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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湾玫瑰第2章 教徒弟的第一课
146 段

第2章 教徒弟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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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偷偷用余光瞟我,那点目光躲躲闪闪,一副怯生生的模样,怎么看就怎么违和。

他个子高肩背宽,站在那儿就沉得很,偏偏透着一股别扭的拧巴劲。

“小子,你叫顾炎对吧?”

往前走了半步,我目光直直钉在他脸上,语气开门见山,直白又刻薄。

“听好了,我叫李逸。张扬既然把你交给我,以后你就是我团队的人了。我大你11岁,你叫我一声李叔叔,我也受得起。”

微微抬下巴,我的眼神带着点恶意的压迫。

“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跟着我就得受气,我喜欢乖一点的聪明人,不喜欢自作主张的,不听话的我直接会丢掉哦。”

顾炎抬起头,眼尾微微垂着,像是不敢看我,声音放得很轻:“那……我可以叫你李哥吗?”

他顿了顿,睫毛轻轻颤了下,“你看着很年轻,不像是叔叔辈的人。”

扯了扯领带,指尖碾过那枚玫瑰胸针,我眼尾一瞟:“随你。”

顾炎垂眸,很轻地点了点头:“好的李哥,我一定会听话,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顾炎就那样呆呆望着我,安静得像个木桩子。

那眼神太直,被他看得心头发躁:“你一直盯着我做什么?我脸上写字了?”

他立刻把头摇得飞快,一副慌慌张张的模样:“没有……我只是觉得,你长得特别好看,穿着也很有个性。”

他顿了顿,目光轻轻落在我胸口的玫瑰胸针上,声音又轻又乖:“还有这玫瑰,特别衬你。”

他眼神明晃晃的,直白又真诚,就像路边的傻狗,只要给根骨头,就跟着别人走。

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净说这种肤浅的奉承话。

我垂下眼,指尖摩挲着胸口的玫瑰,声音轻得像在说别人的事:“这枚胸针其实是我妈的遗物,撑着我走了这么多年。”

亲妈死得早,养母说她走的时候,连张照片都没有留下,哪来的遗物,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这胸针是第一年做销售,给自己买的礼物,纪念从那泥沼地里爬出来。

顾炎慌了忙不迭道歉,指尖攥着衣角,局促得很:“对不起李哥,我不是故意提起胸针的事情的……”

“多大点事。”我心底发笑,演技却上了头,“做我们这行,先敬罗衣后敬人,你得先学会穿得体面,才有资格在人前说话。”

顾炎似懂不懂,他只顾着点头,那副乖巧的模样,倒是让我玩心大起。

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我随口说了句:“一起去吃个饭吧,就当庆祝我们这个新团队的成立。”

顾炎点点头:“我都听李哥的。”

走在路上,路人的目光总往身上瞟,我早就习惯了,可顾炎却缩着肩,被人看两眼就浑身不自在,脚步都慢了半截。

烦他这副上不了台面的样子,我扯着他的胳膊拉到身侧:“想跟在我身边,就得受得住各种各样的目光,这都受不了,那还不如早点回家耕地。”

他往后缩了缩,面露窘迫,手摆得飞快:“李哥,要不……我今晚回自己家吃吧,佣金也没那么快发,在外面吃饭太浪费钱了。”

我从上往下扫视了他一眼,看他就像看一只饿了三天三夜,口水直流,却直敢守在巷子口等食客丢骨头的野狗。

那点强忍,更像狩猎前的克制。

训好了,应该会是一条乖狗。

“跟我走吧,带你去一个适合你吃饭的地方。”

没等他多说,一把将他拽入了一个巷子里。

幽深的巷子似乎看不到头,两边的房子挨得特别近,头上的电线交缠得密密麻麻,地上全是污水和垃圾残渣。

巷子尽头是一家没有招牌,却热闹非凡的猪脚饭店。

店里人声鼎沸,几张油腻的塑料桌子拼在一起,食客们光着膀子划拳喝酒。

“老板,来两份猪脚饭,其中一份加个煎蛋。”

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我掏出湿巾丢给顾炎。

他立马会意过来,拿起湿巾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桌面,直到那张塑料桌子被他擦得发白。

顾炎局促地站在一旁,双手不知道该往哪放,眼中闪过一丝困惑。

“坐吧,别站着了。”指了指对面的破塑料凳子,“别像个木头一样杵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苛待你。”

顾炎小心翼翼地坐下,屁股只敢沾一点点边。

饭很快就上来了,两大碗白米饭,上面盖着几块肥得流油的猪脚,淋着黑乎乎的卤汁,其中一碗还卧着一个煎得焦黄的荷包蛋。

“吃吧。”我把碗饭推到顾炎面前,双手抱胸,像是在看一场马戏,“看你个高身材壮实应该胃口也很大。今天我就看看,你这狼崽子是不是名副其实。”

我靠回椅背,点了一支烟,透过烟雾,冷冷地审视着顾炎,“别给我剩着了,你知道这附近有多少人像狗一样抢这口饭吃吗?你有得吃,就该感恩戴德。”

