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悦的,生活环境……?”
元致宁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对这番言论发表什么样的意见,但他还是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了一番。
植物嘛,光照、水分、养料缺一不可,现在种子还没萌芽,他们只需要按时浇水,但等种子发了芽,尤其是向日葵幼苗,它喜光,就得找个阳光充裕的地方,以免它倒伏。
可H市的十一月是雨季,窗外是乌云、是阴天、是偶尔露面就消失的太阳,屋内是挂着干不了的衣服、是四处乱窜的美洲大蠊。
再者,他们宿舍面朝南边,这盆栽就算放在床边也感受不到什么阳光。
该放在哪里呢?
傅峡舟探过身子,指尖在他眼前一划,拉回了他飘远的思绪:“在想什么?”
元致宁回过神,他把目光落在摆在傅峡舟桌上的盆栽:“在想该把它摆在哪里,可宿舍采光实在堪忧。”
“植物要晒太阳呀,要不然每天天一放晴就带它出去遛弯?”元致宁眼睛一亮,忽然冒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主意,“我一三五七,峡舟你二四六,怎么样?你要是忙的话就我带着它嘛。”
常见的是遛娃遛狗的,元致宁决心开创一门新的流派——遛植物。
这样一不吵闹,二不随地大小便,三甚至还能净化空气,如果人人都选择遛植物,校园一定会变得分外美丽!
元致宁对自己的想法十分满意,但自己对面的“搭伙奶爸”似乎有别的想法,傅峡舟险些失笑。
但他似乎意识到自己这抹笑有些不合时宜,另外元致宁对其擅自笑出来的行为用眼神表达了强烈诘问。
傅峡舟压下嘴角,表情严肃:“宁哥,你认真的吗?”
元致宁点点头:“既然养了,那就要负对它负责的。”
傅峡舟又问:“只要解决它的光合作用问题就好了,对吗?”
元致宁不明所以:“是你说要给它愉悦的生活环境的。”
“……好。”傅峡舟应了一声,俯身拉开了自己的抽屉。
里面密密麻麻挤了很多东西,每次打开像是给僵尸开棺,总有些莫名其妙的物品跳出来。
但傅峡舟能从这样超载的抽屉里精准取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还能再让他平整地再塞回去。
元致宁想,真神奇啊。
现实生活中对少爷们不都是有刻板印象的吗,说他们大都是生活废物,只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怎么傅峡舟看上去生活经验要比自己这个独居了三年的人还要丰富呢。
“植物补光灯。”傅峡舟展示了一下自己找到的九九成稀罕物,“这个是全光谱,打开的话和普通台灯没什么区别。”
元致宁伸手接过,那是一盏可以随意弯折的软管夹灯,造型小巧。他随手按了下开关,许久未通电,灯光微弱得几乎可以忽略,却仍能看清色调偏紫暖,的确是专门给植物补光的款式。
“哆啦A梦的抽屉吗?”元致宁忍不住喃喃,“怎么感觉里面什么都有。”
“之前本来就想过,要不要养盆东西。”傅峡舟拿起桌上的触控笔,轻轻敲了敲他的额头,语气带着几分无奈的纵容,“好了,采光问题解决了,应该不用再去遛植物了吧?”
元致宁点点头:“是这样……”
怎么感觉还有点可惜orz。
“我这里东西太多了,它大概要住在你这里了,宁哥。”傅峡舟把花盆推过去,又动手将补光灯夹在桌沿,调好角度。
一瞬间,元致宁那张原本只摆着电脑和插线板的书桌上,多了一只蓝色的花盆。
鲜亮的蓝与实木书桌沉闷的黄撞在一起,格格不入,甚至显得有些奇怪,却又莫名多了一丝生气。
“你知道我说的愉悦的环境是指什么嘛?”傅峡舟忽然问。
“满足植物生长所需条件的环境。”元致宁即答。
“五十分。”傅峡舟轻轻摇头,幽幽打分,“说对一半。”
“怎么连及格线都不到?”元致宁小声嗫喏,“那还有什么?”
“让人也愉悦的环境啊。”傅峡舟看着他,目光温和,“宁哥,你很喜欢这种……废土风吗?”
元致宁知道傅峡舟说的是自己的书桌——纯原装无装修,也许也包括自己的床铺——看着像会出现在末世里避难所里。
喜欢……?
元致宁也不知道。
喜欢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比如金钱,比如时间,或是二者皆有。
而这两个字不过是人类创造出来、用以讨好自己的产物,好让自己的人生不至于太过单薄,太过浅淡。
可对他而言,讨好自己本来就是最无用的事,更别说宿舍只是他栖身四年就要离开的地方。
如果他有了一间完全属于自己的屋子,他又会把他装饰成什么样呢。
这个假设似乎也不成立。真正属于他的房子还在老家,那是他和父母曾经一起生活过的地方。
三年过去,除了鱼缸里早已没有鱼,其余一切,都还停留在原来的样子。
他也从不会因为自己的喜恶,去刻意改变什么。
元致宁决定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傅峡舟追问:“是不知道喜欢什么,还是不知道喜欢是什么?”
