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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第41章 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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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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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泽走后,陆霆琛没有去公司。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都没有去。陆氏集团总裁办公室的门一直锁着,秘书桌上的电话响个不停,合作伙伴的邮件堆满了收件箱,助理急得嘴角起了泡,但没有人敢去敲别墅的门。管家转达了陆霆琛的原话:“谁来找我都不见。”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管家注意到他眼下的青黑已经浓重到近乎乌紫,衬衫领口上沾着明显的酒渍,手指间夹着的烟燃到了尽头都没发觉。

消息很快在帝都商圈传开了。一开始只是小范围的风言风语,说陆霆琛为了找一个逃跑的佣人大动干戈,后来又说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连几个亿的并购案都丢给了副总。再后来,传言越来越离谱——有人说他得了抑郁症,有人说他惹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还有人说他在家里养了一只“金丝雀”,金丝雀飞了,他就疯了。沈明泽在几个场合被问到这件事,每次都摆手说“别问我”,但那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反而让八卦越传越烈。

管家每天按时把三餐端到书房门口,敲三下门,然后退开。有时候门会开一条缝,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睛在黑暗中审视餐盘,然后端走;更多的时候,餐盘就原封不动地放在门口,从早放到晚,从热放到凉,从凉放到馊。王妈每次来收餐盘的时候都忍不住叹气,看着那碗一口没动的白粥,小声嘀咕一句“造孽啊”。

书房里的酒瓶越堆越多。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陆霆琛以前喝酒很讲究,什么酒配什么杯,什么年份配什么温度。现在他什么都喝,抓到什么喝什么,有时候连杯子都不用,直接对着瓶口灌。管家有一次趁他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溜进书房想收拾一下,结果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盏灯都没开,只有电视待机的蓝色指示灯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的光。地上散落着几十个空酒瓶,有的倒了,酒液浸透了地毯,在羊绒面料上洇出深浅不一的暗色痕迹。空气中弥漫着酒精、烟草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颓丧气味,浓得几乎让人睁不开眼。

而陆霆琛就坐在那张皮椅上,身上盖着一件明显不属于他的东西。

管家认出了那件东西——是林小满的旧衬衫。白色的,洗得发白的棉布质地,袖口磨得起了毛边,领口内侧有一小块淡黄色的汗渍,是长期穿着留下的痕迹。大概是林小满逃跑时留在洗衣房里没来得及收的,被陆霆琛不知道什么时候翻了出来,一直攥在手里。此刻那件衬衫就盖在他胸口,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攥着衬衫的下摆,指腹来回摩挲着那块洗得发软的布料,像是在抚摸某种已经不存在的东西。

管家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把门带上。他不敢再看下去,因为那个画面太让人心悸了——那个曾经把林小满踩在脚下、用鞋底碾碎他暗恋照片的男人,此刻正抱着林小满留下的一件旧衬衫,蜷缩在黑暗里,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狗。

第五天晚上,司机小周被叫到别墅值夜班。管家交代他守在走廊里,别让陆先生出事,也别去打扰他。小周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困得直打瞌睡,忽然听到书房里传来说话声。他一下子清醒了,竖起耳朵仔细听——那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什么人对话。

“你那个破顶针……我给你收好了。放在你日记本旁边。你什么时候回来拿……算了,你大概也不稀罕。”

小周屏住呼吸,把耳朵贴到门缝上。里面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又响起那个沙哑的、含糊不清的声音。

“那天我让你跪碎玻璃……其实你只要开口求我,我就会让你起来。可你从来不求我。被烫了不求,被踩了不求,被关了也不求。林小满,你是不是觉得求我比死还难受?”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是一声极其苦涩的、带着酒意的笑。

“你跑得那么远,两千公里。你就那么想离开我?我对你不好吗?我给过你……不,我什么都没给过你。我给你的全是疼。你说得对,我就是一个混蛋。”

最后那句话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什么人听到,又像是某种终于认罪的坦白。

“可这个混蛋……好像没有你不大行了。”

小周坐在走廊里,后背挺得笔直,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嘴,大气都不敢出。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东西——那个高高在上的陆霆琛,用他从未听过的语气,对着空气,对着黑夜,对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衬衫,一字一句地剖开了自己。他不知道明天该怎么面对陆先生,也不知道这些话会不会在某一天被陆先生想起来然后迁怒于他。他只知道一件事:那个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的男人,此刻正跪在酒精和回忆筑成的废墟里,向一个已经跑了两千公里的人无声地投降。

