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虽然抢救过来了,但林小满心里清楚,那通没接到的电话、那扇被锁死的门、那间漆黑的储藏室,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和陆霆琛之间。不是扎在陆霆琛心里——那个男人大概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是扎在他自己心里。他开始真正明白,在陆霆琛面前,他的命、奶奶的命,都是不值钱的。这个男人不会因为他的哀求而心软,不会因为他的眼泪而动容,更不会因为他奶奶差点死在ICU里而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愧疚。
他只是一件工具。工具不需要请假,不需要探亲,不需要在亲人病危时陪在床边。工具只需要在工作时间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其他时候锁在储藏室里就行了。
认清这一点之后,林小满反而平静了。不是因为释怀,而是因为绝望到了一定程度,情绪的波动反而会消失,像一潭死水,丢什么进去都激不起涟漪。
奶奶出院那天,林小满跟管家软磨硬泡了三天,终于被允许去医院接人。奶奶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但精神还不错,坐在轮椅上拉着他的手,一个劲儿地说“小满瘦了”。林小满笑着说没有,奶奶你看错了,然后转过头去擦了一下眼角。他给奶奶办了出院手续,把她送回老家托付给了邻居张婶,把自己这两个月攒下的所有工资都塞在奶奶的枕头底下,又给张婶留了电话,说有任何情况随时打给他。
“小满,你在那边工作好不好?老板对你好不好?”奶奶抓着他的手,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担忧。
“好,特别好。”林小满笑着拍拍她的手背,“老板是大公司的总裁,对我特别好,还给我涨工资呢。奶奶你好好养身体,等我攒够了钱,就回来陪你。”
奶奶点点头,信了。
林小满坐大巴回帝都的路上,靠着车窗看了整整四个小时的风景。风景没什么好看的,灰扑扑的高速公路,光秃秃的行道树,但他在心里反复盘算着一个念头:奶奶出院了,医药费的压力小了很多。从现在开始,他每个月能攒下一点钱,攒够一笔路费,他就带着奶奶跑,跑到陆霆琛找不到的地方。
他不知道的是,命运从来不会给他那么多准备时间。
那天晚上,林小满是被一阵巨响惊醒的。
那是凌晨一点多,他刚睡下不到一个小时。地下室的隔音很差,楼上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传下来,沉闷而沉重,像是有人把一整套餐具从桌上扫到了地上。紧接着是一声怒吼——陆霆琛的声音,隔着楼板有些模糊,但那种暴怒的语气是藏不住的。
“滚——!都他妈给我滚!”
然后是管家急促的脚步声,佣人们被惊醒后窸窸窣窣的低语,还有别墅大门被重重摔上的声响。林小满躺在铁架床上,屏住呼吸,仔细听着上面的动静。管家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下来,好像在劝什么,但每次都被陆霆琛的怒吼打断。
“你知道那个项目我花了多少心思吗?沈明泽那个王八蛋,临门一脚给我截胡——操!”
又是玻璃碎裂的声音。林小满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叫我,不要叫我,不要叫我。
“林小满!”
管家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尖锐而急促。
林小满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睁开。他坐起来,穿好制服,推开门,走上楼梯。他的脚步很轻,膝盖上的旧伤在阴雨天里隐隐作痛,但他没有停下来。
客厅的灯光刺得他眯了一下眼。
眼前的景象比他能想象的任何画面都更糟糕。茶几被掀翻了,地毯上散落着文件、摔碎的酒杯、空了的威士忌酒瓶。深色的酒液泼在米白色的地毯上,洇出一大片不规则的污渍,像是某种抽象画。落地灯歪倒在地上,灯罩滚到了沙发底下。墙上那幅价值不菲的油画歪了,画框上多了一道裂痕,像是被什么东西砸过。
陆霆琛斜躺在沙发上,衬衫的扣子扯掉了两颗,露出锁骨下面一小片因为酒精而泛红的皮肤。他的头发凌乱地搭在额前,眼睛里满是红血丝,手边还攥着半瓶没喝完的威士忌,瓶口对着天花板,酒液随着他手臂的晃动在瓶身上晃荡。看到林小满出现在楼梯口,他的嘴角扯出一个诡异而危险的弧度。
“过来。”
林小满走过去。他注意到地上到处都是碎玻璃——被摔碎的高脚杯、威士忌杯、还有一个裂成两半的水晶醒酒器。碎片大小不一,小的像米粒,大的像匕首,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他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碎片,走到沙发前面,站定。
“陆先生,您叫我?”
