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份是战略合作公告,陆氏与华南两家龙头企业达成新项目合作,签约日期赫然就是当天。
沈明泽坐在自己律所的办公室里,看着电脑屏幕上这三份公告,把咖啡杯放回桌面。
他花了整整一下午把陆霆琛这几天的行程理了一遍。
陆霆琛见了苏启明,两个人关在会所包间里谈了两个小时,没有第三人在场。
他飞了一趟深圳,当天去当天回,落地的时候帝都机场已经半夜了。
他开了四轮董事会,每一轮都坐在长桌尽头,额角贴着创可贴,用他一贯的语气把反对派股东的质疑一条一条怼回去。
他还抽空去了一趟医院,复查额头的缝针,医生建议他留院观察一晚,他没留,拿了盒消炎药就走了。
五天。
他只用了五天,把一家股价暴跌百分之三十、董事会差一票就通过弹劾动议、合作伙伴撤了四家、家族长辈公开决裂的集团,硬生生稳了下来。
股价止跌回升,弹劾动议被撤回,苏启明公开表态“尊重陆氏内部决策”,连二叔公那边都传话来,说下次家族会议再从长计议。
沈明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外界对陆霆琛的认识一直停留在“陆氏继承人”的标签上,他们以为他只是一个接手父辈基业的富二代,只是运气好投对了胎。
他们不知道陆霆琛十六岁就旁听董事会,二十二岁独立操盘第一次并购,二十五岁把陆氏的市值翻了一倍。
那些把他当软柿子捏的人,都忘了他骨子里是一头狼。
只不过这头狼最近几个月收起了獠牙,每天窝在厨房里炖汤煎蛋,让人差点忘了他咬人的时候有多狠。
傍晚,沈明泽去了陆霆琛的办公室。
陆霆琛坐在办公桌后面,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袖子卷到小臂中间,正在看一份项目方案。
他面前的办公桌上堆着厚厚一摞文件,最上面放着半杯凉透的黑咖啡。
创可贴换了新的,贴在额角上,比之前更小更薄。
沈明泽在沙发上坐下,翘起二郎腿。
他看着陆霆琛看了好一会儿,看到了熟悉的陆霆琛——凌厉,专注,运筹帷幄,像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重新启动了。
他这几天替陆霆琛挡了多少明枪暗箭,觉都没睡好,此刻看着陆霆琛重新坐在总裁办公室的主位上,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口气松下来,就想找个人说说话。
“这才是我认识的陆霆琛。五天,把所有人打得满地找牙。”
陆霆琛没抬头,手里的笔在文件上签了个名。
“我是你,就把这势头保持下去。把林小满送走,送得越远越好。给他一笔钱,够他这辈子花不完,桥归桥路归路。他不是你该欠的人,是你欠不起的人。你放他走,也放自己一马。”
陆霆琛把笔放下,抬起头看着沈明泽。
“不放。”
“他心疼我了。”
沈明泽的眉毛皱了起来。
“他给我擦血。在家族会议上,老叔公砸了我一瓶茅台,他拿纸巾给我擦血。他手指上缠着胶布,按在我伤口上,按了好几分钟。他还叫我别动。”
陆霆琛的语气很认真,认真到有些幼稚。
“他心里有我。只是他自己还没想清楚。我不逼他,但我不想放他走。”
沈明泽看着他,看了很久。
他这辈子认识陆霆琛十五年,见过他在谈判桌上冷酷无情的样子,见过他喝醉了在会所里砸东西的暴戾样子,见过他跪在雨里失魂落魄的狼狈样子,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像一个守着一颗糖的小孩子,那颗糖还没吃进嘴里,但他光是看着糖纸就笑得像个傻瓜。
他想说擦个血就叫心疼?他只是顺手,只是不想看你死在他面前。
但话到嘴边,他看着陆霆琛那双认真的眼睛,说不出口了。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陆霆琛。
“随你。但你记住,擦血不等于原谅。别高兴得太早。”
陆霆琛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低下头继续看文件。
但沈明泽走出去的时候,分明看到他嘴角弯了一下。
那是沈明泽很久很久没在他脸上见过的表情。
接下来的几天,陆霆琛几乎住在了公司。