顾炎默默低下头,开始大口吞咽,这家伙吃得又急,又狼狈。

肥肉被他塞进嘴里,油顺着嘴角流下来,滴在廉价的衬衫上。

他就像一台没有感情的进食机器,机械地把那些油腻的食物塞进胃里。

我随意扒拉了几口饭,将那个煎得金黄酥脆的荷包蛋吃进嘴里,胃里莫名泛起一股酸胀的不适。

想吐还想把这个脏兮兮的野小子扔出去,但还是忍住了。

因为我很喜欢看见这一幕。

看着他的尊严被我踩在脚底,为了一碗猪脚饭向我摆尾垂怜,那副贱样还不如路边的一条野狗。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我弹了弹烟灰,语气里带着一丝嘲弄,“你是饿死鬼投胎吗?看看你那副德行,跟路边的流浪狗有什么区别?”

顾炎的动作顿了一下,但他没有停,反而吃得更快。

顾炎吃完自己碗里的饭,眼巴巴地望着我碗里的肉和没怎么动过的饭菜。

我直接把剩下的饭直接扣在他的碗里,语气带着点嘲讽:“没吃饱对吗?那就不要浪费粮食,给我继续吃吧。”

他看向我的眼神亮了一瞬,嘴上轻声说了句“谢谢李哥”,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油腻的饭菜。

被他真诚的眼神扎得莫名不爽,我淡淡地说:“吃完,记得把你嘴角的油擦擦,以后出去见客户,如果你还敢像现在这样狼吞虎咽,我就把你的嘴都缝上。”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眼尾都懒得瞟他,故意漫不经心地弹了弹手指。

那张擦拭过油污的纸巾,轻飘飘地落在了顾炎的碗里。

刚好盖住了那块肥腻的猪脚。

“擦干净,你太脏了。”

顾炎停下筷子,他拿起纸巾胡乱地擦了一把脸,重新又低下头,把那碗饭吃得干干净净,连一粒米都没剩下。

我看着那个空碗,心里没有一丝怜悯,反而升起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这就对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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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把脊梁骨打断,把尊严踩碎,这样的野兽才会乖乖听话。

“吃饱了?”

我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顾炎。

看他把碗里的饭吃得一粒不剩,甚至连盘底的油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真像条饿了三天的野狗。

点了支烟,我隔着烟雾眯着眼看他,心里没有一丝怜悯,只有一种极其恶劣的快意。

“好吃吗?”我弹了弹烟灰,语气漫不经心。

“好吃。”他答得飞快,声音沙哑。

“好吃就记住了。”我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皮鞋尖轻轻踢了踢他的膝盖,“这顿饭是我赏你的。以后想吃饭,就得学会怎么摇尾巴,懂吗?”

他眼睛明亮地看着我,真的像是摇尾巴:“只要李哥肯带我,在哪里吃都可以。”

我瞟了他一眼:“你也只配在这里吃了。”

说完我扫码付款,转身走出了饭店。

这就是我教会徒弟的第一课。

想要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就得学会吃别人的剩饭,想从臭水沟里爬出来,就得学会把别人的羞辱,当成自己的勋章。

做销售十一年,同情心早就烂在泥巴地里了,他既然要在这行抢一口饭吃,那就休想一身清白半点罪不受。

下午三点半,公司集体踩盘。

这是近期最火爆的新盘,邵氏集团的碧翠林园,位于南区与西区交界处,属于中高端楼盘。

刚走进售楼部的门,顾炎竟被礼仪小姐拦了下来。

那小姑娘捂着嘴笑,眼神里的嫌弃明晃晃的,无非是嫌他穿得破旧,像个走错地方的乞丐。

我脸上一阵红一阵绿,这辈子真的从没这么丢人过,竟要承认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小子,是我的徒弟。

“你让他进来吧,他是我团队的新人。”我冷着脸,语气沉得很,礼仪小姐这才讪讪让开。

顾炎忙跟我道歉,从背包里翻出一本破旧的笔记本,怯生生问:“李哥,我要做笔记吗?”

按了按太阳穴,压下一肚子的火气,我指了指沙盘旁的销售:“认真听现场销售讲话,你要去记楼价多少一方,附近的学校有几所,楼盘的卖点,还有同等价的对比盘。”

他忙点头,捧着笔记本凑过去,认真得很。

我趁机逮住张扬,把他拉到一旁,语气不善:“张哥,你送来这尊大佛,你自己请回去,我带不了。”

张扬嘴角带笑,拍了拍我的肩,眼神里竟有几分怀念:“怎么带不了?我看他挺好,他很像你刚从红湾出来的第一年,乖顺又听话。”

“像我?你怎么不说他长得像你呢。”我忍不住发笑,“我当年再穷,也不会穿得破破烂烂吧,哪里像他被人拦在门外笑话!你看看他那副样子,简直就是丢我的脸!”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给你们报销,钱都不是事,踩完楼盘你带他去买几套衣服,你自己也置办几身行头,别说哥不疼你。”张扬叹了口气,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想安抚我。

“李逸,我看人的眼光,从没错过,当年我能把你从红湾拉出来,现在也能把他带起来,你就信我一次吧。”

能不信吗?

