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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大爹的强制驯养第6章 苏慕屿早就喜欢王砚辞
66 段

第6章 苏慕屿早就喜欢王砚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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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着墙根,一点点滑坐在地上,怀里还死死抱着那瓶红梅,把脸埋在冰冷的瓶身上,压抑着哭声,哭得浑身抽搐。

他以为自己攀上了高枝,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家,以为自己是不一样的。

可到头来,他还是那个无家可归的孤儿,还是那个任人打骂的玩意儿。

家主宠他的时候,他能待在暖香坞里,能夜夜睡在他身边;可家主厌了他的时候,他就只能待在这阴暗的墙角,当个不会说话、不会动的花瓶。

哭着哭着,他的思绪渐渐飘远,飘回了千里之外的姑苏,飘回了他还没来得及长大的童年。

他是姑苏水乡长大的孩子,自记事起,就没见过父亲的样子。

母亲告诉他,父亲是个落魄的秀才,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染了急病去了。

母子俩相依为命,住在村子里临河的一间小土屋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也安稳。

母亲是个极要强的女人,靠着给人缝补浆洗、做些绣活零工,一点点攒钱,硬是把他送进了镇上的私塾,让他跟着先生念四书五经。

母亲总说,男孩子要读书,要识字,将来才能有出息,才能不被人欺负。

那时候他总趴在母亲的膝头,看着她在油灯下做绣活,指尖被针扎得全是小口子,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读书,考科举,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可老天爷连这点念想,都没给他留下。

那年夏天,姑苏连下了半个月的暴雨,河水暴涨,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冲垮了临河的村子,也冲垮了他那个小小的家。

他被洪水卷着走,是母亲拼了命把他推到了一棵大树上,自己却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连尸首都没找到。

洪水退去之后,家没了,母亲没了,村子也成了一片废墟。

他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背着简单的包袱,去了镇上。他靠着给人抄书、写书信糊口,一顿饱一顿饥,日子过得颠沛流离。

可哪怕是这样,他也想着,只要活着,就有盼头。

直到王珩之带着随从去姑苏游玩,在镇上的书铺里看到了他抄的书,见他字写得好,人也长得清俊,二话不说,就让人把他掳回了京城的王府,给他当了贴身书童。

那是他地狱般日子的开始。

王珩之脾气暴戾,喜怒无常,喝多了酒就打他,稍有不顺心就罚他在雪地里跪一夜,心情不好了,就拿他当出气筒,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

他想过跑,可王府守卫森严,他一个无依无靠的外乡人,跑出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他只能忍着,熬着,像活在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到一点光。

————

第一次见到王砚辞的时候,是中秋的王府家宴,灯火通明,丝竹声绕着雕梁画栋转了几圈,混着酒气与笑语,暖得晃眼。

可这份暖,半分都落不到苏慕屿身上。

他缩在厅堂最角落的阴影里,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垂着头,双手规规矩矩地交叠在身前,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上座的王珩之喝得醉醺醺的,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弯里,骂骂咧咧地让他添酒,他不敢有半分迟滞,赶紧膝行上前,捧着酒壶,小心翼翼地给满上。

酒壶晃了一下,几滴酒洒在了锦垫上。

王珩之当即变了脸,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清脆的响声在喧闹的厅堂里格外刺耳。“没用的狗东西!连个酒都倒不好,留着你有什么用?”

他被打得偏过头,脸颊火辣辣地疼,嘴角渗出血丝,却不敢躲,不敢哭,甚至不敢抬手擦一下,只能赶紧跪下,额头死死抵着地面,连声请罪:“大公子恕罪,奴错了,求大公子息怒。”

周围的旁支子弟哄堂大笑,没人替他说一句话,仿佛他不是个活生生的人,只是王珩之手里的一件玩意儿,打了骂了,都是理所应当。

就在他以为还要再挨一顿踹的时候,一道低沉冷冽的声音,从主位上传了过来,不高,却带着能压下满室喧嚣的威仪。

“闹什么?家宴之上,成何体统。”