陆霆琛没有回答。他仰头灌了一口威士忌,酒液从他嘴角溢出,顺着下巴淌到脖子上。他把酒瓶重重地顿在沙发扶手上,然后用下巴指了指地毯上那片狼藉。
“看到地上的东西了吗?”
“看到了。”
“看到了就好。”陆霆琛把酒瓶又拿起来,对着嘴灌了一口,然后缓缓地、一字一句地说,“跪下。”
林小满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那片满是碎玻璃的地毯,玻璃碴子在灯光下反射出密密麻麻的光点,像铺了一地的碎星。如果一个成年男人的重量直接压上去,那些碎片会刺穿他的裤管,扎进他的膝盖,割破他的皮肉,嵌进他的骨头里。
他犹豫了两秒钟。
就是这两秒钟的犹豫,让陆霆琛的眼神彻底暗了下来。男人放下酒瓶,站起身,走到林小满面前。他比林小满高出一个头,此刻低着头看他,满身酒气,满眼戾气,像一头受了伤的猛兽在审视一只胆敢违抗命令的猎物。
“你刚才,”他的声音很轻,却很危险,“是不是在犹豫?”
“我没有——”
“你觉得你有资格犹豫吗?”陆霆琛突然伸手,五指扣住林小满的后颈,一股蛮横的力道将他的上半身猛地往下压。林小满猝不及防,整个人被迫弯成九十度,脸几乎贴到了地面上。他看到了那片碎玻璃离他的眼睛不到三厘米,只要陆霆琛再往下按一点,那些锋利的玻璃碴就会直接扎进他的脸上。
“今天那个项目,”陆霆琛的声音从他头顶传下来,低沉、沙哑、带着酒意的含混和压抑不住的怒火,“我准备了整整半年。半年。你知不知道被人在背后捅刀是什么感觉?你知不知道功亏一篑是什么感觉?”
他的手越收越紧,林小满的后颈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只手像一把钳子,随时会把他整个脖子拧断。
“你不会知道。你这种低贱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陆霆琛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带着一种醉汉特有的、不稳定的温柔,“但没关系。你是我的狗,主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狗就该让主人出出气。对不对?”
他松开了扣在林小满后颈上的手。
“跪下去。”
林小满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奶奶。想起了ICU里那些冰冷的仪器和维系生命的滴管。想起了合同上那个鲜红的手印,第十八条,“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他想起了一切能让他把这条命看轻一点的东西。
然后他跪了下去。
膝盖接触到地毯的瞬间,他听到了自己膝关节发出的那声不堪重负的闷响。紧接着,尖锐的刺痛从膝盖上炸开——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碎片穿透了薄薄的裤管,直接扎进了他左膝的旧伤疤里。那块伤疤是他擦地板时磨出来的,刚长好不到两周,新生的皮肤脆弱得不堪一击。碎玻璃切进去的触感冰凉而锋利,像一根针插进了冻硬的黄油。
但这不是最疼的。
随着他身体的重量完全压下去,地毯上那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刺入他的膝盖和小腿。有的只扎进去几毫米,卡在皮肤表层;有的直接穿透了裤子的布料,嵌进了肌肉里,每呼吸一次都能感觉到它们在肉里微微移动。有一片特别大的碎片从他的右膝外侧划过,割开了一条长约三厘米的口子,鲜血立刻从裂开的布料里渗出来,染红了周围一小片米白色的地毯。
他整个人跪在玻璃碴子里,疼得浑身都在发抖,额头上瞬间沁出一层冷汗。他死死咬住下唇,不敢叫出声。陆霆琛心情不好的时候,任何一点多余的声音都可能被视为挑衅。而挑衅的后果,他承受不起。
陆霆琛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看着这个少年跪在碎玻璃上发抖,看着他的脸色从苍白变成惨白,看着他咬破了下唇却依然一声不吭。男人的表情很难捉摸,不是满意,不是快慰,更像是某种醉酒后的恍惚和疲惫。
“痛吗?”他问。
林小满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这个问题有没有正确答案——说痛,可能会让这个男人觉得还不够痛;说不痛,可能会让他觉得碎玻璃不够多。
“我问你话。”陆霆琛用鞋尖勾起林小满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痛不痛?”
