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安静了一瞬,然后掌声响起来。
掌声不大,但很真诚,像雨点落在湖面上,一滴一滴的,不密,但每一滴都听得到。
拍手的人不一定读过《洛神赋》,不一定知道曹植是谁,不一定知道甄氏和曹植之间那些真真假假的故事。
但他们听到了“不可得”三个字。
他们心里都有“不可得”的东西。
那个人,那个梦,那个地方,那段时光。
他们听到有人把“不可得”讲出来了,讲得那么好,他们觉得——“原来我的‘不可得’也是一篇赋。”
穿西装的年轻人第二个上前。
他的步伐比汉服年轻人快一点,像一个剑客,拔剑快,收剑也快,不给对手反应的时间,也不给自己犹豫的时间。
他站到舞台中央,线装书拿在手里,没有翻开。
他不会翻开,因为他不需要。
那本书在他的手里不是“道具”,是他的“一部分”。
像一个人的手,你会翻开你的手吗?不会。
你的手就是你的手,它在那里,你不用翻开它,它就已经是你的了。
他的声音从喉咙里出来的时候,带着一种“我在讲一个很重的故事”的沉。
“我讲的是《哀江南赋》,庾信。”
他停了一下。
他的眼睛低了一下,像是在看地面上的什么东西——不是地面,是江南。
是他的江南,是他回不去的江南。
江南在下雨,雨落在青石板路上,雨落在乌篷船上,雨落在荷花池里,雨落在每一个人的伞上。
他可以想象雨的声音——“滴滴答答”,但他听不到。
因为他不在江南。
他在北朝,在长安,在异乡。
他的江南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他想回去,但他的脚走不到。
“《哀江南赋》好在哪里?好在‘痛’。”
他的声音重了一点。
像一个井,你往下看,你看不到底,但你听到水的声音——“咚”的一声,从很深很深的地方传上来。
那个声音不大,但你的胸口被震了一下。
“庾信是南朝人,出使北朝的时候,南朝亡了。
他回不去了。
他留在北朝,做了官,有了地位,有了钱,有了名。
但他不快乐。
他写‘见钟鼎于金张,闻弦歌于许史’——他看到别人家的繁华,听到别人家的歌声。
他想的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国,自己的江南,但他回不去了。”
他的手指在线装书的封面上轻轻敲了一下。
他的手指在封面上停留了一秒,像在摸一个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脸。
朋友老了,脸上有了皱纹,皮肤不再光滑了,但你还是认得他,你还是想摸他,因为你太久没见他了。
“《哀江南赋》最厉害的地方,是它把‘回不去’写成了‘一直在’。
他回不去江南,但江南在他的赋里。
一千五百年后,我们读他的赋,我们看到了他的江南。
他的江南没有亡,它在这里。”
他说完了。
他的手指从线装书上移开,垂在身侧。
他的手空空的,但他的心不空。
他的心装着一个江南,一个回不去的江南,一个永远活在他笔下的江南。
台下的掌声比刚才大了一点,因为他的声音里有东西。
真到让人想拍手,不是因为拍手能帮到他,是因为拍手是唯一能做的事。
你不拍手,你还能做什么?你不能帮他回到江南,你不能让他的南朝活过来,你只能拍手。
拍手的声音告诉他——“我听到了,你的江南,我看到了。”
主持人看向裴书。
他的声音从话筒里出来的时候,带着一点点“有请”的、像在打开一份礼物的兴奋。
“有请苏苏公子。”
裴书走上前。
他的步伐不快不慢,和走上台的时候一样。
但他的眼睛里有光,那光照到了一个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是唐朝。
是公元675年,是洪州,是滕王阁,是一个叫王勃的年轻人站在阁上。
看着江水流过,看着云霞升起,看着一只孤鹜在天边飞过,然后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他站到舞台中央,站定。
他看着台下的三十个人,又看了看几百张脸。
他的声音从喉咙里出来的时候,不大,但很清楚。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带着风,带着水,带着一千三百年的时光。
“我讲的是《滕王阁序》,王勃。”
他停了一下。
他的眼睛看向天空。
天很蓝,蓝得像被洗过一样,没有云,只有一片干干净净的蓝。
“这是一篇被称为千古第一骈文的神作。
他一出世就碾压了现场所有准备走后门的关系户。
他让一代文豪韩愈赞叹不已,甚至传说诗仙李白读到他之后都默默撕掉了自己的稿子。
他就是唐朝天才王勃的滕王阁序。
但你知道吗?
写下这篇神作的王勃当时正处在人生的最低谷,他是个刚刚闯了大祸,还连累父亲被贬官,自己前途尽毁的刑满释放人员。
今天就让我们回到那个风云际会的现场,看看这篇即兴作文到底厉害在哪里。”
他的声音快了一点。
像一条江从源头流出来的时候是慢的,流到中游的时候快了,因为水多了,力量大了,江自己也在急。
“故事的序幕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名利双收局。
公元675年,洪州都督阎公重修滕王阁,大摆宴席。
其实他早就安排好了,让自己的女婿提前写好稿子,准备在宴会上闭目惊人走个过场。
宴会气氛热烈,高朋满座,酒过三巡,阎都督假意客气地问——‘今日诸公齐聚于此,可有愿为滕王阁作序者?’只见满座名流都心照不宣,纷纷摆手推辞。
谁知坐在最角落的一个年轻人站了起来说,我来。
这人就是王勃。
现场的空气瞬间凝固,阎都督的笑容僵在脸上,内心的怒火可想而知。
他气得直接离席,留下尴尬的满座宾朋。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26岁的年轻人即将用一篇文章让他和这座楼名垂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