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听雨对着镜子,扬了扬嘴角,露出那颗明显的小虎牙,既来之则安之,只要这些人不作妖,方听雨还是很有信心在沈家苟活到底。
“听雨少爷——”门外又传来催促的声音,这次多了几分不耐烦。
“来了。”方听雨随手擦了一把脸,拉开卫生间的门。
门外站着的是沈家的佣人王妈,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眼底却没什么温度。
方听雨在沈家住了快一年,早就习惯了这种表情——沈家的人从上到下,看他的眼神都差不多。
一个从外面捡回来的私生子,还是个beta,连继承权都没有,谁会真的把他当回事?
方听雨也不在意,他在二十一世纪做了二十几年的社畜,最擅长的就是看清自己的位置。
沈家给他一口饭吃,给他一个地方住,他就安安稳稳地待着,不争不抢,不吵不闹,至于那些暗地里的白眼和冷嘲热讽,听听就过去了,又不会少块肉。
他跟着王妈穿过沈家老宅长长的走廊,经过那棵种在中庭的老槐树,往正厅的方向走去。
沈家的老宅在江海市东郊的山脚下,占地极广,是那种典型的民国时期留下来的大宅子,后来几经翻修,既保留了旧时代的底蕴,又添了不少现代的设施,方听雨第一次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在拍民国剧。
今天是沈家大少爷沈明辉的好日子。
沈明辉要订婚了。
方听雨记得原著里的这一段——沈明辉和陆清的联姻是两家长辈定下来的,沈明辉本人一百个不愿意,订婚宴上直接甩脸走人,把陆家气得够呛,后来还是沈老爷子压着,这门婚事才没黄。
当然,按照原著的发展,沈明辉后来会爱陆清爱得死去活来,追妻火葬场烧了三百多章才把人追回来。
方听雨对这种狗血剧情喜闻乐见,前提是自己只是个吃瓜群众,而不是被卷进去的炮灰。
他走进正厅的时候,沈家的人已经到得差不多了。
沈老爷子坐在主位上,手里拄着拐杖,面色不虞,沈明辉站在一旁,西装革履,脸上挂着不耐烦的表情,时不时低头看一眼手机。
沈明辉的长相随了沈家这边,浓眉大眼,轮廓深邃,放在人群里绝对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那种帅,只是此刻那张脸上写满了“我不想待在这里”几个大字。
方听雨悄悄地找了个角落站着,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可偏偏有人不遂他的愿。
沈明辉一回头看到坐在角落里,像只小仓鼠一样往嘴巴里添食的方听雨,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侧首和身边的沈老爷子说了几句话,便挤过人群朝着方听雨的方向走了过来。
时刻注意着主桌动静的方听雨,看着朝着自己越走越近的沈明辉,头趴的越来越低,直到沈明辉的声音从头顶响起,方听雨才不情不愿的抬起头来。
“方听雨,你倒是在这里躲清净,你大哥我可是烦得很。”沈明辉一边说着一边扯了扯领带,一屁股坐在了方听雨身边。
“哥,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嫂子长得又好看又贤惠,有什么可烦的。”方听雨的视线打量着宴会里的其他人,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变故,暗暗松了一口气,伸手又拿了一块桌子上的点心。
只是这点心还没进方听雨的嘴巴里,就被沈明辉一把抢去。
沈明辉满不在乎的说道:“这么好,你怎么不替大哥娶了。”他将那块甜心塞进口中,那甜得发腻的味道让他皱了皱眉。
“你小子不懂啊,这么早结婚,夜宴里的那些小孩可就要和哥哥我说再见了啊。”沈明辉一脸惆怅,这番话却让刚喝了一口清茶的方听雨差点喷出来。
不愧是烧了三百多章追妻火葬场的主角吗?说话确实豪迈。
听着方听雨咳嗽的沈明辉下意识的拍了拍方听雨的肩膀给他顺了顺气。
“方听雨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听到夜店的名字就激动成这样啊,虽然beta比不上alpha,但是有空哥哥带你去开开荤啊。”
似乎是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有人走了过来。
“听雨啊,这样的场合就别粘着你哥哥了。”过来的人是沈明辉的母亲——林婉清,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旗袍,妆容精致,看起来不过是四十出头的样子,保养得宜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那笑看着温和,方听雨可知道,林婉清是整个沈家最不待见自己的人。
没有哪个正室会真心喜欢丈夫在外面的私生子,哪怕这个私生子是个没有任何威胁的beta。
“林姨。”方听雨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站在一边等着这位名义上的长辈发话。
林婉清的目光在他方听雨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林姨”,垂着眼站在那里,等着这位名义上的长辈发话。
林婉清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嘴角的笑意没有半分温度,像是那种商场导购看见你走进来但一眼就判断出你买不起任何东西时的标准微笑。
“今天来的客人多,你到底是沈家的人,别总窝在角落里,叫人看了笑话。”她的声音不高不低,周围几个人恰好能听见,“去帮着招呼招呼客人,也让老爷子高兴高兴。”
这话说完便拉着沈明辉的手,不知道是不是在商量婚宴的事情,方听雨看着沈明辉的眉头又皱成一坨,从两人面前悄悄溜走。
他心知肚明,林婉清这话翻译成人话就是:别光吃饭不干活。
这种事在沈家是常态。
方听雨被接回沈家快一年了,名义上是沈家的少爷,实际上过的日子连沈家那条养了七年的金毛都不如。
金毛好歹每顿饭都有专人伺候,夏天还能吹空调。他呢?房间在老宅最偏僻的东厢,夏天闷热得像蒸笼,冬天阴冷得像冰窖,窗户外面就是沈家堆放杂物的仓库。
方听雨有时候半夜被热醒,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缝,会觉得自己不是住在沈家,是住在沈家的储物间里,只不过他属于那种“还没想好扔不扔”的杂物。
沈家的佣人对他表面恭敬,背地里怎么议论他都听得一清二楚。说实话,那些议论的内容翻来覆去就是“beta私生子”“白吃饭”“分不到家产”,毫无新意。
方听雨前世在互联网公司上班,听过比这恶毒一百倍的办公室政治,沈家佣人这点战斗力,放在他前世连实习生都排不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