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满一瘸一拐地走在下山的路上,光着的那只脚踩在碎石和枯叶上,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带血的脚印。
他的解放鞋还陷在半山腰的那个泥坑里,但他不想回去捡。
他只想赶紧离开这里,离开那个人,离开那双他不敢回头看、却知道一定还在盯着他的眼睛。
陆霆琛低着头跟在他后面,保持着大约十来步的距离。
不远不近,刚好能看到他瘦削的背影在竹林间忽隐忽现。
他没有追上去,也没有叫他站住,就这么沉默地跟着,像一个做错了事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孩子。
那只被林小满拒绝的皮鞋被他拎在手里,沾满了泥巴,皮面上划了好几道口子——几万块的手工皮鞋,在这座荒山上算是彻底废了。
但他没有扔掉,也没有穿上,就一直拎着。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竹林,往山下走。山风从山坳里灌进来,吹得竹叶沙沙作响。
林小满走得很快,几乎是凭着本能往下冲,右脚脚底的血迹在枯叶上拖出长长一道暗红色的痕迹。
他扶着竹子喘了口气,继续走,背影又瘦又倔强。
“林小满。”陆霆琛忽然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咬得很用力,“对不起。”
林小满的脚步顿了一下。
很短暂的一下,短到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然后他继续走,走得更快了。
他不需要这三个字,这三个字分文不值,甚至让人厌弃,痛苦!
“我知道你不信。”陆霆琛的声音从背后追上来,沙哑而急促,“我知道这三个字不值钱。但我还是要说。我错了。我一直都错了。你可以恨我,但你不要再跑了——你的脚在流血。”
林小满忽然停下脚步。他转过身,看着那个浑身泥巴、拎着一只皮鞋站在竹林里的男人。
他记忆中的陆霆琛永远是高高在上的,西装革履、一丝不苟,皮鞋锃亮得能照出人影。
可现在他站在这里,头发上沾着枯叶,裤子上全是泥,皮鞋拎在手里,眼窝深陷,颧骨凸出,看起来像是一路从帝都追到贵州、追了两千公里、摔了不知道多少跤,才终于站在了他面前。
“你找我干什么?”他的声音沙哑而干涩,和那晚在别墅里发烧时一模一样,“你回去结婚吧。回你的帝都,娶你的苏小姐。我们两清了。”
陆霆琛听到这句话时,攥着皮鞋的手指猛地收紧,指关节发出轻微的咔嗒声。
“两清?”他重复了一遍,声音忽然抬高了,“怎么两清?你欠我的还是我欠你的?你跑了之后我才明白——是我欠你的。我欠你太多,多到我不知道该怎么还。”他看着林小满那双充满警惕和恐惧的眼睛,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我不会和苏婉清结婚。婚约已经解除了。”
林小满愣了一下。他以为自己听到这个消息会开心,但他没有。
林小满不要他的什么,他只是想好好的活着而已!
他只是觉得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无边无际的累。
这个男人追到他面前,说不结婚了,说对不起,可那又怎样?
“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他转身继续走。
“你站住——”
陆霆琛下意识地伸手去拉他。
他的指尖刚碰到林小满的手腕,那只手腕上还残留着他在书房桌上磨出的旧淤痕。
林小满像被烫了一样猛地甩开,转头瞪着他,眼睛里多了一层陆霆琛最不愿看到的东西——憎恨。
“别碰我!”
这一声“别碰我”像一把刀,直直捅进陆霆琛的胸口。
它比酒会那次更冷、更锋利,带着几个月前根本不会出现的抗拒和憎恨。
林小满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那些恐怖的记忆翻涌着席卷而来——跪在碎玻璃上的膝盖,被按在浴缸里的窒息,大年夜空荡荡的别墅走廊。
所有的画面像潮水一样涌进脑子里,他捂住了耳朵,蹲了下来。
“你放过我吧!”他的声音从指缝里漏出来,闷闷的,带着哭腔,“我求你了,我真的求你了!陆霆琛,我求你放过我!”