他不是不想回别墅,是实在走不开——股价刚稳住,合作伙伴需要重新建立信任,董事会那边虽然撤了弹劾动议但暗流还在。
他每天都给管家打电话,问林小满吃了什么、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出门、出门有没有穿外套。
管家一一汇报,他听完就挂了,然后继续开下一场会。
他不知道的是,这几天几夜没看见他,反而让林小满觉得不安起来。
林小满在别墅里过着和之前一样的日子。
每天早上起来,餐桌上摆着管家准备的早餐,热牛奶和煎蛋,和陆霆琛做的一样,但吃在嘴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上午他会去附近的书店,坐在靠窗的位置翻几本竹编工艺杂志,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杂志页面上,纸面上的纹路照得清清楚楚。
看到好看的纹样,他会用手指顺着纹路描一遍,指尖划过纸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然后翻过去看下一页。
店员认识他了,每次他进门都会点点头,把新到的工艺杂志放在他常坐的那个位置上。
下午去区图书馆借书。
他在书架之间慢慢地走,手指从一排排书脊上轻轻划过去,偶尔抽出一本来翻几页,看完了就放回去,再抽下一本。
借书卡上的借阅记录越来越长,从竹编工艺到植物学,从植物学到民间美术,每一本书他都从头看到尾,还书的时候书页被翻得微微蓬松。
有一次他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看书,看着看着忽然抬头,望向窗外的停车场。
那里的车位空了一半,有一辆黑色的车经过,但不是迈巴赫。
他把目光收回来,继续看书,但翻页的速度比刚才慢了。
晚上他坐在客厅沙发上,电视开着,财经频道正在播陆氏集团的新闻。
画面上陆霆琛从集团总部大门走出来,被一群记者围住,闪光灯噼里啪啦地闪,他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助理在旁边替他挡着话筒。
林小满看着屏幕上那张脸,额角的创可贴换成了肉色的,几乎看不出来,瘦了一些,颧骨的轮廓比以前更分明。
但是走路的样子还是那样,步子很大,脊背挺直,和以前一样。
他把电视关了,去厨房倒水。
水槽里放着一个咖啡杯,是陆霆琛之前喝咖啡用的,杯底还有一圈干涸的咖啡渍。
他看着那个杯子看了一会儿,拿起来洗了,倒扣在沥水架上。
他觉得自己很奇怪。
陆霆琛不在,这栋别墅安静得像个普通房子,没有人在厨房里炖汤,没有人在走廊里远远地站着看他,没有人在他每次出门的时候站在玄关欲言又止。
这是他一直想要的状态——没有监控,没有保镖,没有那道温柔的、无处不在的墙。
可是这几天,他每天从书店回来、从图书馆回来,推开门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往客厅沙发上看一眼。
沙发上空荡荡的,抱枕摆得整整齐齐,茶几上没有那杯落灰的水,没有扣着的手机。
他每次看到的都是空荡荡的沙发,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弯腰换鞋。
他告诉自己这只是习惯,习惯了一个人存在之后,那个人忽然不在,谁都会这样。
他对陆霆琛有恐惧。
那些被烟头烫过的地方虽然已经愈合,但疤痕还在,天气干燥的时候会发痒。
那些被皮带抽过的后背,被冷水冲过的手腕,被反锁在地下室里听过的门锁转动声,每一帧都还在。
他也有记恨。
那些东西不会因为陆霆琛给他煎了几天鸡蛋、拆了几个摄像头就一笔勾销。
沈明泽问他爱不爱陆霆琛,他回答不出来。
但他可以确认一件事——他从来没想过要陆霆琛去死。
从来没有。
即使在最恨他的时候,在天台上站在栏杆边的时候,他想的也是“我不是想死”,他从没想过“你去死”。
这几天管家偶尔会提起陆霆琛的行程——陆先生昨晚又通宵开会,陆先生今天飞深圳了,陆先生下午回来但晚上还要加班。
林小满听完,点点头,什么都没说。
但那天晚上,他路过陆霆琛的客房门口,看到门缝里透出来的光——陆霆琛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
