炖。

厨房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墨珩站在那里。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林清许没注意。他就那样站在门口,看着林清许忙碌的背影,看着那口咕嘟咕嘟冒着泡的锅。

灶火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把他那双幽深的眼睛染成了暖色。

林清许回头看见他,说:“回来了?今天买了灵兔肉,一会儿尝尝。”

墨珩点点头。

他的目光落在那口锅上,又落在林清许身上,再落回锅里。没有说话,但也没有离开。

肉炖好了。

红亮亮的,汤汁浓稠,肉块软烂。林清许盛出来,又炒了一盘青菜。青菜是院子里种的,小满前几天撒的种子,竟然长出几棵,嫩绿嫩绿的。用开水焯一下,加点盐,拌点蒜末,清爽解腻。

再拌个葱丝。小葱切丝,泡在凉水里,加点醋,加点盐,酸辣开胃。

三样东西,摆在破木板上。

院子里,月亮已经升起来了。

又大又圆,挂在院墙外那棵老槐树梢头。月光洒下来,洒在院子里,洒在破木板上,洒在三碗米饭上,泛着淡淡的银光。

三个人围坐在破木板旁,开始吃饭。

小满迫不及待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烫得直吸气,但舍不得吐。他嚼了几下,眼睛一下子亮了。

“少爷!这肉好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他含糊不清地说着,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

林清许笑了一下,自己也夹了一块。

肉确实还行。虽然是劣质灵兔肉,不新鲜,筋多肉柴,但用酱油和糖红烧之后,软烂入味,咸甜适口。那些缺点都被盖住了,只剩下肉的香和调料的香。

他嚼着肉,心里却在想别的事。

墨珩夹了一块,吃了。

没说话。

但很快,他又夹了第二块。然后是第三块,第四块。

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细细咀嚼,像是在品味什么珍贵的东西。

林清许看着他,忽然说:“我想好了。”

墨珩抬起头。

“我要在城里摆摊卖吃食。”林清许说,“我今天去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吃食太差了。包子没馅,馄饨没味,肉都是水煮。我要是摆个摊,肯定能火。”

墨珩想了想,说:“需要什么?”

林清许愣了一下。

“什么需要什么?”

墨珩认真地说:“需要什么,我去找。”

林清许看着他,看着那双幽深的眼睛。月光下,那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星星。

他忽然笑了。

“不用,我自己准备。你——”他顿了顿,“你就帮我看着摊子吧,万一有人闹事。”

墨珩点了点头。

“好。”

一个字,说得认真。

小满在旁边啃着肉,插嘴道:“少爷,那我呢?我干什么?”

林清许看了他一眼。

“你收钱。”

小满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收钱!我会!我最会数钱了!”

月光下,三个人继续吃饭。

肉很香,饭很香,菜也很香。

林清许吃着吃着,忽然觉得,这顿饭好像比平时更好吃一点。

他说不上来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心里有了主意吧。

已读完:第31章 摆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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