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襟被一股大力拽住,感受到扑面而来危险的气息,县太爷浑身一激灵,酒都被吓醒一半儿了。
但迎面撞见了个穿桃红衣裙的美人儿,那美人儿还对他清浅一笑。
他那被浆糊塞满的脑子又开始变得不清醒起来,自以为魅力十足地冲美人儿一笑。
“嘿嘿……美人儿……”
楚佚:“……”这贱模样。
洛疏白更是觉得惊奇,一手揪着县令的衣襟将人凌空提起,探头凑近打量县令的神情。
哦……
竟然敢冲楚佚露出这么恶心的模样,又油腻又猥琐的。
洛疏白怒了,扬起蒲扇大的手照着他这张脑满肠肥的脸就是啪啪两巴掌,直打得他原地弓起身子开始做健身运动。
原本想说的话咽进喉咙里,夹着嗓子蓄势待发。
眼瞅着他还得发出一声堪称绝唱的男高音,洛疏白又冲着他的面门来了一拳,完了甩甩手。
恶心吧啦的。
县令顶着张关公脸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然后被某种席卷全身的剧痛唤醒,弓着身子来了个仰卧起坐,想叫出声,却连嘴都张不开。
这下他的酒彻底醒了,睁着那双黄豆大点的眼睛去瞅他的好家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果然,血迹斑斑的。
剧痛让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彻底清醒过来,县令想到什么,用愤怒的眼神瞪着蹲在他两侧看热闹的两个人。
一对奸夫淫妇!
他就说这个楚伶怎么如此轻易就自己送上门了,还以为她是看中了自己勃发的英姿,却原来是带着这个长得跟熊一样的猎户寻仇来了。
县令自知仇家太多,但他从来不怵。
因为这万华县就是他的地盘,他是盘踞这里多年的土皇帝,他的命令对这里的百姓来说,那就是圣旨!
府中另外七房小妾全是他在这纳的,哪个不是身家清白的好姑娘?即便如这重男轻女的世道,也不乏有真心爱护自己闺女的人家。
可那又怎么样?他可是这里的天!
天发话了,莫说是女儿,就是儿子,她想纳也就纳了。
若是他满意,夫妻俩也不是不可以一起纳。
还不是他这个皇帝要求太高,看不上老的,也没有那断袖之癖,又只贪图貌美的,不然他早就纳二十房小妾了。
县令如此行事许多年,自觉整个万华县都是他的掌中之物,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今日这种状况。
还真有两个不要命的,敢在他府上为所欲为。
县令身子痛到几乎麻木,喊也喊不出,身形扭曲地在地上蠕动着,眼睛却锲而不舍地开始在屋中寻起离他而去的小兄弟。
没有,地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也就是说,他亲爱的小家人可能还在。
念头刚起,还来不及庆幸。
“你在找什么?是那个吗?”楚佚那哥儿特有的柔和嗓音在耳边响起,明明音调并不刺耳,在县令听来,却比鬼怪找上门还要恐怖。
他惊恐的视线落在床榻之上,果然在那里,可算找到了。
心也死了。
洛疏白怎么可能亏待他?
既然今天是个喜庆日子,不能不让县令盖他的鸳鸯喜被不是?
洛疏白自觉贴心。
即便这人可恶,他也丝毫不减他的热情,帮着县令将他珍贵的宝物请到了床榻之上
好在被面够红,瞧着很是显眼。
“嗯……”县令挣扎着哼唧出声,拿那双屁点大的眼睛对着楚佚和洛疏白怒目而视。
你们这两个畜生!
王八蛋!
还不快放了本县!
来人呐!
杀了这两个刁民!
……
人呢!
都死光了吗!
府上进贼了都察觉不到!
真是白养你们这群废物了!
楚佚眼睁睁看着县令,从一开始的激愤到后面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良心发现’,整个人气势都弱了下来。
放过我吧。
求求你们。
我保证只要你们放过我,我绝不追究你们的恶行。
是我倒霉。
我认,只要你们放过我。
心理活动还挺丰富。
楚佚啧了声,“想什么呢你,来都来了,怎么可能放过你?”
两人一致觉得就这么杀死县令太便宜他了,于是决定多花点时间,把他折磨至死。
洛疏白一言不发挥起他的屠刀。
他本就是猎户,整个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常年消散不去的血腥味,他惯用的宰杀工具更是如此。
县令只觉得一股子腥臭伴随着寒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却在他心神俱骇之际拐了个弯,落在了他的胳膊上。
“唔——”
他疼得抽抽了起来,一时之间都分不清身上哪处伤更痛些。
当然,楚佚和洛疏白也没给他分清的机会,接二连三的痛楚传遍全身。
等楚佚和洛疏白神清气爽地从房中出来,里面的人早就成了个血葫芦。
死得不能再死。
不过不用担心,他们都不会让他白死,这些年县令做的所有恶行,罪证都已经摆上桌,只要人进去就会发现。
那些个助纣为虐的一个也别想逃。
至于谁是杀害县令的凶手?
早有承平侯世子手书一封揣于县令怀中,只要有心之人一查便知。
县令一死,能牵扯出来的人不可谓不多。
他能在这万华县横行霸道这么多年,靠的是一层一层的打点,靠的是搜刮民脂民膏。
上下层官官相护已经是这里的常态,县令一死,多的是害怕暴露之人前来善后,到时候看到书信,便该明白承平侯世子屈不羁与此事脱不了干系。
夜还长。
楚佚被洛疏白背着毫不费力爬出城墙,一路跋涉,连夜回了兰花村。
二人都是兰花村人士。
楚家住村中央,洛疏白则住在离他捕猎常去的山更近的村西头。
兰花村不算大,住着百来户人家,站在楚佚家门口,甚至都能看到洛疏白家屋顶。
“去我家坐坐吗?”洛疏白揽着楚佚劲瘦的腰,轻嗅他发间清甜的香。
楚佚嫌吵,早已把身上所有叮叮当当的首饰全都拆了下来,放在包袱里,现在浑身上下除了身上漂亮到不像话的桃红衣裙,便再无装饰。
可就是这样素净的装扮,反而更衬得他唇红齿白,肌肤胜雪(涂粉涂的),看起来美得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