他站在门外听了几秒,里面很安静,没有键盘声,没有电话声,只有一种轻微的、压抑的呼吸声。
他想了想,转身回了地下室,但他没有关门,把地下室的门留了一条缝。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留那条缝,只是觉得这样能听到客厅那边的动静,如果有什么声音,他能听见。
第二天一早,陆霆琛又走了。
茶几上留了一杯豆浆,还冒着热气。
管家说是陆先生早上五点半起来做的,然后赶六点的会去了。
林小满端起那杯豆浆喝了一口,温度刚好,和以前一样。
他把杯子握在手里站了一会儿,然后去水槽边把杯子洗了。
这几天他终于发现,他不安不是因为陆霆琛不在,而是因为陆霆琛在忙成这样的时候还每天早上回来给他做早餐,然后再赶回公司。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在睡觉,他不知道。
晚上陆霆琛又没回来,管家说陆先生今晚有个跨洋视频会议,要在公司通宵。
林小满在客厅里坐到很晚,电视开着,他没看。
他只是在听门外的声音,每次有车经过别墅区门口,他的耳朵都会竖起来。
他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不想承认,但他在等那双皮鞋踩在大理石上的声音。
一直到第六天傍晚,林小满听到玄关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那个声音很轻,门开得很慢,皮鞋踩在大理石上的脚步声没有以前那么有力了,但还是熟悉的节奏。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走廊,看到陆霆琛站在玄关换鞋。
他穿着铁灰色的西装,领带歪了一点,额角的创可贴换成了最小的那种,几乎遮不住缝针的痕迹。
他的脸比新闻画面里看起来还要瘦,颧骨下面凹进去一小块,眼袋很重。
陆霆琛在玄关站了一秒,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起。
他看到林小满站在走廊里,似乎有些意外,换鞋的动作停了一下。
然后他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朝厨房走去。
他的动作比平时慢,脱西装外套的时候手臂往后伸的那一下明显有些僵硬。
陆霆琛在厨房里煮咖啡。
林小满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
以前这个时候他会去编竹筐,但今天他不想编,他手里拿着一个苹果,从果篮里拿的,没有削皮,只是握在手里。
苹果很凉,表面光滑,拇指在果皮上来回摩挲,他也没咬一口。
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厨房里的背影,他看了一眼,目光本想像往常一样收回来,但又停住了。
厨房的灯光是暖黄色的,照在陆霆琛后背上,让那个背影显得格外清晰。
陆霆琛的西装外套已经脱了,只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羊绒衫。
他抬起手去拿橱柜上层的咖啡豆,手臂举起来的时候,羊绒衫的布料被扯上去一点,肩胛骨的轮廓透出来,像两片过于锋利的刀刃。
以前他在健身房里把西装撑得饱满笔挺,衬衫扣子绷得紧紧的,现在那件羊绒衫的后背处空荡荡地塌下去一块,布料顺着脊椎的凹陷往里陷。
他弯腰去拿咖啡豆的时候,脊椎骨在皮肤下面顶出一串明显的凸起,一节一节的,隔着羊绒衫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的腰比以前细了太多,皮带扣收到最里面那个孔,裤腰在他弯腰的时候往外松了一截。
林小满的目光沿着他的后背往下移。
陆霆琛的腿在走路时微微往外撇,右腿的膝弯在每一步落地时都会有一个轻微的保护性弯曲。
以前他走路带着一股凌厉的劲头,皮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每一步都像踏在鼓点上,现在他走起路来还是习惯性地走在前面,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每走一段就会微微停顿,膝盖微微打弯,再用胯部把整条腿往前送。