这话听着绕口,粗粗一听,仿佛两个问题没什么区别。
可人类偏偏就喜欢区分这些看似相近、实则截然不同的东西,就像之前学到的induced charge,明明都是电场感应而来,却还要细致分成束缚电荷与感应电荷。
这反倒让元致宁认真地思索起来。
没有人会不知道喜欢是什么,这应该是天生的。
哪怕课堂上从未教过,父母也不曾像教他喊“爸爸”“妈妈”那样,耐心讲解何为喜欢,可年幼时的他,仍会在一堆玩偶里挑出最顺眼的那一个,走到哪里抱到哪里;会在街边眼巴巴望着,主动讨要一串裹着糖衣的山楂糖葫芦。
“我知道。”傅峡舟说,“我知道你喜欢吃辣,但接受程度仅限食堂,喜欢吃甜口的菜,但不喜欢吃食堂的酸甜口,喜欢吃糯米烧麦,但作为早饭又会觉得腻。”
两个人只是吃过几顿饭而已,元致宁记得每次傅峡舟打的吃不完的菜,自己总是光盘来着。
这又能看出什么喜恶?
“连我都能看出来,宁哥你怎么可能自己感受不到呢?”傅峡舟朝他笑,“喜欢是藏不住的。”
喜欢,是藏不住的。
元致宁再心里把这句话念了好几遍。
喜欢。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心跳莫名加快,像是一种预兆,在宣告着某项结论将要脱口而出。
喜欢一道菜会时不时想着,喜欢一种风景会只要置身其中就心情愉悦,喜欢一个人……呢?
元致宁不敢继续往下想,怕自己的表现太异常,只好转过头,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我要质疑答案的合理性。”
“嗯?”
“人的愉悦和植物的愉悦有什么关系。”元致宁反驳,“你还只给我打了五十分……”
“有论文证明,积极的言语能促进植物生长,说明植物很可能能感知到人的情绪。”傅峡舟一本正经地辩解。
“……六十分。”元致宁勉为其难地松口,“勉强被你说服一点点。”
“六十分很多了。”傅峡舟轻笑,“六十分就及格了。”
元致宁哼哼两声:“满分一万分。”
傅峡舟配合地低下头:“好吧,那本差生有本要奏,烦请元老师批准。”
“准了。”元致宁扬扬下巴。
“留守儿童需要有人照料。”傅峡舟说着,不知从哪里摸出两个小小的黏土玩偶,一左一右,轻轻立在花盆边缘,“元老师觉得如何?”
那是两只小巧的动物,一只通体雪白,有着尖尖的嘴,元致宁一眼认出是狐狸;另一只竖着两只长长的耳朵,模样温顺,显然是只兔子。
“我们这家族跨度可真大。”元致宁忍不住笑,作出重要批示,“涵盖了动物、植物,还有人类。”
“是你捏的吗?”他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按了按那只小狐狸的肚子,“好可爱。”
傅峡舟顿了顿,才摇头否认:“不是。”
–
傅峡舟似乎真把自己当成了家族族长,每次回“家”还要带战利品。
一开始只是些装饰花盆的小物件,可爱的贴纸、彩色小石子;后来不知从哪里又淘来两位“护卫”,是义卖场上别人免费赠送的乐高小人,一蓝一红,守在花盆两侧。
元致宁也被感染,他发现傅峡舟就像辐射,在他身边待着好像就意味着改变,意味着不同。
他主动买了桌面增高架,好把傅峡舟一件件带回来的小玩意儿整齐摆放;某天逛二手书店,又顺手带回一个小巧的牛顿摆,放在增高架上,轻轻一碰,便来回摆动,清脆有声。
不知不觉,一周过去,元致宁的桌子和原来截然不同,而花盆里的向日葵种子,也终于不负期待,顶开泥土,冒出两片嫩黄的子叶,破土而出。
周四那天,元致宁完成了宋娇介绍的约拍工作,又在图书馆待到晚上九点,才慢悠悠往宿舍走。
路过文化广场时,他被社团活动宣传的同学拦住。
“同学,有兴趣参加我们的草坪音乐会吗?周日是大晴天哦,期待你来玩!”
元致宁随意扫了一眼宣传推文,本来并不感兴趣,可目光落在一旁的小礼品上——一枚会发光的羽毛光环,在夜色里泛着柔和的米白色光。
可以送给傅峡舟。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手机便连着震动了两下。
檐下安:[图片]
檐下安:盼郎归
点开图片,傅峡舟正坐在他的位置上,与花盆里刚冒芽的向日葵、旁边的黏土小玩偶同框。
他整个人慵懒地趴在桌上,只露出一双眼睛,望向镜头的方向,带着几分醉人的温柔。
补光灯还亮着,暖紫的光线下,他的面容被衬得有几分模糊的柔和,却格外让人心尖发烫。
元致宁心跳猛地一顿,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慌乱之下,手指飞快打字。
Y.:马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