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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第47章 蝴蝶与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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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蝴蝶与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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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竹筐的手艺越来越熟练之后,林小满在石板村的生活渐渐有了固定的节奏。

早上六点去莫爷爷的木屋,劈竹篾、编筐底、收口,中午回吊脚楼给菜地浇水,下午去村口榕树下教孩子们写字,傍晚帮杨阿婆挑水劈柴,晚上回到自己的小屋倒头就睡。

这种规律而充实的日子让他整个人都晒黑了一些,也稍微长了一点肉——虽然还是很瘦,但至少锁骨没有那么突兀地凸出来了。

杨阿婆说他“总算有点人样了”,他听了只是笑。

三月中旬,贵州的春天来得比帝都要早。山里的野樱桃花开了,一团一团粉白色的花簇点缀在青翠的山腰上,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翻新和青草发芽的气息。

村里的几个孩子缠着林小满去后山摘野樱桃,他拗不过,只好跟莫爷爷请了半天假,带着四五个小豆丁浩浩荡荡地往后山走。孩子们像撒了欢的猴子,一路追追打打,林小满跟在后面,不时提醒一句“别跑太快”、“小心摔着”。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洒下来,在地上印出一块一块金色的光斑。他走在这样的光影里,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几个月前他还在帝都那栋阴冷的别墅里跪着擦地板,现在他却在这座大山深处,带着一群孩子去摘野樱桃。

生活像是被谁按了重置键,把一切都重新洗牌了。

后山的野樱桃树长在半山腰的一块平地上,树冠很大,枝头挂满了指头大的野樱桃,红得发紫,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孩子们欢呼着冲上去,个子高的直接伸手摘,个子矮的抱着树干使劲摇。

林小满笑着摇了摇头,走到一棵稍微矮一点的树下开始摘。他摘了一捧,用衣服下摆兜着,准备带回去分给杨阿婆和莫爷爷。

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忽然跑到他身边,仰着头好奇地指着他脖子下方。“小满哥哥,你这里被什么东西咬了呀?好大一块疤。”

林小满低头一看——三月中旬的天气已经转暖,他只穿了一件圆领的薄卫衣,领口开得比较低,锁骨上那枚陆霆琛留下的牙印露出了大半。

伤疤已经褪成了淡粉色,边缘有些发白,但形状依然清晰可辨——上牙痕和下牙痕对称地嵌在他的锁骨上,像一枚人用牙齿烙上去的印章,永远消不掉。

小女孩的声音很大,其他几个孩子都凑了过来。

“什么什么?我看看!”

“哇,真的有牙印!”

“是狗咬的吗?我们村的狗都不咬人的。”

“不对不对,狗咬的没有这么整齐,肯定是大虫子咬的。”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煞有介事地说,几个孩子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的说是山里的大蚂蚁,有的说是猴子,叽叽喳喳像一群小麻雀。

林小满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煞白,血色像被人从脸上抽走了一样。他的手猛地抬起来捂住锁骨上的伤疤,动作快得像被烫了一样。孩子们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都安静下来看着他。

他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激烈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声音尽量平静地说:

“没什么,就是不小心磕的。时间很久了,早就不疼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领口往上拉了拉,但那件卫衣的领子本来就大,怎么拉都遮不住。

“可是明明就是牙印啊,”那个第一个发现伤疤的小女孩不依不饶地眨着眼睛,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锁骨,“你看,和我的牙一模一样,就是比我的大好多好多——哇,咬你的人嘴巴好大啊!”

林小满笑了一下,顺势转移话题,把兜着的野樱桃分给孩子们,说

“快吃,再不吃要被小鸟叼走了”。

小孩子的注意力来得快去得也快,几个孩子立刻欢呼着抢樱桃,把刚才的问题忘得一干二净。

他站起来,看着在樱桃树下跑来跑去的小豆丁们,右手始终没有从锁骨上放下来。那个牙印在指腹下安静地伏着,皮肤的温度很凉,但那个印记却烫得让他难受。那是一个被刻意刻在身体上的烙印,刻下它的人曾俯在他耳边说:

“这样别人就知道你是谁的东西了。”

他以为逃到两千公里外的深山就能摘掉这个标记,可他错了。它像奴隶身上的烙印,不管他跑到哪里,它都在。十年以后还会有一个印子,到时候他照镜子,就会想起来他是谁的东西。

回村的路上,林小满走得很安静。孩子们在前头蹦蹦跳跳,他跟在后面,一只手抱着摘到的野樱桃,另一只手还是无意识地搭在锁骨上,直到走回村口那棵榕树下才慢慢放下来。

他帮杨阿婆把野樱桃洗干净,分了两碗,一碗给杨阿婆,一碗端去给莫爷爷。晚饭后照常帮阿婆劈了一捆柴,把水缸挑满,然后一个人坐在吊脚楼的门槛上,看着远处的山影发呆。

那天晚上,他又做了那个梦。梦里的陆霆琛低头咬在他锁骨上,牙齿刺进皮肤,血渗出来顺着锁骨往下淌。

他疼得发抖,但陆霆琛直起身,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很满意地欣赏着那个还在渗血的牙印,笑着说:“这比项圈好用。项圈可以摘,这个永远都消不掉。”

他醒了。

月光照在床头那把歪歪扭扭的小竹筐上,篾条的影子投在墙上一格一格的。他伸手摸了摸锁骨上的伤疤,手指能清晰地感觉到上下两排牙齿的凹陷,它们安静地嵌在他的皮肤里,像一个永远摘不下来的项圈。

他把手从锁骨上移开,放在枕头旁边的竹筐上。竹篾的触感粗糙而真实,和那个平滑的、永久的牙印不一样。一个是他选择留下的,一个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一个是他活着的证明,一个是他曾经被当成物品的标记。他把竹筐握在手心里,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他去莫爷爷的木屋时,在村口的小卖部停了一下。小卖部是村里唯一的商店,卖的东西很杂,油盐酱醋、作业本、塑料玩具都有。

林小满在货架上翻了半天,找到一卷最便宜的医用胶带,又挑了一件高领的棉布衫。棉布衫灰扑扑的,不是什么好看的颜色,但领子够高。他把两样东西买下来,回吊脚楼换了。

对着那面斑驳的小镜子,他把医用胶布贴在锁骨上,然后把高领衫的领子往上拉到底,反复调整了几次角度,确认无论怎么动都不会露出一丝一毫。

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镜子里的人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高领衫,锁骨被遮得严严实实,看起来和石板村任何一个普通青年没有区别。

他转过身走出门,阳光落在他身上,领子遮住了那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牙印,也遮住了他在帝都的一切过去。他决定以后都这样穿了。哪怕夏天来了,哪怕热得满头大汗,他也要把领子拉得高高的。

不是因为怕被人看到,是因为他自己也不想再看到它。每看它一眼,就会默念一遍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他逃了两千公里才摆脱,却永远烙在骨头上的名字。

已读完:第47章 蝴蝶与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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