“……痛。”林小满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字,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那就对了。”陆霆琛收回脚,重新跌坐回沙发上,又灌了一口酒,“痛才能长记性。今天我的项目被别人抢了,明天你就替我痛。这样我就不难受了。”
这是什么逻辑?林小满听不懂。但他知道,在陆霆琛的逻辑里,他就是出气筒。那条在餐桌下被踩住手指的狗,现在升级了——变成了主人心情不好时用来发泄的沙包。从工具变成了出气筒,不知道算是升职还是降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陆霆琛靠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自言自语,偶尔骂一句沈明泽,偶尔骂一句合作方,偶尔骂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他的声音越来越含糊,眼皮越来越重,酒瓶在手里摇摇欲坠。
林小满跪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膝盖已经感觉不到具体的痛点了,整片区域变成了一种麻木的、灼热的钝痛,像是有人在他的小腿上绑了两个烧红的铁球。他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沿着小腿往下淌,流进袜子里,把袜子洇得又湿又黏。他不知道那是血还是组织液,也不敢低头去看。他怕一看就会撑不住,就会吐出来,就会倒下去。他不能倒下去。他是陆霆琛的出气筒,出气筒在主人消气之前不能倒。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霆琛的酒瓶从手指间滑落,滚到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睡着了。
客厅里安静下来,只剩下陆霆琛粗重的呼吸声和窗外偶尔驶过的夜车带来的微弱噪音。林小满跪在碎玻璃上,看着沙发上那个熟睡的男人,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很久,他才试探着动了一下。碎玻璃在他的膝盖里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他疼得整个人弓起了背。他咬住自己的手背,把那一嗓子惨叫死死地堵在喉咙里。
然后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从地上爬起来。每动一下,就有玻璃碎片从他的膝盖上脱落,掉在地毯上发出细小的声响。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裤管已经被血浸透了,破了好几个洞,隐约能看到里面翻开的皮肉和嵌在肉里的玻璃碴。
他没有处理伤口,也没有去叫醒陆霆琛。他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等待下一个命令。
凌晨三点,陆霆琛在沙发上翻了个身。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林小满还站在原地,膝盖上全是血,脸色白得像一张纸。
“你怎么还在这?”他皱着眉头,像是完全不记得自己十分钟前做了什么,“滚回去睡觉。明天还要干活。”
“……是。”
林小满转身,一步一步走向地下室。每走一步,膝盖上的碎玻璃就在肌肉里摩擦一下。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陆霆琛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
“地上的碎玻璃。收拾干净再睡。”
林小满停下来,没有回头。
“是。”
他走回客厅,从储藏间拿了一把扫帚,弯腰去扫地毯上的碎玻璃。他的膝盖几乎不能弯曲,每弯一下腰,血就从裤管里渗出来,滴在刚扫干净的地板上。他扫完玻璃碴,又拿抹布把血迹擦干净,把被掀翻的茶几扶正,把歪倒的落地灯摆好,把墙上的油画重新挂正。
等他终于回到地下室的时候,天都快亮了。
他坐在床边,用镊子一颗一颗地把自己膝盖里的玻璃碎片夹出来。没有麻药,没有消毒水,只有一盏昏暗的台灯和一面裂了角的镜子。他夹一颗,停一下,再夹一颗,再停一下。眼泪滴在他手背上,但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不能吵醒主人。狗不可以吵醒主人。
他夹出十七片碎玻璃,有大有小,一字排开放在床头柜上,像一排扭曲的勋章。然后用冷水冲了冲伤口,撕了半件旧T恤当绷带,胡乱包扎了两圈,倒头栽在枕头上。
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对自己说了一句话。
“攒够钱就走。”
枕头底下,压着他今天刚换的新日记本。日记本的夹层里,夹着奶奶的出院单,和一张他在网上查到的去贵州的火车票价格截图。从帝都到贵州,最便宜的硬座,一百二十八块。
他离那张火车票,还差很多很多个两万五。
但他会攒够的。
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