满室的哄笑瞬间停了,连丝竹声都弱了下去。王珩之刚才还嚣张跋扈的脸,瞬间白了几分,悻悻地收回了脚。

苏慕屿僵在原地,心脏猛地一跳,顺着声音,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

那是他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见王砚辞。

男人端坐在主位最上首,玄色织金暗纹的朝服还没换下,领口盘扣扣得一丝不苟,衬得肩背宽展挺拔,如山岳般沉稳。

他生得极俊朗,眉眼深邃冷硬,鼻梁高挺,薄唇微抿,周身是浸在权柄里半生的凛冽气场,哪怕只是随意坐着,也带着不怒自威的压迫感。

他指尖夹着一只白玉酒杯,目光淡淡扫过来,没看地上跪着的他,只落在王珩之身上,只一句“平日里胡闹也就罢了,家宴上失了规矩,回去抄一百遍《家规》,明日一早送到我书房”,就让方才还不可一世的王珩之,暗自咬了咬牙,低声应是,半分不敢反驳。

那一刻,苏慕屿的心跳得快要撞碎肋骨。

他自小没见过父亲。

母亲说,父亲是个落魄秀才,在他还没出生时就染了急病去了。

母子俩在姑苏水乡的临河小屋里相依为命,母亲靠着缝补绣活供他读书,总说“男孩子要识字,要有人教,才能走正路,不被人欺负”。

可他从来没体会过,被父亲护着、管着、教着,是什么滋味。

他被王珩之掳回王府,日子过得连条狗都不如。

王珩之的打骂是毫无理由的,折辱是随心所欲的,没人教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没人护着他不被欺负,更没人会因为他受了委屈,站出来说一句“成何体统”。

他活了十九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顶天立地,一言九鼎,是整个琅琊王氏的天,是能在金銮殿上与帝王对答的当朝一品大员。

他一句话,就能让嚣张跋扈的王珩之瞬间噤声;他一个眼神,就能让满室的人都敛声屏气。

他是规矩的制定者,是权柄的执掌者,也是能给人庇护、给人管教的靠山。

一半是少年人对强者最直白、最汹涌的爱慕,像飞蛾看见火光,明知会被灼伤,也忍不住想靠近;另一半是刻进骨血里的渴求,他太想要一个这样的人了,像父亲一样,管着他,护着他,给他安稳,给他一个能落脚的家。

他看着王珩之,心里疯了似的嫉妒。

凭什么?

凭什么王珩之生来就有这样的父亲,生来就能站在云端,被这样的人护着、管着,却偏偏不知道珍惜,只知道吃喝玩乐,作威作福,拿着旁人求都求不来的庇护,肆意挥霍?凭什么他生来就拥有一切,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连想都不敢多想的偏爱,而自己,连好好活着,都要拼尽全力?

从那天起,这颗种子就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他开始疯了似的,想要靠近王砚辞。

他最开始,根本不敢肖想什么侍妾之位,不敢奢求能夜夜睡在他身边。

他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嫡长子身边最低贱的书童,是任人打骂的出气筒,连给家主提鞋都不配。

他只盼着,家主的目光,能在他身上稍微停留那么一瞬。

王珩之让他去外书房送公文,他会提前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衣服上的褶皱抚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进书房的时候,他会垂着头,规规矩矩地跪下,把公文举过头顶,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一眼伏案办公的王砚辞。

暖光落在他脸上,柔和了几分冷硬的线条,握着朱笔的手骨节分明,落笔沉稳,连眉头微蹙的样子,都让苏慕屿的心跳漏了半拍。

哪怕他全程没看自己一眼,哪怕自己只是个送东西的下人,能这样安安静静地在他身边待上片刻,苏慕屿都觉得,之前挨的那些打,受的那些苦,都值了。

偶尔王珩之犯了大错,王砚辞会把他叫到书房问话,他跪在地上,低着头,听着王砚辞冷着声训王珩之,训他不思进取,训他败坏门风。

那些训斥的话,在旁人听来是严厉,在苏慕屿听来,却是求而不得的偏爱。

有人管着,有人教着,有人怕你走歪路,怕你闯祸,这是多好的事啊。

已读完:第6章 苏慕屿早就喜欢王砚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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