第七天,管家实在看不下去了,给苏婉清打了电话。他措辞很谨慎,只说“陆先生最近身体不太好,情绪也不太稳定,苏小姐如果有空的话可以来看看他”。苏婉清当天傍晚就到了。她穿着驼色的羊绒大衣,手里提着陆霆琛最爱吃的那家甜品店的芝士蛋糕,一如既往地优雅、从容、精致。但当她推开书房的门、打开灯、看到眼前的景象时,脸上那个从容的微笑瞬间僵住了。

书房里,陆霆琛靠在沙发上,茶几上横七竖八地堆满了空酒瓶。他整个人瘦了一圈,颧骨都凸出来了,胡茬从下巴蔓延到两腮,眼窝深深凹陷下去,和平时那个意气风发的陆氏总裁简直不是同一个人。苏婉清愣了好几秒才认出他。然后她闻到了一股不属于这个房间的、陌生的气息——是洗衣粉的味道,廉价的、刺鼻的、和她用的那款法国进口洗衣液完全不同的工业洗衣粉气味。她顺着气味看过去,看到了陆霆琛怀里抱着的那件旧衬衫。白色的,洗得发白的棉布质地,袖口磨得起毛边,不是陆霆琛的尺寸,也不是陆霆琛会穿的牌子,不是他的风格,不是他这个人会碰的东西。可他就那么抱着它,手指攥着衬衫的下摆,指节泛白,像溺水的人抱着最后一块浮木。

她没有尖叫,没有质问,没有歇斯底里。苏婉清是真正的名媛,名媛不会在未婚夫的书房里失态。她只是把茶几上歪倒的一只水晶杯扶正,把空酒瓶归拢到墙角,然后打开窗户,让冬夜的冷风吹进来,吹散满屋的酒气和那个廉价洗衣粉的气味。做完这一切,她站在窗前,背对着陆霆琛,声音和平常一样温柔得体。

“霆琛,婚礼场地我选好了。巴厘岛那家酒店刚好有档期,三月中旬。你觉得怎么样?”

陆霆琛没有回答。他靠在沙发上,眼睛闭着,呼吸粗重而均匀,似乎睡着了。苏婉清等了几秒钟,然后转过身来,看着他怀里那件白衬衫。她的目光很平静,嘴角甚至挂着那个一如既往的优雅微笑,但她攥着手袋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

“没关系。”她走到沙发前,把芝士蛋糕放在茶几上,用手指轻轻理了理陆霆琛额前乱糟糟的头发。动作很温柔,很体贴,和一个完美的未婚妻一模一样。

“婚礼的事不急。你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告诉我一声。”

她直起身,拿起手袋,踩过高跟鞋留下的碎玻璃渣,一步一步走出书房。走廊里,她遇到了端着茶水上来的管家。她对他微微笑了一下,说“照顾好他”,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大门。直到坐进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里,她才把手袋放在副驾驶上,双手握着方向盘,盯着挡风玻璃上的雨滴看了很久。车里的暖风开到最大,但她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依然在微微发抖。

她是苏家的千金,是从小被众星捧月长大的天之骄女,是所有人眼里的完美新娘。她有一个英俊多金的未婚夫,有一场即将在巴厘岛举办的盛大婚礼,有一个人人艳羡的未来。而这一切,现在正被一件洗得发白的、廉价的、袖口磨起毛边的旧衬衫,一点一点地蚕食。她知道那件衬衫是谁的。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从那个佣人跪在她面前给她擦鞋的那一刻,从陆霆琛用手背试探他额头温度的那一刻,从陆霆琛说出“他不舒服,让他休息”的那一刻。她知道,但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是苏婉清,她不需要和一条狗争。

可现在,那条狗跑了,而她的未婚夫正抱着那条狗留下的旧衬衫,在黑暗里自言自语。她发动了车子,驶出别墅大门。后视镜里,那栋华丽的别墅在夜色中灯火通明,却像一个巨大的、正在慢慢腐烂的茧。而她的未婚夫就躺在那个茧的最深处,抱着不属于她的东西,做着不属于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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