他蹲在地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像一只被暴风雨淋透了的麻雀,连翅膀都收不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陆霆琛看着他,心口像被人拿钝刀一刀一刀地割。他从来没见过林小满这个样子。在陆家的时候,这个人永远低着头,永远不哭不闹,受了伤也只会咬着嘴唇把血往肚子里咽。现在他崩溃了,彻底崩溃了,而把他逼成这样的人,就是自己。
他上前一步,蹲下来,伸出手想扶住林小满的肩膀,声音放得极轻极轻,轻到像是怕惊碎什么:
“小满,我……我是喜欢你的。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一直不知道,我以为那只是……我以为你只是……直到你跑了,我才明白。我追了两千公里,不是来抓你回去的。我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我喜欢的人的。”
他的手悬在半空中,想去搭林小满的肩膀,又不敢落下去。
林小满猛地抬起头,泪水模糊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凄厉的笑容。
“喜欢?”他重复这两个字,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陆霆琛,你说你喜欢我?你让我跪在你脚下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你把我按在落地窗上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你叫我别用廉价感情恶心你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
他一连串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出去,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每一句话都让陆霆琛的脸色白一分。
“你那时候不说喜欢,现在追了两千公里跑过来跟我说喜欢?”林小满站起身来,用袖子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声音沙哑却越来越坚定,“你喜欢的不是我。你喜欢的是那个对你言听计从、跪在你面前连哭都不敢哭的林小满。你喜欢的是那个永远围着你转、任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林小满。”
陆霆琛看着林小满,第一次觉得手足无措。
林小满转身继续往下走,背影很快消失在竹林的阴影里。
陆霆琛站在原地,这个在谈判桌上翻云覆雨、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生死的男人,此刻站在这荒山的泥地里,嘴唇张了张,又闭上,再张开——像一条被潮水冲上岸的鱼,拼命呼吸却发不出声音。
他看着那只被他拒绝过的手,忽然觉得这只手很陌生。
这只手曾经签过几十亿的合同,曾经握着钢笔在收购协议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曾经端着威士忌冷眼旁观那些竞争对手在自己的压力下溃不成军。
但今天它被人甩开了。被一个曾经跪在他脚下、任他摆布、连哭都不敢出声的少年甩开了。而他——他连还手的资格都没有。
林小满光着脚走到半山腰,终于找到了那只陷在泥坑里的解放鞋。
他蹲下来,把鞋从泥里拔出来,在旁边的岩石上磕掉泥巴,然后套在血迹斑斑的脚上。
鞋带断了,他就把鞋帮子踩在脚下当拖鞋穿,一步一步走到山脚的小溪边。他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把那只伤脚浸进凉丝丝的溪水里,血水被溪水冲走,脚底的伤口在冷水的刺激下疼得他呲了呲牙。
他靠着溪边的石头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陆霆琛刚才那句话——“对不起”。
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不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施舍的,是沙哑的、急促的、近乎恳求的。
林小满睁开眼,低头看着自己锁骨上从高领衫领口露出半截的旧牙印,又想起了陆霆琛今天站在竹林里满身泥泞、眼窝深陷的模样。
他瘦了,比以前更瘦,颧骨都凸出来了。
他没有戴婚戒,无名指上还是那枚银色的尾戒,没有换成和苏婉清的对戒。也许他真的取消了婚约,也许他真的后悔了,也许那三个字是真心的。
但那又怎样?和他林小满有什么关系?
他不能因为一句“对不起”就忘了那些痛。他不能因为那个男人追了两千公里就原谅他。
他不能因为他说“你的脚在流血”就心软。他在这座山里好不容易重建起来的一切——那间漏风的小屋,那块刚插了秧的梯田,那些叫他“小满哥哥”的孩子,那些在噩梦里也舍不得松开的竹篾——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拼了命换来的。他不能因为那个人突然出现,就把这一切都拱手交出去。
他把脚从溪水里抬起来,撕了衣角的一块布把脚底简单包扎了一下,然后站起来,朝石板村的方向走去。
那天深夜,陆霆琛一个人坐在榕树下,手里攥着那枚黄铜顶针,指腹反复摩挲着内壁那行歪歪扭扭的小字。
他不知道一个人坐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不敢去敲那扇吊脚楼的门。
他从来什么都不怕,不怕对手,不怕算计,不怕破产重组。但此刻他坐在榕树下,怕一扇门。
一扇这辈子从没想过会敲不开的门,更怕敲开之后看到的是那个人冰冷而空洞的眼神。他在心里把今天在竹林里那些话全都推翻了一百遍。他应该说“我欠你的”,应该跪下来请求原谅。可他什么都没说对。
追了两千公里,见到人之后只说了句最没用的“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但他知道他不会再让林小满走了。
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了,他陆霆琛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