张扬是我的伯乐,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李逸,他把话说到这份上,我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

带就带吧,顺便宰他一笔,给自己也添几套新衣服,只要能从张扬的嘴里挖点肉,那就不算白干。

“我带他去买套衣服可以,但是今晚的酒会,我才不带他去丢我的脸。”我冷着一张脸,一提到顾炎就嫌弃得不行。

“那不行,你还是得带。”张扬笑得暧昧,拍了拍我的胳膊,“他可是你徒弟啊,这小子以后就归你管了,打骂都随意不用太客气,他身子壮实,人又老实听话,想怎么欺负还不是你说了算。”

我冷哼了一声,满脸不情愿:“西区酒会那边贵人多,你就不怕带着个傻子误了你的事?”

张扬笑着摇摇头,眼里写满了精明算计:“既然我让你带他,自然是信得过你。”

他顿了顿,继续说:“而且,我有听说当年那个,为了你闹绝食自杀的太子爷,他也会来。

估计也是冲着邵家的代销权这件事,邵冬青虽然和我有点陈年过节,但是,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拿下他。”

我嘲讽着回了句:“哟~那还真的是场鸿门宴呢,要不,张哥你自己去?”

张扬眼神温柔地看向我,伸出手摘下了我胸口的红玫瑰,指尖把玩着镶在花瓣上的红钻石。

他又凑近了半分,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耳廓上,语气中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暧昧:“那不行,除了你,我谁都不放心。”

“……”

他见我没有回应,突然手指用力地把胸针按进我的胸口,将这朵玫瑰再次牢牢地钉死在我的心上。

我痛得皱了一下眉,他力度有点大,似乎是在教训我的不听话,我握紧了拳头指尖微微颤抖,很快又松开。

张扬点了根烟,烟雾吹在我的脸上,眼神里全是虚伪的算计,“小逸,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你又怎么忍心让我失望呢。”

他又走近一步,指尖刚要触碰上我的脸。

我转身一个闪避躲开了。

眼神淡漠地打量着他,我的语气带着一丝嘲讽:“张哥,我现在不喜欢和你玩这种暧昧游戏了,玩了十一年,也该腻了。”

张扬他玩味地看着我,那黑沉沉的眼底让人看不清,不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以前我觉得你像野草,贱命一条。但现在……”他眼神晦暗不明,手指轻轻勾起我的下巴,“你更像我养的一朵玫瑰。虽然扎手,但放在手里把玩的时候,真让人上瘾。”

“我想让你开花,你才能绽放,我想让你凋谢……”张扬笑了笑,没把后半句说完,但那意思不言而喻。

“……”

我眼神淡漠地扫向张扬,带上一丝嘲弄的复杂:“没有阳光和雨露,玫瑰还不是等着枯死。”

“更何况,如果当年没有张哥,又怎么会有今天的李逸。”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脸色好了许多:“懂事就好,你也知道的,我很喜欢养花。”

我笑笑不说话,装得乖巧又温顺。

既然他养了一朵花,就别怪花长刺。

六年前,张扬盯上了北区裴家那块肥肉,我美貌为诱攻心计为上,让裴远变成我的掌心玩物,在他最爱我的那一年,狠狠地甩了他。

后来听说裴远疯了,闹绝食自杀。我听到这消息时,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都说情种出于大富之家,照我看不过是愚蠢。

不就是被甩了吗?不就是被当枪使了吗?

至于把命都搭进去?

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真是丢人现眼。

命运向来不公,猪脑子居然都给配了个好身世。

像我这样的,这些年把算盘都拍烂了,脸面不要地跪着演狗,才换来现在体面的生活,还真不如一头猪会投胎。

但这世道再不公,戏还得接着唱。

我收回那些阴暗的思绪,重新挂上那副虚伪的笑容。

这时,楼盘销售讲完了沙盘。

张扬招了招手,把顾炎带到了自己身旁,凑近他耳边似乎交代了些什么事情。

顾炎的眼神穿过人群直勾勾落在我身上,我和他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身体猛地一僵,心跳漏了一拍,整个人都晃了一下。

他那纯粹又直白的眼神,带来了一种陌生的刺激。

我故意勾起嘴角,朝着他的方向喊了一句:“顾炎,一会儿跟我去个地方,我带你去买几套西装。”

张扬拍了拍顾炎的背,把人推到了我的面前,顾炎低声应了一句“好”,看了我一眼,又垂下头,似乎在掩饰什么。

懒得看他,脑子里只剩下一个想法,必须赶紧带他换一身衣服。

顾炎这身这惨不忍睹的穿搭,真让人心烦气躁。

可别再丢我的脸了。

就算真要捡条野狗回来养,也得先看看这条狗,到底能不能给我长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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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笔有点多,关于母亲的,张扬的,不剧透太多,这本书人物比较紧密相连。

已读完:第2章 教徒弟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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