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天,沈明泽又来了。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了周鸿明。周鸿明是陆氏集团的第二大股东,也是陆霆琛父亲生前最信任的老部下,头发花白,年过六十,在陆家说话的分量比任何人都重。沈明泽知道自己一个人踹不开陆霆琛那扇又臭又硬的心门,但他相信周叔能。
两人站在书房门口,管家在身后搓着手,满脸为难,低声说了句“陆先生交代过谁也不见”。沈明泽直接无视了他,抬手用力拍了三下门。里面没有回应。他又拍了几下,依然没有动静,只隐约听到一声酒瓶倒在地毯上的闷响。沈明泽和周鸿明对视一眼,然后他退后半步,抬脚,一记狠踹踹在门锁上。书房的门轰然弹开,浓烈的酒气混合着烟味和陈腐的空气扑面而来,呛得两人同时皱起了眉。
房间里的景象比沈明泽上次来时更触目惊心。窗帘被扯掉了一半,歪歪斜斜地挂在窗帘杆上。书架上的书几乎全被扫到了地上,和碎玻璃、空酒瓶、揉成团的纸巾混在一起,铺了厚厚一层。沙发被推翻了,茶几腿朝上地倒在地上,墙角那只乾隆年间的青花瓷瓶碎成了四五片。而陆霆琛就瘫坐在那堆废墟正中央,背靠着翻倒的沙发,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屈着。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沾满酒渍的灰色T恤,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不知道踢到哪里去了。头发油腻地贴在额头上,脸上胡茬丛生,眼窝深深地凹陷下去,颧骨凸出,和两个星期前那个叱咤风云的陆氏总裁判若两人。
他的手里还攥着那件白衬衫。衬衫已经很脏了,上面沾着酒渍、烟灰和不知名的污痕,但他把它攥在胸口,手指绞着布料,指节泛白。嘴里含混不清地念叨着什么,仔细听才能辨认出几个字——“……两千公里……你跑那么远……”。
沈明泽大步走过去,一把揪住他的领口,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陆霆琛的后背撞在沙发边缘,闷哼了一声,浑浊的眼睛茫然地对上沈明泽暴怒的目光。沈明泽扬起手,一拳狠狠揍在他脸上。这一拳毫不留情,指骨撞在颧骨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陆霆琛的头被打得偏向一边,嘴角立刻渗出了血丝,整个人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往侧面歪倒。
“你他妈给我清醒一点!”沈明泽揪着他的领口把他重新拽起来,声音在空荡的书房里炸开,“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你还要把自己作践到什么时候?人跑了就去追啊!追不回来就认啊!你在这里喝酒抱着件破衬衫有什么用?它会替你把人追回来吗?!”
陆霆琛没有还手。他抬起手,用手背慢慢擦了一下嘴角渗出的血丝,低头看着手背上那抹红色,忽然笑了一下。那声笑很轻很短,带着一种自暴自弃的苦涩,比哭还难听。
“追?”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他恨我。他看我的眼神……他走之前看我的眼神,不是怕,是恨。是我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那种东西——不是顺从,不是认命,是恨。”他停顿了一下,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沈明泽,“你说我怎么追。我把他当狗,当工具,当出气筒,我让他跪碎玻璃,我把他按在落地窗上羞辱,我当着他的面说他是连充气娃娃都不如的东西。现在他要走了,他跑了——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
周鸿明沉默地看着这一切,把翻倒的椅子扶正,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苍老而锐利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瘫在地上的陆霆琛。
“小陆,”他的声音很沉很稳,带着一种长辈特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你跟周叔说实话。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孩子了?”
书房里安静了大约三秒钟。那三秒钟漫长得像三个世纪。陆霆琛抬起头,看着周鸿明,嘴唇动了动,但什么都没说出来。然后他低下头,手指收紧,把那件白衬衫攥得更紧了。衬衫的下摆被他绞得皱巴巴的,贴在胸口,像是在本能地抓紧最后一点和那个人有关的东西。
“我不知道。”他的声音沙哑而破碎,“他只是一个佣人……他甚至是个男人。他不会弹钢琴,不会说场面话,穿来穿去就那两件洗得发白的衣服,身上永远有股廉价洗衣粉的味道。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被打了也不吭声,被欺负了也不告状,就那么忍着,忍得让人想把他撕碎了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怎么都那样了还不喊疼。”
他停下来,闭上眼睛,两行眼泪从他深陷的眼窝里无声地滑落,沿着沾满酒渍的脸颊滚到下巴,滴在那件白衬衫上,洇出两小块深色的水痕。
“可是他走了以后……我发现我不会过日子了。没有人五点起来扫院子我会觉得奇怪,没有人煮八十五度的咖啡我会觉得不对,没有人站在玄关右边低着头跟我说‘您回来了’我会觉得这个房子是空的。我以为我离不开的是一种习惯,一个工具,一个随叫随到的出气筒。可周叔——”他的声音忽然哽咽了,像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他用拳头抵着自己的额头,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我是真的……我他妈是真的……”
他说不下去了。最后那半句话碎在了喉咙里,变成了一声压抑的、类似呜咽的喘息。眼泪混着嘴角未干的血丝顺着指缝淌下来,滴在那件被他攥了整整八天的白衬衫上。沈明泽松开了揪着他领口的手,退后一步,和周鸿明交换了一个眼神。周鸿明的眼中没有意外,只有一种沉沉的、意料之中的了然。
周鸿明站起来,走到陆霆琛面前,弯腰捡起滚落在地毯上的那只威士忌酒瓶,放在桌上。然后他伸出手,拍了拍陆霆琛的肩膀,手掌很厚很暖,像父亲的手。
“那就去找他。不就是一个男人吗,你陆霆琛什么时候怕过?你当年二十三岁接手陆氏,多少人等着看你的笑话,你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打趴下了。现在你三十岁了,反倒怕起来了?怕他不原谅你?怕他不回来?怕又怎么样,怕也得去。自己造的孽自己去还。认错不丢人,丢人的是知道自己错了还死撑着。”
陆霆琛抬起头看着周鸿明。眼泪还在流,但他没有去擦,就任它们挂在脸上。他这辈子几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哭过,现在也不想破这个例,可情绪这种东西是最不听话的——越是想控制,越是控制不住。他慢慢松开怀里那件已经被攥得变形了的白衬衫,把它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沙发扶手上,按了按衣角,抚平褶皱,然后扶着翻倒的沙发试图站起来。腿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发麻,踉跄了一下,沈明泽下意识地伸手去扶,但陆霆琛摆了摆手,示意不用。他扶着墙一步一步走出书房,穿过走廊,推开大门,站在台阶上。裹着雪粒的北风像刀子一样割在他脸上,他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然后缓缓吐出来。当他转过身来时,周鸿明看到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正在重新凝聚。
“周叔,”他说,“帮我订去贵州的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