他的右腿在承受身体重量时会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林小满想起来,去年冬天这个人跪在石板村暴雨的泥地里整夜,后来又在公墓的水泥地上跪了一整天。
那些潮湿的、冰冷的、硬邦邦的地面,不可能放过一双从没这样跪过的膝盖。
偏偏这个人从来不提。
还有他的背。
林小满忽然意识到,以前陆霆琛的背永远是挺直的,挺得近乎僵硬,那是一个从不肯在任何人面前低头的人用脊梁撑起所有骄傲的姿态。
但此刻他站在厨房里,背微微弓着,肩膀往前塌了一点,整个人的轮廓线变得柔和而松弛。
林小满想起自己刚跑路到石板村的时候,杨阿婆说他“整个人都像被什么东西压着,直不起来”。
当时他坐在榕树下,后背靠着粗糙的树皮,膝盖蜷在胸前,杨阿婆端着一碗热粥走过来,看着他摇了摇头说:
“小满啊,你这个样子,像是背了一座山在走路。”
现在这个人也被什么东西压着。
陆霆琛端着两杯咖啡走出来。
他把其中一杯放在林小满身边的窗台上,杯底磕在大理石窗台上发出轻轻的一声,然后退后两步,靠在沙发扶手上。
他端着咖啡杯,放在膝盖上,没有喝。
他大概以为林小满一直在看窗外的桂花树。
他不知道,就在他转身背对着客厅的那几分钟里,林小满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从头到脚,每个细节都看到了。
林小满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那个苹果,把它放在果篮旁边,没有吃。
咖啡的香气在客厅里慢慢散开,和窗外的桂花香混在一起。
他什么都没说。
陆霆琛靠在沙发扶手上,把咖啡杯端到嘴边,喝了一口。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握着咖啡杯的手势还是以前那个陆总的样子,但手腕比以前细了,腕骨突出,手表表带往里多打了两个孔,表盘在手腕上显得大了一圈。
他把咖啡咽下去,胃里立刻传来一阵灼烧感,他没当回事,又喝了一口。
咖啡喝到一半,他忽然放下杯子,站起来朝书房走去。
站起来的时候膝盖明显吃不住力,他用手撑了一下沙发扶手才站稳,然后继续走,步子还是慢的,右腿的膝盖在每一步落地时都微微往外撇。
林小满看着他走上楼梯,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二楼拐角。
他把窗台上那杯咖啡端起来,温度已经不烫了,杯壁温热。
他端起来喝了一口,不是他喜欢的味道,太苦,没加糖。
但咖啡因的苦味在舌尖上停留了几秒之后,他发现自己没有皱眉头。
陆霆琛的胃病是老毛病了。
以前在商场拼杀的时候就不按时吃饭,经常一杯黑咖啡撑一整天,饿到胃痛就用止痛药扛过去,他办公室的抽屉里常年备着三种胃药,助理换得比办公用品还勤。
后来林小满来了,他收敛了一阵——每天早上煎鸡蛋的时候会顺便给自己也煎两个,晚上炖汤的时候也会喝一碗。
但这几个月,他的作息更乱了。
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做早餐,白天要处理公司的事,傍晚赶回来做晚饭,等林小满吃完他自己才随便扒几口剩下的,有时候忙起来就干脆不吃了。
最近这一周更甚,他在公司连轴转,咖啡一杯接一杯,吃饭的时间被压缩到零。
胃穿孔的老病灶在这种折腾下终于撑不住了。
那天下午他开完线上董事会,从书房里走出来的时候脸色就不太对。
额头上渗着一层薄薄的冷汗,细密的汗珠从发际线后面冒出来,顺着额角往下淌,把创可贴的边缘浸得翘起了一个小角。
嘴唇发白,上唇和下唇几乎和脸色融成一个颜色,一只手撑着走廊墙壁,手指张开按在墙面上,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他本来想回客房躺一下。
从书房到客房要经过客厅,他走到客厅的时候痛得更厉害了,膝盖一软,整个人像被抽掉了筋骨一样蜷倒在沙发上。
他侧躺着,膝盖蜷到胸前,一只手死死按着胃部,手指抓进衣料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凸起来。
冷汗顺着额角往下淌,把鬓角浸得湿透,汗水流过缝针的伤口时蛰得他嘶了一声,额角的皮肤微微泛红。
他死死咬着后槽牙,腮帮子鼓起硬硬的一块,整个人痛得在发抖,却硬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怕吵到人。
林小满从地下室上来找水喝。
他下午去了一趟花市,想给客厅的花瓶换一束新的,在花市逛了很久,最后还是买了白色的洋桔梗。
回到家他把花插进花瓶里,摆在玄关鞋柜上,然后去地下室换了身衣服。
他有点渴,上楼想倒杯水。
路过客厅时,他的脚步停住了。
他看到了沙发上蜷着的那个人。
陆霆琛蜷缩的姿势让他愣了一下——膝盖蜷到胸前,后背弓着,一只手死死按在胃部,另一只手攥着沙发垫子的边缘,指节扣得紧紧的,侧脸埋在沙发靠垫里,只露出半边额头和那枚被汗水浸得翘起来的创可贴。
他以前从没有见过陆霆琛这副样子——蜷缩、苍白、脆弱,像一只受伤的大型犬把自己盘成一团缩在沙发角落里。
以前他见过这个男人喝醉之后肆无忌惮地把脚踩在自己肩头,也见过他拿滚烫的咖啡泼在自己手心,那时候他浑身都是暴戾的力量,每一块肌肉都在宣告自己的控制权。
此刻这个蜷在沙发上的人,瘦得颧骨凸出,额头上还包着创可贴,捂着胃部无声地发着抖,好像把所有的锐利都还给了时间。
他手腕上的骨节凸出得有些刺眼,攥着沙发垫的那只手臂在发抖。
林小满站在沙发旁边低头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犹豫。
只是觉得这个画面有些荒诞。
他想起去年冬天自己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六,蜷在地下室那张硬板床上,浑身滚烫,嘴唇干裂,连爬起来倒杯水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人推门进来,用手背试探他额头的温度,手背很凉,贴在他滚烫的额头上像一块冰。
然后他听到了那句话——“就当是主人的恩赐”。
现在“主人”蜷在这里,痛得发抖,他是不是应该也回一句“这是你的报应”。
他在沙发旁边站了几秒。
陆霆琛蜷在那里没有动,额角的冷汗还在往下淌,洇湿了沙发靠垫的一小片布料。
他的呼吸短而急促,每一次吸气都能听到喉咙深处压抑的闷哼。
他转身走向厨房。
走出两步,他顿了一下,站在走廊中间。
头顶的射灯照在他肩膀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板上,一动不动。
停了停,他继续走了进去。
他站在灶台前,从米袋里舀了一小碗米,倒进洗菜盆里。
水龙头的水哗哗响,米粒在水里翻腾,他用手搅了搅,把水倒掉,再接水。
米淘了三遍,直到水变清了才停。
他把米倒进锅里,加水,水量没过米面两指节。
以前在王妈那儿帮厨时,王妈教他熬白粥要顺着一个方向搅,米粒才会开花。
在石板村他没钱买好东西,杨阿婆家也只剩下米,但他总能把最普通的白粥熬得又糯又香。
他把火拧开,灶火腾地一下燃起来,蓝色的火焰舔着锅底。
他拿了一把木勺,顺着一个方向慢慢搅,米粒在沸水里翻滚,水面冒起细密的气泡。
蒸气从锅盖边缘溢出来,带着纯粹的米香。
粥熬好的时候,米粒已经半化不化,米汤黏稠挂勺。
他把火关了,盛了一碗。
白粥没有放任何佐料,没有盐,没有糖,甚至连一滴香油都没点,就是最纯粹的米和水。
他端着那碗粥走到沙发边,低头看着蜷在沙发上的陆霆琛。
那个人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膝盖蜷在胸前,手按在胃部,额角的汗已经干了,留下一道淡淡的盐渍。
他把粥放在茶几上,推到他面前。
碗底磕在茶几玻璃上发出一声轻响。
陆霆琛听到声音,慢慢睁开眼。
他的睫毛被汗水粘成一簇一簇的,视线有些模糊,先看到了茶几上的碗,然后顺着碗往上看,看到了林小满的脸。
他愣了一秒。
“胃痛还喝咖啡。”
林小满的声音很平,和平时说话的语气一模一样。
“活该。没有糖也没有咸菜,胃穿孔只能吃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